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与浪漫
为什么你要结婚?为什么你会和他结婚?为什么你(们)选在这个时候结婚?我想无论你怎么回答,多半会说结婚实在是一件人生最大的事情,而你(们)所以结婚是希望它能给你(们)的生活增姿添色。相信只有少数人在婚姻伊始会认为结婚将使生活变糟。
每个人对“结婚会使生活变得更好”这一点都抱有很大期望。然而,当期望幻灭,婚姻也将随之爆出分离的火花。现在让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婚姻中的爱与婚姻冲突的种种问题。
大多数人会说为爱而结婚,期望通过爱被注意、获得性满足、获得孩子的天伦之乐、获得回家来的归属感,以及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互相提携感等等,以增加人生的品质。异性爱是人生经历中一种最满足的感觉,没有爱与被爱,人类的灵魂和精神也将枯萎和死亡。英国诗人季伯伦在他的《无知》一书中,曾对爱与婚姻有动人的描述:
让那儿成为你们依偎的空间,让微风在你们间婆娑起舞;
彼此相爱,但勿造成爱的束缚,宁让它成为你灵魂岸边流动的海。
斟满彼此的酒杯,你们一起斟酌杯中物;
分享你们的面包,试着品尝其中的麦香味。
尽情歌唱、共舞和欢笑在仲夏夜的宴会上,但也要让自个儿有独处的欢快;
虽然琵琶能合奏出优美的乐曲。
但它的弦却各自分开,献出你的心,但不要让对方独占,因为只有生活的手能包容你的心。
为了支撑爱之屋,你们不要紧握着站立,且看朝宇的柱石是分别耸立着,橡树和桧树也不是在彼此的阴影下成长。
试着去记忆:当你们结婚时,你是否希望生活变得更完美?让我们剖析一下一些人的愿望:
女人希望能有个男人只爱她一个人,尊敬她,看重她,并以此态度和她讲话,使她乐意身为女人。他支持她,在她有压力时站在她这一边。有一个刚结婚的年轻女子对我们说:
正逢我们结婚前夕,我甚至对先生表达出一个女人终其一生应被呵护、被带领的期待。我曾经认为,一个女人只要找到合适对象,单是靠婚姻与他共度此生,就足以使这个女人得到完全满足。这种对爱情的自我认同,就如同我们所看到的传统婚姻极力标榜渲染的那样:在这个世界上,我不再需要别的,只需要你以满怀的爱来扶持我,引领我与你共度此生……相应地,我希望自己也能给你爱、体谅和支持,使你在探寻人生道路的时候能够容易些,使你在这条路上享受到更多成功喜悦,有更多力量去面对挫折男人则从他们的眼睛中折射出对婚姻的看法。他们希望女人能看到他们的需要,女人懂得欣赏他们的强壮的体魄,把他们当作家庭中睿智的领导者。男人在谈到佳肴和对性的乐趣时,对女人采取了情有独钟的态度:
“她一切都是为我而做。我要感觉自己是有用的、被尊敬的和被爱的,我是家中的国王。”
许多年轻人常幻想自己的婚姻与他人不同,是毫无冲突的,是绝对和谐的,是幸福完满的。然而,即使是小说家也很少描述十全十美的婚姻。“冲突”是婚姻生活中无可避免的,冲突学派社会学家甚至认为,冲突是人类互动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即使在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中,双方也因不同需要、不同目标和不同期望而发生歧见。婚姻冲突不仅来自配偶双方在主观观念上的碰撞,也来自包括如天灾人祸、收入不足、下岗、家庭成员的生老病死等种种外在生活压力点。其实,冲突也可视为双方为维持和谐婚姻的一种调适过程。
婚姻冲突类型
男人和女人之间期待的异同,及如何相处的满意和喜爱,是一门大学问。因为人们很少有机会正面地学习它,相反地,小说或电影中极容易加强理想化的男女期待。而生命中头一个看到的男女关系是父母,往往不是罗曼蒂克的理想化人物。可悲的是,很多子女从不知道他们父母年轻的时候,曾相爱、约会及彼此间相敬如宾。常常是当孩子大到可以观察时,父母的罗曼史却已埋在往日的情怀中,不复出现了。
影响婚姻冲突的因素是错综复杂的,不仅涉及到时间、地点、观点、冲突等变数,也与人际关系相牵连。冲突大致分为:
·理性或非理性冲突。“理性冲突”指夫妻对某一问题现实性的意见差异,例如,丈夫想用存款来买一辆新车,而妻子则认为购屋来得更实际。车子和房子都是当代中国婚姻夫妇向往的,但何者为先却存在着意见分歧。诸如此类的冲突可以用理性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非理性冲突”则常由一方或双方的偏差性格(控制欲、猜疑、独裁等)所引起的,例如夫妻中的一方过于敏感、急性、好走极端、动辄争吵,或凡事谴责对方,从而导致夫妻经常反目。
·公开或暗藏冲突。“公开冲突”是指夫妻双方开诚布公地表示异议,虽然提出异议并非能保证问题的解决,但至少提供了一种可能。相反,“暗藏冲突”是夫妻争战中最具破坏力的一种。这种冲突造成持续性暗斗、误解、猜疑、设陷等,它断绝了夫妻互相沟通的途径,阻碍了情感的表达,引发不必要的怨恨,甚至带来生理或心理上的种种疾病,如头痛、沮丧、厌倦及肌肉紧张等。尽管双方或其中的一方觉察到冲突的存在,却又无法公开提出歧见,以回避或“睁一眼闭一眼”的方式消极应对,遂使冲突最终演变成婚变。
·急性或慢性冲突。“急性冲突”是尖锐却短暂的,它多发生在结婚初期,即双方在试图适应婚姻生活及建立婚姻常规时引发种种异议。这些冲突大多具有突发且公开的特徵,冲突过后,反能增加配偶间的亲昵,所以我们又把它称之为“爱人式口角”。相对,“长期或慢性冲突”是指争执在长期无法圆满解决的情况下不断累积,成为婚姻重负。这种争执常肇始于两者基本观念的不同,例如对用钱方式或性别角色期待上的差异,从而造成一方或双方无法适应。长期冲突与婚姻生活经常涉及的事物或活动有密切关系,例如,性生活和家务。因为这些事情是配偶每日须面对的,当两人因这些事情而起冲突而又无法圆满解决或适应对方时,便成了积怨。
·基本或非基本冲突。“非基本性冲突”原则上不会威胁婚姻的维持,而“基本性冲突”则较易导致婚姻破裂。但是,何种冲突是基本冲突,而何种又不是,端赖配偶间的自我决定,例如,某对夫妻性生活不十分和谐,但他们仍保持婚姻关系,或仍忍受没有任何激情可言的婚姻。但是,当其中一方有了婚外情后,另一方便可能认为这是违反婚姻的初衷。为此,双方产生了公开的、基本性冲突。而非基本性冲突虽不致造成婚姻关系破裂,但长期冲突压抑的结果,依然产生不愉快的婚姻,使离婚意愿提高。
婚姻冲突来源
丈夫与妻子可以因为任何事情而起争执,例如,去哪里度假、买哪一种电视、如何关心孩子、如何与亲戚相处、多久一次性行为、住在哪里、每个月存多少钱、去哪家餐馆吃饭、请哪些朋友相聚等等,不管那一种争执或冲突,它的来源大体可规纳为下列三类:
·情境冲突。这是最常见的的冲突,也是与日常生活有关的冲突,如丈夫想出去吃饭,妻子则宁可在安宁的家里用餐;丈夫认为上大学的儿子可以交女朋友,妻子则认为不当。情境冲突往往是偶发的、未经计划的,此类如,丈夫对妻子说:“你要去厨房吗?请顺便帮我倒一杯茶”;妻子回答:“你自己没有脚吗?”或是丈夫在洗澡,妻子叫他他听不到,而误以为丈夫不理人等等。这种再平常的对话常常成为产生冲突的导火索。通常,情景冲突会在极短时间里化解而使婚姻夫妇和好如初,但若成了非理性冲突,则常会因芝麻小事而搞得全家鸡犬不宁。
·人格冲突。当两个极不相称的人结婚时即很容易造成视对方“不顺眼”的情形出现。人格冲突多与生活习惯有关,如吃饭规矩、起居时间习惯等。这些细节很少在恋爱阶段察觉,可是当配偶一方重复告诉对方该怎么怎么做,而对方却无意也无法改变自身积习时,他/她便开始觉得对方的行为或脾气实在不可忍受。
·权利结构冲突。婚姻的权利结构(如谁作决策、谁掌权、谁去执行等)就象其他人际关系一样有其政治化的一面。“权利”具有影响别人的力量。配偶通常在下列两种情况下运作权利:第一,当他们关切的议题很重要时;第二,议题与配偶想达到的目标发生冲突时。不论何种权力结构,在决策上一定会有某种程度的冲突,因为配偶双方来自不同文化背景,有不同的角色期待。有些夫妻在权力分配上似乎毫无困难,而有些则经常甚至时时显现在权力的挣扎与争战中。长期权力争斗的结果是对婚姻家庭造成伤害。
婚姻冲突领域
婚姻中最常见的冲突不外乎:无法实现需求与期待、金钱、性生活、角色与责任、嫉妒与外遇及姻亲关系等。
·无法实现的需求与期待。在恋爱或蜜月期,恋爱或婚姻各方易表现出令人喜爱的一面,他们通常刻意装饰,努力取悦对方,在爱与罗曼蒂克的气氛下掩饰了对方不喜欢看到或听到的一面。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双方进一步了解对方后,被刻意掩饰深知隐瞒的一面再也难以为继,如妻子发现丈夫有酗酒的恶习,丈夫发现妻子有懒散的个性,其结果是,一方或双方均不能满足对方的期待。
·金钱。金钱是婚姻中最为常见的冲突之源,冲突来自谁赚钱?谁花钱?用多少?用于何物?谁来管钱、付帐、借钱及投资等的争执,钱成为婚姻生活中争执的首要来源。通常,恋爱时很少涉及婚后的理财和金钱观。恋爱期间男女在金钱上的关系通常表现为男方付钱,或各付各的,或轮流付帐等。恋爱期间有各自的“帐户”,不存在放在一起,并一起做决定的。然而婚后则不然,经济上成了互依关系。而由独立成为互依的“转型”过程中,金钱便成为夫妻冲突的“元凶”。
无论我们怎么想,金钱在我们社会里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此,财富、权力与地位成了当代人追求的目标。无论如何,金钱在婚姻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不容轻视。如果夫妻想避免争端,他们就必须协商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的家庭收支预算,如收入、房屋支出、贷款、水电、电话等日常生活支出等。
·性生活。研究表明,半数以上的婚姻是由性失调引起的,这些失调包括缺乏性反应、性冷淡及男性性功能低等所致。性行为的次数、方法、做爱的长短、对尝试新技巧的意愿,在何时、何地、何种气氛下及由谁主动等,也常常成夫妻争执的焦点。夫妻在性方面的冲突有直接与间接两种,如一方想要有性行为,而另一方者不要,此为直接冲突。而如果妻子未达高潮,而丈夫在性行为后不顾妻子反身呼呼大睡,这就是间接的冲突。
·外遇及红杏出墙。我们一直强调公开沟通、诚实、信任在婚姻关系中的重要性,但外遇却违反了这项基本原则。通常,一旦外遇东窗事发,其结果总会导致对方的剧烈反应,而双方无法理性讨论问题又进一步阻塞了沟通的通道。愤怒的一方不单认为婚礼中的誓言被破坏,更重要的是被出卖和被羞辱。
·沟通阻塞与不畅。配偶间沟通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个人及婚姻的目标。如果沟通能达到这一期待,配偶间的许诺及满足度将会提高;反之,便会造成冲突。没有适宜的信息交换与沟通,双方的努力与需要无法相互配合,配偶的感受及行为不能为彼此所理解,常常为婚姻冲突埋下了伏笔。
·姻亲关系。许多男人视丈母娘为敬畏的对象,而社会也有各种不同描述丈母娘的笑话。然而事实上,在姻亲关系中最常发生冲突的是婆媳关系。婆媳之间的冲突约占姻亲冲突的9大家庭制度下的姻亲关系更为复杂。除了婆媳之间外,还有妯娌、兄弟及不同辈分间的冲突。冲突的领域涉及家产的分配,或对大家庭内分工合作及硕果分享的满意程度。另一冲突的形式则集中于获取父母的宠爱之争。因此,夫妻要在这样复杂的人际关系中和谐相处,实在需要相当的沟通技巧。
婚姻冲突的严重性
婚姻冲突的严重性是指对婚姻关系的破坏程度而言。冲突的严重程度视以下几个因素而定:
·冲突的次数和持续性。双方异议越多,压力也越大。例如,婚姻生活中,对性、家务、用钱及休闲活动等都有异议的配偶往往比只面对很少异议的配偶有更多的婚姻冲突。持续冲突会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
·重要性。冲突严重性常依异议事项的重要性而定。配偶双方可以迁就容忍婚姻生活中发生的许多小事件,然而当涉及到一件基本的主要冲突时,婚姻关系有即可面临严重危机之虞,例如配偶中一方的外遇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配偶的个性特徵。冲突常因双方对某事件不同看法、不同观念和不同价值观而起,异议带上了明显的个性特徵的烙印。例如,丈夫下班回家洗澡时把换下的衣服乱丢乱扔。对他来说这是件再小不过的事,但对拖着疲惫身子刚下班回家、又马上要投入料理家务的妻子来说,丈夫缺乏关心和体贴的表现大大激怒了她。同样,配偶一方提出要求,却被另一方视之无理。个性特徵也表现在各自对事物发展的容忍程度或调适能力上:对一位无适应能力的配偶来说,即便是一个小小的异议也可能小事变大,终致一发不可收拾。
·外来资源与支持。物质资源对婚姻来说是一把双刃刀:它有可能将少婚姻冲突,也可能强化婚姻冲突。经济条件较好的婚姻夫妇可以通过婚姻家庭心理咨询,或者离开充满压力的现场去旅游度假,以渲泄郁积心中的不快,最后达到对问题冷处理的结果。而在这方面,穷困的配偶则较少有这样的选择。
婚姻冲突与调适
依照系统理论的假设,每一系统均有维持或促进该系统平衡的需要。系统必须平衡,方能运作。婚姻家庭系统也不例外。当系统内的组成份子人数太多(如再婚家庭中的夫妇与离异前的前夫/前妻,或太多继子女,构成了家庭的复杂关系;又如单亲家庭中孩子缺少父亲或母亲,较之再婚家庭又显得人数不够),均会造成不平衡状态,从而使家庭成员因为关系复杂而起冲突,也因为关系过于简单而产生沉重负担。婚姻家庭的任何不平衡都是婚姻夫妇不愿见到的,有鉴于此,婚姻夫妇存在着平衡婚姻家庭系统而不是破坏家庭系统平衡的强烈愿望。我们又假定,如果婚姻夫妇因婚姻生活而起冲突从而带来的分居或离婚同样会产生痛苦,如果婚姻夫妇在婚姻冲突中对婚姻进行“投入产出”的核算后得出的结果是婚姻的报偿大于婚姻的成本,那么,他们则不愿意以冲突来威胁甚至破坏婚姻关系,他们更愿意留在婚姻中,维系报偿大于成本的婚姻关系,同时努力解决婚姻冲突,修复婚姻关系。以下便是一些解决婚姻冲突的方法与技巧。
对症下药。“我们到底吵什么?”夫妻通常会问。这是澄清夫妇婚冲突的一个症结问题。有时焦点很易被洞穿,但更多的是,夫妇处在“当事者迷”的状态中,或知其一不知其二,或知近因而不知远因,或乾脆就如入五里雾中。尤其在婚姻伊始相持的卿卿我我的浓烈感情下,当时人常常无法也不可能客观地审视自我和与对方之间的关系。于是,一个能用来客观了解婚姻症结的方法便是倾听对方。“倾听”的方法是人际沟通中的重要要素,它包括回忆或再述对方所说的,要求越精确越好。这种方法有两个作用:
·证明你在一句不漏地倾听,用心在了解对方。
·“倾听”也包括“试穿对方的鞋”,即设身处地站在配偶的立场上来评判事物。
找出问题的症结通常是基于对问题存在的了解。各种婚姻冲突(例如吵架、性活动减少等)是我们可以直接看得见摸得着的问题“事实”,但并非问题症结。表面上,夫妻为谁该洗衣服而争吵,但隐藏在争吵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夫妇双方对性别角色期待与理解上的差异。除非找出问题的症结并加以澄清,否则婚姻冲突将永无休止。
妥协与改变。“妥协”是基于一种假设,即一方的让步会促成婚姻冲突中的另一方作出相应或适度的让步。惟其如此,冲突才趋向缓解,从而为进一步解决婚姻问题铺垫道路。
妥协的第一步是找出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就象自助餐一样,首先将所有婚姻中存有的冲突列出来,探讨所有处理方法可能造成的影响,权衡利弊后选择一个最有效的处理方法。
妥协的形式是各式各样的,最典型的是双方都作出改变承诺。例如,丈夫对妻子很少做菜不满意,让他吃太多速食;而妻子不满丈夫满屋乱丢衣服。作为双方妥协的结果,妻子同意每周做5次晚饭,但有2次要到外面去吃;丈夫同意注意房间里的整洁,但不同意洗衣服。妥协也可以是“我们一起做”,而不是“我做这个,你做那个”。这一点颇为符合当代年轻人平权主义者在家务分工上的新时尚。
在某些情形下,并不存在一方向另一方妥协的问题,政治观的不同即是。观点不同并不一定代表冲突,对对方不同观点的尊重和容忍,反而能达致夫妻婚姻生活中的互敬互爱。另外,对有些事的妥协须依照问题的属性而定,例如抽烟或酗酒是一件客观的基本事实,配偶一方不作出妥协,恐怕会危害婚姻家庭关系或内部成员的身体健康;然而在教养子女方式方法上的异同,则纯属婚姻夫妇个人主观意见的范围,不存在一方的意见凌驾于另一方的意见之上,另一方应该唯对方马首是瞻作出妥协。
婚姻冲突的妥协行为理应是客观的、理性的,婚姻关系中任何一方或双方用包括哭闹、耍赖、威胁、以性为“奖赏”或“处罚”,或用暴力等手段期求妥协和平衡,则是典型的非理性处理方式。
双方经过妥协,婚姻行为开始改变,争端与冲突暂告解决。但妥协后的行为仍有待效应反复回馈的问题。诸如妥协后妻子每周煮5次晚饭,做丈夫的仍感不满意,认为妻子是胡乱拼凑;妻子则认为,丈夫即便注意了房间的清洁,仍丢三拉四的,有时反而更加添乱。这就是妥协后婚姻行为的负回馈。这时,夫妻应重新检讨,发现问题症结,了解冲突的真正原因,然后再隍7d始“谈判与协商”。现在他们了解到,妻子不愿煮饭是因为丈夫每天回家时间没准,有时他事先连招呼也不打一声就不来吃饭了,弄得把饭做好的她白白苦等着;而丈夫在婚前一直有母亲包办代替,要改变过去驾轻就熟的生活习惯着实难。深入了解造成婚姻冲突的问题症结,方能认识对方的特定行为。
负回馈也可能由妥协本身带来,例如妥协后的婚姻双方或一方虽然有了更多自主和自由,但自主和自由一经由并不成熟的夫妇一方或双方所掌握,问题反倒更多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婚姻夫妇应再次重新检讨以发现问题的真正症结所在。
回馈实质上是对妥协夫妇行为的一个评估,在整体解决争端上与妥协一样重要。通过充份回馈,以进一步发现婚姻冲突中真正的症结所在,从而再次协商,以达到解决冲突、改变行为的目的。
婚姻咨询。近年来,随着婚姻冲突的与日俱增,婚姻咨询辅导悄然成了我国婚姻家庭可利用的解决婚姻冲突的外部资源。最为典型的形式是夫妇与家庭心理医生一起讨论婚姻冲突问题,或参与有其他夫妇在一起的团体辅导。辅导次数及跨度没有严格规定,通常每一疗程6次,每一次50分钟,咨询目的在于澄清婚姻问题、解决冲突,增进夫妻婚姻关系。
通常寻求专业咨询的人都有:
·对咨询具有正面期待。
·具有自我整合性,且并不以寻求专业咨询为耻。
在婚姻咨询上,三种完全不同的方法取向分别为:人际交流互动分析、理情治疗法和行为咨询。
人际交流互动分析。这种方法鼓励婚姻双方分析他们间的互动关系。正如他们中有些后来在分析中发现,一方经常扮演父母的角色,而另一方则扮演孩子的角色,这种婚姻角色的错置成为他们婚姻冲突的症结所在。咨询目的在于帮助夫妻双方在互动过程中能像正常的成年人一样理性地看待和讨论事情。
情理治疗法。这种方法认为,婚姻中的冲突是夫妻对其婚姻关系的非理性想法所致。例如夫妻双方或一方相信,只有男人才能在性行为上采取主动,因此产生夫妻间的冲突。此法鼓励夫妇讨论非理性想法对婚姻的负面影响,鼓励他们改变。
行为咨询。咨询者假设婚姻冲突是由一方或双方独断专行的行为所致,为此咨询的重点集中在减少夫妇双方或一方的那种令人生厌的行为,增加“有报偿性”行为,以最终达成夫妻缓解甚至解决婚姻冲突的目标。
上述几种婚姻咨询法取向及技巧各有不同,但是都依下列步骤进行:
·对婚姻冲突及资源进行评估
·探索及评估解决问题的方法
·设计解决冲突的行为方向
·对所采取的解决冲突的行动作出回馈评估
·介绍维持策略,帮助婚姻双方或一方维持正向的行为改变婚姻强化。与婚姻咨询不同的是“婚姻强化婚姻强化”是针对有良好婚姻关系的妻设计的,用来维持或增进夫妇婚姻关系。这一方法不仅是预防性的,也是成长性的。“婚姻强化”所采用的方法各有千秋,但目的是共通的:
·增强婚姻的亲合力;
·及早发现和改进婚姻中出现的问题;
·发掘增强婚姻亲合力的未知潜力。集合各种不同的幸福婚姻可以发现,下列因素是不变的:
·强调婚姻中的权利平等
·鼓励夫妻以吸引力、性欲、情欲和友谊等产生愉快感·强调婚姻家庭中的角色责任·强调采用肯定对方、欣赏对方、承诺对方的方式而不是相反·学习有效沟通、自我开放、解决冲突的技巧·与配偶关系之间取得一个合理的看法与认同·培养共同兴趣、目标和价值。
·改进夫妻的性生活品质,维持对性的欲望
·永远不要有居于配偶之上的想法
·夫妻间维持足够的互动时间,并保持愉快
·时时注意强调配偶的优点,并予以肯定
·不要有赤字预算,平衡家庭收入与支出对婚姻生活是有利的·夫妻应认同并身体力行各自的婚姻家庭角色与责任解决婚姻冲突最常见的阻碍是双方无法认同问题的症结及无法利用各种解决婚姻冲突的调适方法。其阻碍如下:
·否认有任何问题存在
·拒绝讨论问题
·以投降或撤退故作任输
·压制配偶,使其处于无法表述自己意见的劣势境地·经常在婚姻冲突中情绪过激,无理取闹,甚至大打出手·只要求对方改变,自己却不作相应调整·两重截然不同的婚姻观点·与恋人的关系仍藕断丝连。
·不断制造新的冲突与问题
解决婚姻冲突的阻力恐怕是一个无法尽的系列。这阻碍常常是一方或双方的人格不成熟、调适不良及观念不正确使然。
虽然上述所列目标不易达成,但婚姻强化活动确实能使夫妇增加婚姻的亲合力,能对婚姻冲突与问题防患于未然,增进婚姻的快乐和稳定性。
在某种程度上,婚姻冲突甚至能给婚姻带来一些正面影响,它能协助夫妻发展解决问题的技巧。在婚姻早期,双方需要建立起婚姻生活的规范,因此冲突是具有建设性的。冲突也能帮助配偶增进对自我及对方相互关系的了解,进而避免重蹈复撤。双方的沟通及有效的解决冲突可增进相互的信任,增加亲密的关系与许诺。事实上,在解决冲突之后,夫妻常会觉得更亲近、更快乐,有些配偶甚至说他们的冲突是值得的,因为冲突调适后他们再度握手言和,分享解决冲突后夫妻亲密无间的喜悦。为此,婚姻冲突常常又是强化婚姻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