书城投资股指期货基础知识与操盘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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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股指期货交易合约与流程

(一)股指期货合约主要包括哪些要素?

买卖股指期货,即买卖股指期货合约。股指期货合约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购买合约的双方在未来某个特定日期,依据预先决定的指数大小进行标的指数买卖的金融期货合约,是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买卖协议。

一般而言,股指期货合约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

合约标的。即股指期货合约的基础资产,比如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标的即为沪深300股票价格指数。

(2)

合约价值。合约价值等于股指期货合约市场价格的指数点与合约乘数的乘积。

(3)

报价单位及最小变动价位。股指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为该指数点的最小变化刻度。

(4)合约月份。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月份。

(5)

交易时间。指股指期货合约在交易所交易的时间。投资者应注意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可能有特别规定。

(6)

价格限制。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或者某一时段中交易价格的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

(7)

合约交易保证金。合约交易保证金占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

(8)

交割方式。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9)

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股指期货合约在交割日进行现金交割结算,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的具体安排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二)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合约

股指期货的基本条款主要包括合约标的、合约乘数、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低交易保证金、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和交割方式等。

1. 合约标的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是以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发布的沪深300指数作为标的指数。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票有300只。该指数借鉴了国际市场成熟的编制理念,采用调整股本加权、分级靠档、样本调整缓冲区等先进技术编制而成。首个股指期货合约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物,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

市场检验表明,自2005年4月8日该指数发布以来,沪深300指数一直具有较强的市场代表性和较高的可投资性。

(2)

沪深300指数市场覆盖率高,主要成分股权重比较分散,能有效防止市场可能出现的指数操纵行为。据统计,截至2009年12月31日,沪深300指数的总市值覆盖率和流通市值覆盖率约为72%;前10大成分股累计权重约为25%,前20大成分股累计权重约为37%。最大权重股招商银行比重为3.5%。高市场覆盖率与成分股权重分散的特点决定了该指数有比较好的抗操纵性。

(3)沪深300指数成分股行业分布相对均衡,抗行业周期性波动较强,以此为标的的指数期货有较好的套期保值效果,可以满足投资者的风险管理需求。沪深300指数成分股涵盖能源、原材料、工业、金融等多个行业,各行业公司流通市值覆盖率相对均衡。这种特点使该指数能够抵抗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并且有较好的套期保值效果。

2. 合约规格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乘数为每点300元,也就是说,期货价格每变动1点,合约价值变动300元,1手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价值等于该合约的报价乘以300元。最小变动价位为0.2点。合约到期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季月是指3月、6月、9月和12月。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最后交易日当月合约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10%,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牌基准价的±20%。上市首日成交的,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不低于合约价值的12%。最后交易日是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交割日期同最后交易日。交割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

(三)股指期货的开户

我国期货市场实行统一开户制度和开户实名制。客户开设股指期货账户必须通过统一开户系统,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可通过联网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和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的相关系统,对客户姓名(名称)和证件号码进行验证。所有客户资料(包括影像资料)都经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按照统一标准进行严格检查,然后逐一存档。每个客户的开户编码,与开户系统中的客户名称、内部资金账户、期货结算账户和交易编码等信息一一对应,夯实了市场监测监控基础。

一般来说,各期货公司会员为客户开设账户的程序及所需的文件不尽相同,但基本程序及方法大致相同。

1. 期货开户所需的资料

个人客户: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3)

指令下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本人不需要)。

(4)

资金调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本人不需要)。

法人客户: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

(4)

法定代表人、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选择合适的期货公司

期货公司是投资者和交易所之间的纽带,除交易所自营会员外,所有投资者要从事股指期货交易都必须通过期货公司进行。对投资者来说,寻找期货公司目前有两种渠道,一是通过所在的证券公司,另一种途径是投资者直接找到具有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的期货公司。这些期货公司,应具有良好的商誉、规范的运作和安全畅通的交易系统。

投资者选择期货公司,应注意选择具备合法代理资格的期货公司:该公司是否执照齐全,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期货公司的商业信誉如何,能否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期货公司的交易速度、咨询服务、手续费收取标准如何。

3. 办理开户

投资者在开户时,应首先阅读《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了解期货交易中的风险并签字,如保证金损失和追加的风险、被强行平仓的风险、交易指令不能成交的风险、套期保值面临的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等。

自然人开户需持个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开户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法人章、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开户申请表》,和期货经纪公司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如《电脑自助委托交易补充协议》、《网上期货交易风险揭示书》、《网上期货交易补充协议》、《银期转账协议》等。经纪合同及合同附件一式两份,期货公司审核签字后客户留存一份,期货公司存档一份。

《期货经纪合同》及补充协议签署完毕后,期货经纪公司为客户申请交易编码,办理客户开户,对客户基本资料存档,并与客户明确手续费标准和服务内容等,最后将客户开户通知书交客户。

4. 资金入账

在办齐一切手续之后及交易之前,应按规定缴纳开户保证金。期货经纪公司将客户所缴纳的保证金存入期货经纪合同中指定的客户账户中,供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之用。

期货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属于客户所有;期货经纪公司除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为客户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进行交易结算外,严禁挪作它用。现在,期货公司均已经实行客户保证金封闭管理。

如果资金是以转账方式进行的,出票单位应与客户开户名称相符,如不符合则应由出票单位出具书面的资金证明书。期货经纪公司财务部收到客户入金,应出具收据,以转账方式的入金,在确认资金到账后出具收据。客户资金到账后,就可进行期货交易了。

(四)股指期货的交易

客户按规定足额缴纳开户保证金后,即可开始交易,进行委托下单。所谓下单,是指客户在每笔交易前向期货经纪公司业务人员下达交易指令,说明拟买卖合约的种类、数量、价格等的行为。通常,客户应先熟悉和掌握有关交易指令,然后选择不同的期货合约进行具体交易。

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指令主要有市价指令和限价指令。

(1)

市价指令是指不限定价格的、按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成交的指令。市价指令的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2)

限价指令是指按限定价格或更优价格成交的指令。限价指令在买进时,必须在其限价或限价以下的价格成交;在卖出时,必须在其限价或限价以上的价格成交。限价指令当日有效,未成交的部分可以撤销。

市价指令只能和限价指令撮合成交,成交价格等于即时最优限价指令的限定价格。交易指令的报价只能在合约价格限制范围内,超过价格限制范围的报价视为无效。交易指令申报经交易所确认后生效。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手,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手。

(五)股指期货的结算

股指期货的结算可以大致分为两个层次:首先是结算所或交易所的结算部门对会员结算,然后是会员对投资者结算。不管那个层次,都需要做三件事情:

(1)

交易处理和头寸管理,就是每天交易后要登记做了哪几笔交易,头寸是多少。

(2)

财务管理,就是每天要对头寸进行盈亏结算,盈利部分退回保证金,亏损的部分追缴保证金。

(3)风险管理,对结算对象评估风险,计算保证金。

其中第二部分工作中,需要明确结算的基准价,即所谓的结算价,一般是指期货合约当天临收盘附近一段时间的均价(也有直接用收盘价作为结算价的)。持仓合约用其持有成本价与结算价比较来计算盈亏。而平仓合约则用平仓价与持有成本价比较计算盈亏。对于当天开仓的合约,持有成本价等于开仓价,对于当天以前开仓的历史合约,其持有成本价等于前一天的结算价。因为每天把账面盈亏都已经结算给投资者了,因此当天结算后的持仓合约的成本价就变成当天的结算价了,因此和股票的成本价计算不同,股指期货的持仓成本价每天都在变。

有了结算所,从法律关系上说,股指期货不是在买卖双方之间直接进行,而由结算所成为中央对手方,即成为所有买方的唯一卖方,和所有卖方的唯一买方。结算所以自有资产担保交易履约。

(六)股指期货的交割

股指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方式。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交易所以交割结算价为基准,划付持仓双方的盈亏,了结所有未平仓合约。沪深300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确定为最后交易日沪深300指数最后两小时的算术平均价,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