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舜”号轮打捞现场正处于当地渔民养殖区内,打捞过程中难免出现沉船污油外溢问题,污染周边环境,影响当地渔民的渔业生产,损害群众的利益。在防治污染的问题上,一直坚持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原则,宁肯在防污上多花点钱,多采取一些措施,也不因污染给老百姓造成损失。打捞施工期间,烟台海事局派出专人跟班作业,现场监督。环保部门在沉船周围设立了14个监测点,先后23次对海水进行取样化验。从5月18日沉船第一次扳正,到顺利起浮拖航到锚地,在沉船周围都设置了三道防线:第一道由打捞施工单位负责,在现场设置围油栏,组织防污专业队用消油剂、吸油棉等及时清除污油。第二道由烟台海事局负责,出动工作船,携带防污材料,在打捞现场外围协助打捞施工单位做好防污工作。第三道由市环保部门负责,组织环保工作人员、武警战士等在牟平区云溪村沿岸待命,一旦发现油污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万无一失。在“大舜”号轮起浮后的车货清理和减载过程中,继续加强了防污措施。由于准备充分,布防严密,没有发生污染问题。
“大舜”号轮时钟指向11:37,是为船体入水的第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