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清议”之风
豪族地主势力是东汉政权的支柱,而它本身又分裂为不同的集团,包括皇族集团、外戚集团、宦官集团、关陇集团、儒学集团等。各豪族集团共同压迫剥削农民,共同反对庶族地主。不同豪族集团又各有特殊利益,互相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围绕着争夺权力的斗争,不同集团相互结合而又分离,个别分子依违动摇于不同集团的现象更是随时出现。
和帝以下历代东汉皇帝都是短命夭折,下一代皇帝都是幼年即位。这些小皇帝往往由外戚拥立,实际权力都落到外戚集团手中,皇帝成为外戚的工具。当小皇帝成年之后,为了摆脱外戚控制,又往往依靠宦官势力消灭外戚权臣。这样,实权又落入宦官手中,皇帝又成为宦官的工具。东汉后期,外戚与宦官两个集团交替掌握政权,皇权成为他们争夺的对象。在这种统治阶级内部纷争的影响下,东汉政权日益腐败,走向分崩离析。
东汉实行察举、征辟制度,被举、辟的士人便成为举主、府主的门生、故吏,相互结成封建宗法式的政治关系。由于提倡经学,东汉还形成一些累世经学的豪强家族,有的累世公卿。这是官僚集团的主要来源。官僚集团在东汉后期也是一股政治力量,但没有像外戚、宦官那样成为争夺皇权的主力。
安帝、顺帝时相继扩充太学,笼络儒生,顺帝时太学生多至3万余人。地方的郡国学和精舍(私人学校)学生数量更多。太学生多出自豪族家庭,他们本来与官僚集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又是官僚队伍的后备军,自然与官僚集团的政治态度一致。
在这样的背景下,官僚士大夫中出现了清议之风,从品评人物发展到议论国事,对东汉后期政治发生了巨大影响。太学很自然成为清议的中心,而善于清议的人被视为天下名士。当时窦武、刘淑、陈蕃被标榜为一代宗师,号称“三君”;李膺等八人被标榜为人中英杰,号称“八俊”;郭泰等八人被标榜为道德楷模,号称“八顾”;张俭等八人被标榜为引导他人追随宗师的人,号称“八及”;度尚等八人被标榜能以财救人,号称“八厨”。这种品评实际上只是官僚集团的“公论”。
当时的太学生受到风起云涌的农民起义的震动,深感东汉王朝有崩溃的危险。他们认为外戚、宦官的黑暗统治是导致政权危机的主要原因,力图通过清议反对外戚特别是宦官势力,以挽救东汉统治。属于“三君”之一的陈藩和属于“八俊”的李膺、王畅受到太学生的特别推崇。清议主要攻击宦官势力,引起宦官集团的反击。宦官势力诬告清议人物“共为部党,诽讪朝廷”,“共为部党,图危社稷”(《后汉书·党锢列传序》),煽起最高统治者的震怒,于是大肆镇压,这就酿成桓帝延熹九年(公元166年)和灵帝建宁二年(公元169年)迫害“党人”的事件,即有名的“党锢之祸”。两次“党锢”延续18年之久,大批官僚、士人遭到迫害,直到黄巾起义发生后,“党人”才被赦免。
第二节 王符的《潜夫论》
王符(约公元85年~公元162年)字信节,安定临泾(今甘肃镇原)人。少年时代刻苦好学,与马融、张衡友好,由于出身微贱,又富有正义心,不愿与世俗同流,乃终生不仕。著书30八篇,议论当时社会政治,不欲彰显其名,故名其书《潜夫论》。
《潜夫论》集中研究社会现实问题,反映出汉末社会的矛盾,对现实的危机作了大胆的揭露,并提出了治理的办法。
王符从经济领域分析当时社会衰乱的原因。他描述当时的现实说:“举今世舍农桑,趋商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充盈都邑,治本者少,浮食者众。”(《潜夫论·浮侈》)他说洛阳“浮末者”人数是农夫的十倍,天下郡县市邑的状况也都类似洛阳。“一夫耕,百人食之;一妇桑,百人衣之。以一奉百,孰能供之!”由此他推论说,废弃农桑导致饥寒,饥寒导致为非作歹,统治者用严酷的刑法对付迫于饥寒的人们,又引起普遍愁苦怨恨,于是引起社会危机。这种分析区分了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和专为奢侈消费服务的工商业,不是笼统反对工商业,而是认为农与工商各有本末。“夫富民者,以农桑为本,以游业为末;百工者,以致用为本,以巧饰为末;商贾者,以通货为本,以鬻奇为末。三者守本离末则民富,离本守末则民贫。”(《潜夫论·务本》)
王符提出用“崇本抑末”的办法杜绝社会危机。主张“明督工商,勿使淫伪;困辱游业,勿使擅利,宽假本农,而宠遂学士”。他没有象崔,仲长统那样提出恢复井田制的主张,也没有像荀悦那样提出“耕而勿有”,他只主张抑制奢侈性的工商业,改变农业生产萎缩的状况,以挽救社会危机。
然而汉末的封建国家却不能履行这种社会职能,原因是当时恶性膨胀起来的豪强势力左右着国家政权,任何维护封建国家整体利益的措施都无法推行。王符还针对当时的现实,明确提出公私关系的问题。所谓“公”就是指封建国家的整体利益,“私”是指掌握国家政权的人的个人私利。“私利”流行还是“公义”流行是社会治乱兴衰的标志。他指出“私利”与“公义”的对立,“夫国君所以致治者公也,公治行则轨乱绝。佞臣之所以便身者私也,私术用则公法夺。”(《潜夫论·潜叹》)公卿大臣未必缺少“聪明智虑”,但他们总是把“私利”摆在“公义”之上,就不能不造成祸患。
王符认为,君主英明国家就能治理好,君主昏庸国家就要衰乱,国家盛衰的责任“皆在于君,非下民之所能移也”(《潜夫论·务本》)。在君主专制制度中,民众没有影响政治决策的手段,没有干预君主意志的途径,必然产生这种君主决定论。他认为,从“公义”出发,君主应当“法天建官”。“百公卿以下,至于小司,辄(孰)非天官也?是故明主不敢以私爱,忠臣不敢以诬。”(《潜夫论·忠贵》)然而当时的东汉君主却相反,从私爱出发授官任人,宦官外戚以及腐朽的官僚一旦掌握势力,无不结党营私,欺世盗民。他们或“以族举德,以位命贤”(《潜夫论·论荣》),或“以面誉我者为智,谄谀己者为仁”(《潜夫论·贤难》)。王符还说:“其官益大者罪益重,位益高者罪益深”(《潜夫论·本政》),深刻揭露了权贵的道德堕落。
王符提出的救乱扶危的方案主要是“富民”。他说:“为国者以富民为本。”(《潜夫论·务本》)又说:“国以民为基,贵以贱为本,是以圣王养民,爱之如子,忧之如家,危者安之,亡者存之,救其灾患,除其祸乱。”(《潜夫论·救边》)他要求统治者不要忘记历史教训,有哪个朝代能够下贫而上富?他还希望统治阶级内部君臣一致,以“公义”为重,协调关系,共同治理国家。但是王符自己对东汉王朝的中兴已失去了信心。一则,他看到当时的统治者没有谁愿意采纳他的建议;二则,又看到社会动乱之势已成,很难扭转局面。
王符的哲学思想,在《潜夫论·本政》篇中有一个完整的表述:
凡人君之治,莫大于和阴阳。阴阳者,以天为本。天心顺则阴阳和,天心逆则阴阳逆。民以君为统,君政善则民和治,君政恶则民冤乱。君以恤民为本,臣忠良则君政善,臣奸枉则君政恶。
这里把自然与社会,政治与道德,君主与臣民联系起来,阴阳和天心是其中的两个基本问题。在自然观方面,王符认为在阴阳之前存在着一种“未有形兆,万精合并,混而为一”的元气,元气“翻然自化,清浊分别,变成阴阳。”阴阳生出天地、万物以及人类。在万物生化过程中,天的作用是施气,地的作用是化育,人的作用是统理万物,或叫做“为”。他既强调自然界是人类存在的基础,又强调人驾驭自然的能动作用,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犹如乘车驭马、乘船划桨。
王符企图把君主的作用建立在元气自然观的基础上,提出“天人通情,气感相和”(《潜夫论·叙录》)的观点,就是说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是由气来沟通的。气有和气和乖戾之气的区分,和气导致正常的自然和社会现象,乖戾之气导致反常现象。君主可以“理其政而和天气”(《潜夫论·本训》),在和气的作用下,不但可以使农业丰收,而且可以使人民形体姣好,健康长寿,道德高尚,风俗敦厚。这种天人感通的观点排除了神的存在,用自然界的力量把天人联系起来,与神学天人感应说不同。可是,进一步追问,君主为什么有这样的能力?君主的决定作用依据是什么?这就无法用元气自然说作出回答了。当他用“天心”解释君权起源的时候,便滑向了君权神授的方面。
王符在《潜夫论》中论述了“本末”范畴。《务本》篇举出八个方面的本末关系:“夫富民者,以农桑为本,以游业为末;百工者,以致用为本,以巧饰为末;商贾者,以通货为本,以鬻奇为末。”“教训者,以道义为本,以巧辩为末;辞语者,以信顺为本,以诡丽为末;列士者,以孝悌为本,以交游为末;孝悌者,以致养为本,以华观为末;人臣者,以忠正为本,以媚爱为末。”在《德化》篇又说:“情性者,心也,本也。化俗者,行也,末也。”王符所讲的本末已不仅仅是指封建社会经济、政治、伦理关系的概念,也是治国之道的概念。诚然,王符还没有把本末提高到哲学范畴的高度,但已经为哲学范畴的本末准备了条件。如果没有王符对本末概念的普遍运用,玄学中作为抽象哲学范畴的本末范畴是不能产生的。
第三节 仲长统的《昌言》
仲长统(公元180~220年)字公理,山阳(今山东金乡)人。他少年好学,20岁以后游学青、徐、并、冀之间。后被尚书令荀?举为尚书郎。仲长统成年时期,东汉王朝名存实亡。他以比王符更高的理论性和概括性总结汉代400年的历史经验教训,写出《昌言》34篇,十余万字。《昌言》早已佚失,《后汉书》本传中录引有《理乱》、《损益》、《法诫》三篇的节要,另外在《群书治要》、《全后汉文》、《齐民要术》中收有一些残存片断。现在只能依据这些仅存的材料叙述他的思想。
仲长统与王符一样,从封建国家整体利益和君主、官吏的私利的关系着眼观察社会治乱问题。他认为君主有无“公心”是起决定作用的。他说:“我有公心焉,则士民不敢念其私矣;我有平心焉,则士民不敢行其险矣。”他认为分封制就是君主行私的制度。秦统一后废分封行郡县,汉初又部分恢复了分封制,仲长统评论说:“汉之初兴,分王子弟,委之以士民之命,假之以生杀之权,”就是去其公而行其私,是汉代衰乱之源。主张“收其奕世之权,校其纵横之势,善者早登,否者早去”(《后汉书·仲长统传》引《损益》)。他反对分封制,认为实行中央集权制是正确的。他还认为,君主的“公心”应该表现为“官人无私,唯贤是亲”(《群书治要》卷45)。然而汉代的现实却是“王者所官者,非亲属则宠信也;所爱者,非美色则巧佞也。以同异为善恶,以喜怒为赏罚。”这种背公从私的做法造成外戚专政,宦竖弄权,宠信佞谄。这些人又培植党羽,贪得无厌地鱼肉百姓以满足私欲。他们治理国家,无异于豺狼牧放猪羊,盗贼主管征税,国家怎能治理好!
仲长统综合前人的意见,提出一个治乱扶危的方案,包括16条措施:
明版籍以相数阅;审什伍以相连持;限夫田以断并兼;定五刑以救死亡;益君长以兴政理;急农桑以丰委积;去末作以益本业;敦教学以移性情;表德行以厉风俗;核才艺以叙官宜;简精悍以习师田;修武器以存守战;严禁令以防僭差;信赏罚以验证劝;纠游戏以杜奸邪;察苛刻以绝烦暴。(《后汉书·仲长统传》引《损益》)
这里罗列的措施从户口、土地到生产、税收,从法律制度到军事、政令,从举官任人到道德教化、社会风气都说到了。其中有两个要点:①刑德并用,更多强调刑的作用。16条中只有“敦教学”、“表德行”、“察苛刻”三条措施明显地讲德治,其余大部分措施与法治思想有关。关于刑罚,他还主张恢复肉刑。②提出“限夫田以断并兼”的主张,反映出仲长统已经看到土地兼并这一封建社会的基本问题。以后曹魏的屯田、西晋的占田都是从这一思路出发的。
仲长统提出“乱世长而化世短”的社会史观,他认为社会历史总是处于“乱”—“理”—“乱”三个阶段的循环之中。第一阶段是新王朝建立的过程。这时豪杰并起,拥兵角智斗勇,于是战乱不断。等到其中一人取得压倒优势的时候,其他人都失败了,羁首系颈作了他的阶下囚。然而失败者或曾为成功者的尊长,或曾与其地位相当,或曾将其打败过,这些失败者在心里叫骂诅咒,企图东山再起,哪里会甘心认输呢?第二阶段是新王朝刚刚建立的时候。统治者的恩泽能够超过阳春时雨,像天地一样广大;统治者的权势可以超过暴风迅雷,像鬼神一样威严。这是一个短暂的时期。第三个阶段是由腐败走向灭亡的时期。
在天人关系方面,仲长统提出“人事为本,天道为末”的命题,表现出无神论的倾向。他注意到历来所说的“天道”混杂着迷信和科学两部分内容。讲究“吉凶之祥”是迷信;“指星辰以授民事,顺四时而兴功业”是科学。对于迷信的“天道”观念,他是坚决反对的,认为治理国家只能依靠现实的努力,不能依靠鬼神的力量。所以他说:“唯人事之尽耳”。
历来“天道”观念中包含的科学内容,仲长统叫做“天之道”,以与迷信的“天道”观念相区别。这指的是与农业生产有密切关系的天文气象和四时变化规律。然而自然规律能否为人类社会造福也在于人类是否利用它。如果舍弃人事,自然规律也不能为人类社会造福。“天之为时,而我不农谷,亦不可得而取之。青春至焉,时雨降焉,始之耕田,终之?簋,惰者釜之,勤者钟(十釜为一钟)之,矧天不为,而尚乎食也哉?”(《齐民要术·序》)这里仲长统又强调了人的后天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