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诊断标准,这类儿童必须有注意力涣散、冲动任性、活动过多三个特征。
1.注意力涣散(至少具备下列3项)
(1)做事情往往有始无终。
(2)上课常常不听讲。
(3)注意力容易随境转移。
(4)很难集中思想做功课和从事其他需要长时间集中注意的事情。
(5)很难坚持做某一种游戏或玩耍。
2.冲动任性(至少具备下列一项)
(1)往往想到什么就做什么。
(2)过于频繁地从一种活动转移到另一种活动。
(3)不能有条不紊地做事情。
(4)需要他人予以督促照料。
(5)常在教室里突然大声叫喊。
(6)在游戏或集体活动中不能耐心地等待轮换。
3.活动过多(至少具备下列两项)
(1)坐立不安。
(2)经常奔跑。
(3)难以待在教室座位上。
(4)躺在床上还常常扭动翻身。
(5)终日忙忙碌碌,没完没了。
(6)7岁以前开始出现多动现象。
(7)至少持续6个月以上。
在应用上述诊断标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在允许的活动场合,如下课、放学后,不管孩子的活动多么厉害,也无诊断意义;只有在不该活动的场合,如上课时、做作业时,他仍约束不住自己,始终动个不停,才有诊断意义。
第二,只有活动过度,而无注意力涣散,不能诊断为多动症。相反,若注意力涣散明显,而无活动过度,才应考虑多动症的可能。在美国,从1979年起,根据多动症最为常见和突出的症状是注意力集中困难,已把“多动症”改称为“注意缺陷症”,并分为“注意缺陷伴多动”及“注意缺陷不伴多动”两种,后者也就是“不伴多动的多动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