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影响世界的100个演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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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为了正义——在就义前的演说

〔美国〕约翰·布朗

演说者约翰·布朗出生在康涅狄克州托林顿一个白人农民家庭。从19世纪20年代起,废除奴隶制的呼声激荡着北美大陆。1834年,布朗组织了一个废奴主义团体。1854年,南方种植园奴隶主派遣武装匪徒窜犯堪萨斯,布朗立即和5个儿子一起前往当地参加战斗,并在达奇亨利渡口歼灭了一批敌人,从此,布朗的名字传遍各地。1859年10月16日晚,布朗在哈帕斯渡口发动武装起义,终因寡不敌众而失败了,布朗等7人被俘。1859年12月2日,布朗英勇就义。1859年11月2日,布朗被弗吉尼亚州法庭以杀人、谋反和叛逆罪处以绞刑。在就义前,约翰·布朗大义凛然,慷慨陈词,痛斥奴隶制的罪恶,表现了革命战士大无畏的英雄气概,他的演说感动了在场的一切有正义感的人们。

“精彩演说辞”

如果法庭允许的话,我有几句话要说:

第一,除掉我所始终承认的——即我的解放奴隶计划之外,我否认一切。我当然想做些此类正义事情,如我去年冬天所曾做过的。当时我到密苏里,在那里双方没有开一枪便带走了奴隶,通过美国,最后把他们安置在加拿大。我计划着在更大的规模上再去做这同样的事情。这就是我的全部企图。我从没有企图过暗杀或反叛或毁灭财富或煽动奴隶造反或暴动。

我还有一个抗议:那就是我受这样的处罚是不公平的。如果我以我所承认的方式进行干预此事,而且我所承认的业已基本证实(因为我敬佩在这个案件中作证的大部分证人的诚实和公正)——假如我这样的干预是为了富人、有权势者、有才智者、所谓大人物的人,或者是为了他们的朋友——无论是其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儿女,或者任何其中之一——而且受到损害和牺牲,如我在这次干预中受到的一样,那就好了。那么这法庭上的每个人都将会认为这种行为应当得到报酬而不应得到处罚。

我想法庭承认上帝的法律是正当的。我看到我在这里和它接吻的这本书,我想这是《圣经》,或至少是《新约全书》。它教导着我:愿意人怎样待我,我也要怎样待人;它又教我:记着在缧绁中的人们,就如同和他们被监禁在一起一样。我努力遵照这个教训行动。我说,我还太年轻,不能理解上帝是会偏袒人的。我相信如我所做的那样干预——如我所常常坦白地承认者,我曾是为了上帝的被人贱视的可怜虫的利益而行动,这不是错误而是正义的。现在在这个奴隶制的国度里千百万人的权利全被邪恶、凶残和不义的立法所摈弃,如果认为必要,我应当为了贯彻正义的目的付出我的生命,把我的鲜血,我子女的鲜血和千百万人的鲜血混合在一起——我请求判决;就让它这样办吧!

让我再说一句话。

我完全满意于我在审判中所受到的处置。从各种情况来考虑,这比我所期望的更为宽大。但我认识不到我的罪,开始我就曾说过什么是我的意图,什么不是我的意图。我从没有危害任何人的生命的计划,也没有任何叛逆或煽动奴隶起义或发动任何总暴动的布置。我从没有鼓励过任何人去这样做,却总是打消任何这类的念头。

让我再说一句关于那些与我有关的人们所说的话。我听到他们中间有些人说我引诱他们和我联合,而事实却与此相反。我说这句话的目的不是来伤害他们,而是深为他们的弱点而抱憾。他们和我联合的没有一个人不是出于自愿的,并且他们大部分还是自己出钱。他们中间有很多人直到来找我的那天,我从没有和他们见过面,从没有和他们说过一句话。这就是为了我已经说过了的目的。

现在我的话已经说完了。

“演说辞欣赏”

本篇演说的最大特点是突破了一般演说的程式,没有什么开场白,也没有严谨的结构,各段落之间似乎没有什么逻辑上的必然联系,每段各陈述和论证一个问题。但是阅读全篇,就会发现,布朗通篇都是在用事实设辩,以谴责敌人滥杀无辜为主旨,无情地揭露了在“公允”论辩后面的政治偏见和阶级私利,断然否认法庭强加给他的一切“叛国”指控,演说在这样的一个主题下浑然成为一个整体。演说的语言朴实无华,用词准确犀利,具有很强的论辩性质。演说的最后,布朗以双方都承认的权威理论《圣经》设辩:“我看到这里有一本你们看过的书,我想是《圣经》或者至少是《新约全书》。”“要人怎样对待我,我也怎样对待人。”布朗通过这样的引证严正地指控法庭的非正义和不公正,充分地发挥了引证法在辩论中的作用。整篇辩护演说层层深入,表现了一位废奴领袖为真理和正义而献身的大无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