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大在所有制的问题上有较大的突破。
第一,是关于所有制的结构问题。这里的突破主要有两点:
(1)关于非公有制的性质问题。以往人们都是把非公有制经济排除于社会主义经济之外的,把它看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也就是说,它本身并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是外在于社会主义经济的,是它的补充。这使得人们对非公有制经济“另眼看待”,认为它在“名分”上低于公有制经济。影响所及,使得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人士心里不踏实,同时,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发行股票等与面对非公有制经济不能“一视同仁”,多有限制,甚至当非公有制企业收购公有制企业时,公有制企业的职工产生抵触情绪,认为自己变成了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降低了自己的“名分”。这次,十五大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在认识上的一大突破,非公有制经济应与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既然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一个组成部分,那么也就是说,公有制经济并不等于社会主义经济,它也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就突破了过去把公有制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经济的传统理论。从这种传统理论出发,必定会得出结论,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的下降,就意味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削弱。因此,就引申出必须限制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以维持公有制经济的绝对比重的结论。
为什么把非公有制经济看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什么公有制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经济?十多年前,我曾用“八宝饭”作为比喻,八宝饭是由糯米、红枣、莲子等组成的。糯米是八宝饭的主要成分,没有糯米不成其为八宝饭,但光有糯米,也不成其为八宝饭,只不过是糯米饭。八宝饭中还有其他成分,如红枣、莲子等等,没有它们也不成其为八宝饭,但它们本身也不等于是八宝饭。只有把糯米、红枣、莲子等组合在一起并以糯米饭为主要成分,才形成八宝饭。我用这个比喻来说明社会主义经济,其中的八宝饭就好比公有制经济,红枣、莲子等就好比各种非公有制经济。过去,有人批评我的这个“八宝饭理论”,是因为他们把公有制经济等同为社会主义经济,就好比把糯米等同为八宝饭一样,同时他们又把非公有制经济排除于社会主义经济之外,就好比把红枣、莲子排除于八宝饭以外一样。
那么,为什么社会主义经济的所有制结构必须是这样的呢?简单地说,是因为社会主义经济应是市场经济,单有公有制经济不可能形成真正的市场和市场关系,特别是单一的公有制(如国有制)经济不可能形成真正的市场交换和市场关系,因为在同一个所有者的公有制经济内部不会有真正意义的市场交换,不可能形成真正意义的市场关系,必须有非公有制经济,在非公有制经济内部、在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才可能形成市场和市场关系,从而形成市场经济。同时,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按我的理解,用一个公式来表示,它等于社会公平 市场效率。为了使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结合起来,必须形成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多种所有制的结构。这是因为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各有强点和弱点,它们的功能各有不同。非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天然兼容,市场和市场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互为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只有在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下,才能使公有制经济纳入市场经济,共同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发展公有制经济容易促进社会公平,同时有助于国民经济整体效率的提高,而非公有制经济则使企业能有高的效率。我认为,应该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和要求出发来考虑所有制结构,来论证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
(2)关于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问题。十五大提出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改组是很正确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必须保留和发展国有经济,并不是因为它是国有的,而是因为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功能。国有企业作为国家所有制的企业,应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那么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是什么呢?或者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能发挥哪些特殊功能呢?或者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国有企业提出了什么要求呢?我提出,在下面几个部门保留和发展国有企业或国家控股的企业就能使国有企业起主导作用,并促使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结合起来,这些部门简单地说,就是:为政府调节市场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的部门(如某些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某些物资储备企业等);满足人民的某些基本需要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公益部门(如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等);某些基础设施部门;某些高科技、高风险的部门;自然垄断部门;关系国家和社会安全的部门(如印钞造币、武器生产等)(见《改革》,1995 年第4 期)。只要在这些部门保留和发展国有企业及国家控股企业,就能促进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的结合。而在这些部门以外的部门,特别是竞争性部门,国有企业可以而且应该逐渐退出来,让非国有企业更多地发展。这是因为在竞争性部门,国有企业往往难于与非国有企业竞争,因为后者具有更高的效率。十五大提出,国有经济应进行战略性改组,只需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部门国有经济占支配地位就可以了,不必在其他部门也占支配地位。对十五大的这个重要观点,我们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从国有企业的功能来认识,就容易理解了。
第二,关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问题。
公有制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有区别的。我在19 年前曾提出要探索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十五大提出,公有制有各种实现形式,是很有意义的,因为,明确公有制有各种实现形式将推动、鼓励人们去创造、探索各种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而不拘泥于公有制只有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实际上,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的社会化的发展,所有制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股份公司的产生和发展就是所有制的大的革命性变化。我在《上海证券报》(1997 年9 月10 日)的文章——《公有制与股份制》中提出,公有制有两种,一种是共同所有制(如国有制、集体所有制);一种是公众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公众持股的股份公司的所有制就是公众所有制,养老基金、共同基金也是公众所有制。十五大提倡用股份制来改革国有企业,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方面解决了一些人的顾虑,将大大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当然,公众持股的股份制也仅是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还会有其他的形式。
第三,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十五大提出要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这也是很重要的突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必须保留和发展国有经济,这是因为国有经济能起到其他所有制经济不能起到的独特作用。我在几年前提出过从国有企业的功能出发改革国有企业,或者说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国有企业。这就是说,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公平 市场经济的公式出发,国有企业应在促进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的结合中发挥其特殊的作用,这是说一方面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另一方面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率。从这种考虑出发,国有企业只需在某些部门存在和发展(我在一些文章中提出了六个部门),而从其他部门(主要是竞争性部门)退出来。这样国有企业就能更好地发挥其主导作用。有些经济学家在讨论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中不是从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特殊功能出发来考虑如何改组,而是从现有的国有资产不足以支撑如此庞大的国有经济来考虑国有企业要从一些部门退出来以加强另一部分国有企业。十五大提出国有经济应在关系国有经济命脉的主要部门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这是正确的,至于具体地在哪些部门保留国有企业的支配地位需要进一步研究。十五大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的改组的论述解决了一些人注重于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对国有企业的比重会改变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担心。事实上应该让国有企业在其能够发挥特殊功能的部门中存在,而不应该让其在非国有企业更能发挥功能的部门来发展,这样进行战略性改组,使得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所有制结构更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第四,十五大重新强调和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理论,对我国的生产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据我理解,应该包含三个概念,即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级阶段。这三个概念是有重合的,但三者有差异。从经济上说,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作为初级阶段的主要特征是二元经济结构,即传统的农业与现代工业的并存,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二元经济将逐渐地向一元经济转变,在这个转变过程中,所有制结构会发生变化,例如,由于生产的社会化程度的提高,适应生产社会化的要求的股份制企业的比重将增加,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将加强,各种公众所有制将大大发展。从经济体制方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从这个角度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随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而发展,市场经济不是仅存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越过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不会被计划经济所取代,而且会更加发展,更加完善,因此,就所有制结构来说,越过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存在而且更加发展、更加完善,成为现代的市场经济,正因为这样,非公有制经济不仅不应重新公有化、国有化,而且还应当存在和发展,因为正如前面所说,没有非公有制经济不可能有市场经济,从而也不可能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认为,这样来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就不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生误解,以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后,非公有制就不存在了,市场经济将再次被送进历史博物馆,被计划经济所代替。
1997 年9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