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边上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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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逆行的黄包车

辜鸿铭《中国人的精神》随感现在是“五四”前后有名的“文化怪人”辜鸿铭走运的时刻:他的著作《中国人的精神》正在走俏图书市场。望着封面上这个留着清朝辫子和山羊胡子,清瘦、忧郁的怪老头,不知怎的我会产生一种历史的幻觉:我仿佛来到了七十多年前的北大。那时的北大可真是春潮滚滚,人人都谈革命,争当“新青年”。然而,就在学生们涌出红楼,走向广场的时候,逆向驶来了一辆人力黄包车,停在红楼门前,车上走出了那位身穿蓝缎子长袍、红缎子马褂,头戴青缎子瓜皮小帽,拖着一条辫子的辜鸿铭教授。

不用说,这身打扮、这条辫子,在北大,甚至在我们的时代有多么醒目,多么不合时宜。但辜鸿铭的这辆文化黄包车,会向时代逆向行驶,似乎在他十三岁从厦门同安出发去西方留学时就决定了:十多年的留学生涯,他几乎走遍了整个欧洲,当然还去过美国;又精通英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拉丁语和希腊语,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人生世相,他什么没感受过?什么能逃过他的眼睛和耳朵?惟其他来自具有深厚伦理道德传统的中国,惟其他是一个才气横溢、目光锐利的知识分子,他就更深刻地看见了资本主义的文化危机:诸如物质主义对精神、情感的吞食,工具理性对感觉、想象力的磨损,金钱对伦理的破坏,强权对弱小的欺凌等等。对这些西方资本主义文明看得越深,自然越是追怀文化记忆里的中国,尽管他是西洋人的外甥(他母亲是欧洲人),但他由衷地觉得中国好,中国的文化传统好。因此二十七岁回国后,他不仅在北大讲堂上用东方文明大张挞伐西方文化,而且把“四书”译成英文,以便拯救西方日益物化的灵魂。据说辜鸿铭的译文实在典雅,具有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语言大师卡莱尔和安德诺的风格,连林语堂这样能天天用英文写作的大作家也佩服得不得了。

假如撇开辜鸿铭政治头脑简单,在当年与封建遗老一起支持过张勋复辟不谈(在这一点上,他显然受政治文化一体化的传统影响太深),辜鸿铭的确是一个值得人们佩服的人物。不仅仅因为他对西方文明的弊端比同时代一般的读书人觉察得早,不仅因为他的才华和学识,还由于他是一个极有骨气且极率真的人。这方面,让西方人印象最深的,恐怕是他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评论了,他用了歌德的一个词:“群氓”,认为这场战争的根源是“群氓崇拜”。出人意料又实属情理之中的是,这种率真的评论(当然必须加上他对其他诸多西方文明的评论,以及对东方文明的介绍),引来了西方许多正直知识分子的瞩目和赞扬。譬如法国大作家罗曼·罗兰,俄国文学巨匠托尔斯泰,丹麦大批评家勃兰兑斯,等等。这里最值一提的是英国的著名作家毛姆,这是个生性傲慢、惯于揶揄讽刺的人,1920至1921年间曾来过中国,后来写了一本叫做《中国屏风》的书,描写他对中国人和中国文化的感受。书中所写的人,几乎都被他挖苦得厉害,只有一个人得到他的青睐,这便是辜鸿铭。辜鸿铭当时住在成都,毛姆历尽千辛万苦去拜访他,但得到的回报是辜鸿铭的百般讽刺和奚落。然而毛姆被训斥得心悦诚服,不仅认同了辜鸿铭的辫子,忽略了辜鸿铭是抽鸦片的,还在文章中赞扬辜鸿铭是一个“哲学家”。

不过辜鸿铭恐怕算不上是一个哲学家,只能算是一个出色的作家或文化批评家。他在写作上,最大的特点是以“老大中华末了的一个代表”的姿态,激进地批判西方现代文明和世风日下的中国现实。他对中国传统文化充满了热爱,把它渲染得无以复加。首先,精神性格上是最美的。他认为美国人不够深沉,英国人欠缺博大,德国人少了淳朴,而法国人光有灵敏,只有中国人和中国文明“深沉、博大、淳朴”,外加最重要的一项:灵敏。其次,他认为中国语言是最美的。他几乎炫耀般地向西方人介绍“高级古典汉语”,认为它蕴藏着人类文明的内质,在用简洁优雅的风度表达深沉的思想情感方面,只有希伯来圣经可以与之媲美。中国传统文化于是成了辜鸿铭所有文化批判的依据,其中自然有很多是理性的、有分析的,譬如前面提到的种种,但有时候也是感情主义的。例如他肯定中国女子缠脚的“传统”,说缠脚是中国女性“幽闭、温顺、淑雅、柔弱”的天性,而西方女人“束细腰”才是对妇女的摧残,因为它既影响生育又影响消化。又如,他从维护传统出发,反对中国进行改良,说字典中只有“从良”一说,指的是娼妓改邪归正,“改良”是不是把“良”改回去而“从娼”呢?这类强词夺理的批判,早已成了时代的笑料。这就难怪许多五四青年认为他太“古”太“怪”了。他总是要人们跟着他的人力黄包车驶入历史的风景里去。

历史当然是无法返回的,但历史传统和文化现象中也可以剥离出诸多有益于今天的东西。包括传统文化,包括辜鸿铭的文化批判,对于工商社会许多精神和道德现象,也是一面反观的镜子吧?这是否就是《中国人的精神》走俏图书市场的原因呢?当然,人们将穿过辜鸿铭的“古怪”外表,淘洗出他深刻的思想来。

199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