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当代宗教冲突与对话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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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阿以冲突与宗教因素

“阿以冲突”是指阿拉伯国家与以色列之间的武装冲突。自1948年以色列建国以来,阿以之间爆发了多次武装冲突,如1948年、1956年、1967年和1973年的四次中东战争,1982年和2006年的两次黎巴嫩战争,1987~1993年和2000~2003年两次巴勒斯坦起义,以及2006年和2008~2009年哈马斯与以色列之间的两次武装冲突。导致这些武装冲突的原因多种多样,比如阿拉伯人与犹太人之间的民族矛盾,阿拉伯国家与以色列之间的领土纠纷,世界大国的插手,地区强国的介入,等等。此外,还有一个贯穿历次阿以冲突并且困扰中东和平进程多年的重要因素,那就是犹太教与伊斯兰教之间的宗教分歧。

第一节 阿以冲突的历史回顾

阿以冲突已经历时60多个年头,如果算上以色列建国之前的阿犹冲突,可以说是当今世界上持续时间最长、引发战争最多、波及国家最广、影响国际关系最深远的地区冲突。阿以冲突的核心是巴以争端,根源在以色列建国。以色列在中东建国,其精神动力来自19世纪末产生的犹太复国主义,合法依据则是194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分治决议。

“犹太复国主义”又直译为“锡安主义”(Zionism),其“基本目标是双重的:恢复犹太人的自尊以及在非犹太人心目中的尊严,重建犹太民族家园,使犹太人‘成为自由的人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并且安息在自己的故乡’”。犹太复国主义其实就是犹太人的民族主义。犹太人曾经在巴勒斯坦生活过将近2000年,自公元2世纪起流亡到欧洲和其他地区,过起了“离散”(Diaspora)的生活。但犹太人始终不曾忘记巴勒斯坦和耶路撒冷,《旧约》中有这样的经文:“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记你,情愿我的右手忘记技巧。我若不记念你,若不看耶路撒冷过于我所最喜乐的,情愿我的舌头贴于上膛。”回归耶路撒冷是许多犹太人梦寐以求的民族理想,这一点在欧洲犹太人身上表现得最为迫切。

欧洲在中世纪是基督教的天下,犹太人因为在《新约》中的表现成为反犹主义的牺牲品。“反犹主义”(Anti-Semitism)就是对犹太人的偏见、仇恨和迫害。据《新约》记载,罗马巡抚彼拉多本不想杀害耶稣,但犹太祭司长和长老挑唆众人,坚持要求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彼拉多见说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众人都回答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犹太人由此背上了“杀主者”(Deicide)的沉重罪名,成为欧洲基督教世界的“另类”。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饱受不公正待遇,只能居住在封闭的贫困社区“隔都”(Ghetto)。在1095~1272年的十字军东征期间,一些士兵不愿跑到遥远的东方,发出了“干掉一个犹太人,以拯救你的灵魂”的口号,总共有数万犹太人被杀害。

欧洲反犹主义深深刺痛了犹太人,到了19世纪80年代,在近代欧洲民族主义思想的影响下,涌现出了一些犹太复国主义思想家,如德国犹太人摩西·赫斯、波兰犹太人耶胡达·平斯克等。其中最杰出的代表是奥地利犹太人西奥多·赫茨尔(1860~1904)。他是常驻巴黎的记者,法国犹太人遭受的不公正待遇使他深受刺激。他于1896年出版了一本题为《犹太国:现代解决犹太问题的尝试》的小册子,提出了建立一个犹太民族国家的问题。赫茨尔四处奔走呼吁,于1897年8月促成了“第一届世界犹太复国主义大会”的召开。会上通过了《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纲领》,明确提出:“犹太复国主义的目标是在巴勒斯坦为犹太民族建立一个由公共法律所保障的犹太人之家”。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英国军队从埃及向巴勒斯坦发动进攻,于1917年12月打败土耳其军队。在此之前一个多月,英国外交大臣阿瑟·贝尔福写信给英国上院犹太议员沃尔特·罗思柴尔德,声称:“英王陛下政府赞成在巴勒斯坦建立一个犹太人的民族之家,并将尽最大努力促其实现……”这就是著名的贝尔福宣言,它是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一次外交胜利,是通向以色列建国的转折点。1922年6月,国际联盟授权英国对巴勒斯坦实行委任统治。英国采取“扶犹抑阿”政策,欢迎犹太移民的到来。据史料记载,1917年贝尔福宣言发表之时犹太人约占巴勒斯坦总人口的10%,到1936年犹太人口上升到38.4万人,约占巴勒斯坦总人口的31%。

犹太移民潮水般的涌入,不可避免地激化了与当地阿拉伯人的矛盾。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犹太人和阿拉伯人都希望尽快结束英国的委任统治,巴勒斯坦局势持续动荡不安。在无可奈何之下,英国于1947年4月2日将巴勒斯坦问题提交给联合国。同年11月29日,联大以33票赞成、13票反对和1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联大关于巴勒斯坦未来政府的决议》(简称《分治决议》)。《分治决议》规定:英国对巴勒斯坦的委任统治最迟在1948年8月1日前结束;然后最迟在1948年10月1日前,分别在巴勒斯坦成立阿拉伯国、犹太国和耶路撒冷市国际特别政权。《分治决议》将巴勒斯坦一分为三,为犹太人提供了在巴勒斯坦建国的合法保障。

一、四次中东战争

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临时政府总理戴维·本·古里安带头签署并宣读了《以色列独立宣言》,“以色列国”由此诞生。从以色列建国伊始,阿拉伯国家就与它处于敌对状态,接连发生了四次大规模集体战争。

(一)1948年巴勒斯坦战争

1948年5月15日,即以色列建国的次日,埃及、外约旦、叙利亚、伊拉克和黎巴嫩五国军队开进以色列,与刚刚组建的以色列国防军发生武装冲突,巴勒斯坦战争爆发。这场战争在国际上被广泛称为“第一次中东战争”,战争结果极大地影响了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历史命运,故此以色列人称其为“独立战争”或“解放战争”,而阿拉伯人尤其是巴勒斯坦人称其为“大灾难”(al-Nakba)。

毫无疑问,巴勒斯坦战争是由阿拉伯国家首先发动的,以色列称阿拉伯国家是侵略者,而阿拉伯国家却称这是正义战争。阿拉伯国家的理由在于,首先,联合国无权通过巴勒斯坦分治决议。阿拉伯国家联盟7国从一开始就强烈反对任何分割巴勒斯坦的做法,在联大表决时全都投了反对票。其次,阿拉伯国家认为分治决议本身极不公正,明显偏袒犹太人和犹太国。巴勒斯坦总面积为2.6323万平方公里,分治决议划分给犹太国的领土是1.45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56%,犹太国除了拥有49.8万犹太人以外,还包含40.7万阿拉伯人。而分治决议划分给阿拉伯国的领土为1.1万平方公里,只占总面积的43%,拥有72.5万阿拉伯人和1万犹太人。

阿拉伯国家虽然率先出兵,却没有做好战胜以色列的充分准备,战争最后以以色列的胜利而告终。以色列侵占了分治决议划分给阿拉伯国的大量领土,控制了巴勒斯坦总面积的77%。剩余的阿拉伯国领土分别被外约旦和埃及瓜分,前者占领了约旦河西岸(5860平方公里)和东耶路撒冷(70平方公里),后者占领了加沙地带(360平方公里)。至于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有70%沦为难民,总数约有70多万人。

(二)1956年苏伊士运河战争

1956年10月29日~11月6日,以色列伙同英法两国联合对埃及发动了侵略战争。这场战争被阿拉伯人称为“三国入侵”,又被世人称为“苏伊士运河战争”和“第二次中东战争”。这场战争直接起因于埃及宣布收回苏伊士运河公司,该公司由法国驻埃及领事德雷赛布于1858年成立。它以低廉工资招募埃及劳工,历时11年建成了苏伊士运河。

1952年,以纳赛尔为首的埃及自由军官组织发动“七·二三革命”,一举推翻了法鲁克国王的黑暗统治,建立了埃及共和国。纳赛尔参加过1948年巴勒斯坦战争,怀有强烈的阿拉伯民族主义思想。1956年7月19日美国决定撤销对埃及修建阿斯旺水坝的贷款承诺,英国和世界银行随后也宣布放弃他们的出资保证。纳赛尔于是决定强行收回苏伊士运河公司,用公司的收入建造阿斯旺水坝。7月26日纳赛尔在公开演说中不仅历数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罪恶,而且强调指出“以色列是帝国主义制造出来的傀儡”。纳赛尔将以色列喻为“傀儡”,视为埃及和阿拉伯各国的敌人。而本·古里安则宣布“以色列面临的最严重危险来自‘埃及法西斯独裁者’的进攻。”

英法两国是运河公司股票与债券的主要持有者,纳赛尔的国有化决定激怒了两国政府,两国密谋通过武力迫使纳赛尔下台。共同利益使英法以三国迅速勾结起来,于10月23日在法国巴黎西南郊塞夫勒达成协定。以色列随后于10月29日率先发动“卡迪什行动”,侵入埃及西奈半岛。两天后,英法启动“穆思科提尔行动”,对埃及15个机场野蛮轰炸,摧毁了埃及95%的军用飞机。三国入侵激起了全世界人民的强烈愤慨,11月2日联大以64票对5票的表决结果通过决议,要求三国立即停火并从埃及撤出。12月22日,英法联军被迫完全撤出埃及。1957年2月2日,联大通过两项决议,要求以色列撤军,同时决定部署“联合国紧急部队”。3月16日,以军被迫撤出西奈,联合国紧急部队随即接管其阵地。

(三)1967年六日战争

“六日战争”爆发于1967年6月5日,又被称为“六·五战争”或“第三次中东战争”。由于阿拉伯世界在战争中遭到了沉重打击,蒙受了奇耻大辱,阿拉伯人又称其为“退败”(al-Naksah)。这是一次以色列对阿拉伯国家发动突然袭击的侵略战争,战争持续了短短的6天。1964年6月2日,“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简称巴解组织)宣告成立,下辖十多个派别,最大的一派是阿拉法特领导的“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简称法塔赫)。

巴解游击队得到了叙利亚政府的大力支持,经常越境袭击以色列。以色列决定报复叙利亚。1967年4月7日,以色列空军轰炸叙利亚村庄并击落6架米格21战斗机,还飞到大马士革上空示威。叙利亚政府十分紧张,请求埃及提供帮助。5月14日,纳赛尔决定向西奈半岛增加2个师的兵力。5月17日,纳赛尔要求驻扎在西奈半岛的大约1400名联合国紧急部队官兵撤走。5月22日,纳赛尔宣布封锁亚喀巴湾,禁止以色列船只通过蒂朗海峡。5月30日约旦与埃及签订共同防御协定,使埃及、约旦、叙利亚三国形成了统一战线。6月4日伊拉克又与埃及签署共同防御协定,并且派部队进驻约旦。

面对阿拉伯国家同仇敌忾和敌众我寡的险恶形势,以色列国防部长达扬和以军总参谋长拉宾决定对阿拉伯各国采取“先发制人的打击”。6月5日以色列空军炸毁埃及、叙利亚和约旦三国机场和战机。随后以色列陆军在空中掩护下对埃、约、叙三国发动地面进攻,6月7日占领约旦河西岸和耶路撒冷老城,6月8日占领全部西奈半岛(6万平方公里),6月10日占领戈兰高地(1150平方公里)。11月22日,安理会一致通过242号决议,要求“以色列军队撤离其于最近冲突所占领的领土;终止一切交战地位的主张或状态,尊重并承认该地区每一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及政治独立……”

(四)1973年十月战争

“十月战争”爆发于1973年10月6日,这天埃及和叙利亚联合向以色列发动突然进攻,试图收复六日战争中被以色列占领的国土。由于这天处在伊斯兰历斋月当中,故被阿拉伯人称为“斋月战争”。又由于这天正好是犹太教的赎罪日,故又被以色列人称为“赎罪日战争”。按阿以武装冲突的次序来讲,这是“第四次中东战争”。

六日战争后,埃及多次在国际场合要求以色列归还领土,均遭到以色列拒绝。埃及总统萨达特认为:“除非我们在军事上扭转局面,否则永远也不会在政治上解决问题。”他决心诉诸战争,用武力来说话,以战争迫使以色列归还领土。叙利亚总统阿萨德支持萨达特的想法。10月6日下午埃及空军首先轰炸巴列夫防线和以军阵地,接着埃及陆军强渡苏伊士运河,收复了运河东岸10~15公里的阵地。与此同时,叙利亚军队也在戈兰高地突破以军阵地,向纵深推进了35公里。以色列在遭受最初的重创后,迅速动员全国预备役军人参战,在美国的大力军事支援下,很快扭转了不利局面。10月22日,安理会通过了美苏两国提出的停火议案,此即著名的338号决议。埃及、以色列和叙利亚先后接受停火。

1977年1月卡特总统入主白宫,在他的积极斡旋下,萨达特于同年11月勇敢地访问以色列,开启了阿以和平进程。1978年9月,在卡特的主持下,萨达特与以色列总理贝京达成《戴维营协议》,规定以色列归还西奈半岛给埃及,埃及与以色列实现国家关系正常化。1979年3月,双方又在华盛顿签署《埃以和平条约》,规定埃及与以色列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以色列在建国30年后,终于赢得了首个阿拉伯国家的承认。

二、两次黎巴嫩战争

黎巴嫩面积约1.045万平方公里,人口约410万。黎巴嫩在地理上与以色列北部边界接壤,成为巴勒斯坦难民的避难所和栖息地。巴解游击队以难民营作为据点,经常越境袭击以色列,这成为诱发黎巴嫩战争的重要原因。

(一)1982年黎巴嫩战争

1982年黎巴嫩战争在以色列又有“加利利和平行动”之称,在国际上有少数人称之为“第五次中东战争”。这次战争的直接导火索是以色列驻英国大使阿尔果夫于当年6月3日在伦敦遭到巴勒斯坦人的枪击,以色列贝京总理打算彻底消除巴解游击队的威胁。其实早在4年前,以军就做过这样的尝试。

1978年3月11日,一支由11名巴解游击队员组成的小分队越过黎以边界,在以色列境内劫持了2辆公共汽车,后与以色列特种部队展开激战,导致37名以色列平民被杀、76人受伤。巴解组织声称对此惨案负责。3天后以军发动“利塔尼行动”,出兵2.5万人,侵入黎巴嫩南部。1000多名黎巴嫩和巴勒斯坦平民被杀,10万~20万人逃离家园。3月19日,安理会通过第425号决议,“要求以色列立即停止侵犯黎巴嫩领土完整的军事行动,并立刻自所有黎巴嫩领土撤出其部队”。该决议还决定设立“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简称联黎部队),目的在于敦促以色列撤军和恢复当地和平。第一批联黎部队官兵于3月23日抵达冲突地区。以军被迫于6月13日全部撤出黎巴嫩南部,但在撤出前扶持仇视巴解组织的黎巴嫩基督教民兵——“南黎巴嫩军”,使其负责维持黎以边界治安。

在1982年黎巴嫩战争中,以军在国防部长沙龙的命令下出动约8万兵力、1240 辆坦克和1520辆装甲车,绕过联黎部队和南黎巴嫩军的驻地,从黎以边界向北一直推进到贝鲁特,于6月14日包围了位于贝鲁特西区的巴解总部。美国总统里根派特使菲利普·哈比卜赴中东斡旋,经过艰苦磋商于8月19日与巴解、黎巴嫩和以色列等各方达成14点计划。从8月21日至9月1日,1.25万巴解游击队员撤退到叙利亚、约旦、伊拉克等阿拉伯国家。阿拉法特和巴解总部则迁居突尼斯。

(二)2006年黎巴嫩战争

2006年黎巴嫩战争在以色列被称为“第二次黎巴嫩战争”,在黎巴嫩被称为“七月战争”。1982年黎巴嫩战争结束后,在国际社会的压力下,以色列于1985年1月15日起分阶段撤军,将侵黎部队撤至利塔尼河南岸,建立了一个纵深约4~12公里的“以色列安全区”。这便形成了以色列对黎巴嫩领土的非法侵占,为真主党的反以活动提供了正当理由。“真主党”又名“黎巴嫩伊斯兰抵抗运动”,于1982年以色列入侵后兴起于黎巴嫩的贝卡谷地。真主党呼吁对以色列发动“圣战”,用武力解放被以色列侵占的黎巴嫩南部领土。真主党在国内的群众基础是什叶派穆斯林,在国外的支持者主要是伊朗。真主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深受伊朗伊斯兰革命最高领袖大阿亚图拉霍梅尼的影响,现任总书记哈桑·纳斯鲁拉曾于1987~1989年在伊朗库姆神学院学习。伊朗曾派数百名革命卫队成员前往贝卡谷地,为真主党武装人员训练战斗技能,还向真主党提供武器装备以及活动经费。

1993年7月,真主党武装人员打死5名驻扎在安全区的以军士兵。以军于7月25日发动“问责行动”,连续7天轰炸真主党据点和民用设施,造成118名黎巴嫩平民死亡,近30万人逃离家园。1996年3月30日,真主党向以色列北部发射20枚火箭弹,以军于4月11日发起“愤怒葡萄行动”,连续空袭16天,投下约2.5万枚炸弹,造成至少150名黎巴嫩平民死亡,约30万~50万人无家可归。真主党对于以色列占领的顽强抵抗,让以色列付出了巨额代价。2000年5月,以色列工党政府总理巴拉克下令从黎巴嫩南部撤军,退回到公认的边界线之外。真主党战士由此被黎巴嫩民众视为抗击以色列的民族英雄。

2006年7月12日,真主党武装人员突然越过黎以边界,袭击2辆正在以色列境内巡逻的悍马吉普车,打死3名以军士兵,打伤2名,抓走2名。闻讯赶来增援的1辆以军坦克又被炸毁,车上5名乘员全被炸死。真主党这次行动旨在迫使以色列释放被俘的真主党成员,并且声援当时正在加沙与以军对垒的哈马斯成员。以色列总理奥尔默特下令以军猛烈还击,以军向真主党据点和民用设施发射10万多枚炸弹,而真主党也不甘示弱,向以色列北部发射了大约4000枚卡秋莎火箭弹。随后以军出动地面部队深入黎巴嫩南部,与真主党武装人员展开阵地战。经过34天的空中和地面较量,双方最后都接受了安理会于8月11日通过的1701号停火决议,由联黎部队和黎巴嫩政府军驻扎在边界地区。以军虽然未能消灭真主党,但将真主党赶出了边界地区。

三、两次巴勒斯坦起义

1982年黎巴嫩战争后,由于远离被占领土,巴解游击队的抗以武装斗争变得愈发困难。与此同时,被占领土上巴勒斯坦群众的反以情绪日益高涨,最终在1987年爆发了第一次巴勒斯坦起义。

(一)1987~1993年因提法达

“因提法达”(Intifada)是阿拉伯人对第一次巴勒斯坦起义的称谓,这次起义的导火索是一起交通肇事。1987年12月8日,以军一辆用来运送坦克的重型卡车,在加沙的贾伯利亚难民营撞死4名巴勒斯坦工人。当天下午,1000多名巴勒斯坦人抬着死者棺木上街游行。次日,以军巡逻车闯进难民营例行检查,遭到巴勒斯坦人的石头攻击,以军开枪打死了一名巴勒斯坦少年,由此引发了长达6年的巴勒斯坦起义。当时的以色列总理沙米尔主张坚决镇压起义,国防部长拉宾声称要“打碎抗议者的骨头”。在最初几个月,有160多名20岁以下的巴勒斯坦青少年被以军开枪打死,以色列遭到了全世界的谴责。

伴随着波澜壮阔的巴勒斯坦起义,有三件大事先后发生,一是哈马斯的崛起,二是巴解组织宣布建立巴勒斯坦国,三是巴以奥斯陆协议的签订。“哈马斯”全称为“伊斯兰抵抗运动”,1987年12月由宗教人士艾哈迈德·亚辛等人在加沙成立,奉行宗教激进主义的思想路线。哈马斯成立后,积极参与和引导反以斗争,吸收了大批年轻成员,最初主要从事政治斗争,后于1992年组建了专门从事武装斗争的秘密部门——阿兹丁·卡桑旅。哈马斯主张以武力彻底解放从约旦河西岸到地中海的全部巴勒斯坦土地,拒绝承认以色列在中东的生存权利。

与哈马斯致力于暴力和武装斗争不同,远离本土的巴解组织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根据当时美苏缓和与冷战趋于停止的国际大背景,做出了和平建国的战略调整。1988年11月15日,阿拉法特在阿尔及尔正式宣布建立“巴勒斯坦国”,以耶路撒冷为首都。他承认1947年联合国巴勒斯坦分治决议是巴勒斯坦建国的合法基础,同时承认以色列的合法存在。巴解组织公开宣称:“新巴勒斯坦国的性质强调,它不是一个侵略国家,巴勒斯坦人民不追求取消‘以色列’,而是追求与它在睦邻关系范围内的和平共处。”随后巴解组织与美国确立了正常关系。

海湾战争结束后,美、苏两国于1991年10月30日在马德里召集中东和平会议,以色列和叙利亚、约旦、黎巴嫩、巴勒斯坦代表出席,经过8轮谈判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从1993年1月起,巴以代表单独在挪威首都奥斯陆开启秘密谈判。经过半年多的艰苦努力,双方于8月30日在奥斯陆草签了一份协议。9月13日,在美国总统克林顿主持下,巴以代表在白宫南草坪正式签署了《关于临时自治政府安排的原则宣言》,简称《自治原则宣言》。不过世人习惯上称其为《奥斯陆协议》,其主要内容是:以色列从加沙和杰里科撤出军队和行政机构,巴勒斯坦人在这些地区实行自治。伴随着该协议的签署,巴解组织与以色列之间实现了相互承认,第一次巴勒斯坦起义也画上了句号。

(二)2000~2003年阿克萨起义

“阿克萨起义”是阿拉伯人对第二次巴勒斯坦“因提法达”的叫法,这次起义直接起因于以色列利库德集团领袖沙龙的挑衅。2000年9月28日,沙龙和部分利库德成员登上圣殿山,访问了阿克萨清真寺。沙龙此举旨在告诉以色列人,如果他上台绝不会放弃圣殿山的主权。而在巴勒斯坦人看来,沙龙这个“战争狂人”访问伊斯兰第三大圣地,乃是对全体穆斯林尤其是巴勒斯坦人的侮辱。次日,巴勒斯坦人举行抗议示威,被以色列警察打死4人、打伤200人,阿克萨起义随即爆发并迅速点燃加沙和西岸各地。事实上,阿克萨起义是戴维营会谈失败的必然结果,一些以色列人称它是“奥斯陆战争”。

继1993年达成《奥斯陆协议》之后,“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于1994年5月成立,阿拉法特担任主席并于当年7月1日率领巴解组织回到加沙。此后,巴解组织与拉宾政府又在1995年9月28日签订了《奥斯陆第二协议》,将巴勒斯坦自治区的范围扩大到伯利恒、杰宁、凯勒基利亚、纳布卢斯、拉马拉和图勒凯尔姆等6座西岸主要城市。该协议实施后,巴方控制区拥有约旦河西岸27%的领土面积。正当巴以和谈稳步深入之际,1995年11月4日,拉宾总理遇刺身亡。1996年6月,利库德集团领袖内塔尼亚胡上台执政,巴以和谈遭遇挫折。1999年工党在大选中获胜,工党主席巴拉克继承拉宾的和谈路线,准备彻底解决巴勒斯坦问题。

2000年7月11~25日,美国总统克林顿邀请巴以首脑到戴维营举行会谈。巴拉克与阿拉法特就巴勒斯坦国领土、耶路撒冷地位、圣殿山主权、巴勒斯坦难民回归等棘手的“最终地位问题”进行了多轮谈判,最后因分歧太大而未能达成一致。以色列方面认为,巴拉克同意将约旦河西岸90%的土地还给巴勒斯坦人、允许东耶路撒冷成为未来巴勒斯坦国首都以及巴以分享圣殿山部分主权,表明以色列方面已经做出了最大限度的让步。但在巴勒斯坦方面看来,巴勒斯坦人同意以1967年边界作为两国分界线,早就已经作出了巨大让步,以色列不应要求巴勒斯坦做出更多妥协。

戴维营会谈的失败,使巴以双方积累多年的不满情绪顷刻得到宣泄。据统计,自2000年9月至12月,短短3个月就有365人在冲突中丧生,其中包括325名巴勒斯坦人、36名以色列人和4名外国人;另有10962人受伤,其中巴方10600人,以方362人。2001年2月沙龙战胜巴拉克,当选以色列总理。他称阿拉法特是“以色列的本·拉登”,2002年3月发动“防御盾牌行动”,在打击哈马斯自杀袭击的同时,将阿拉法特围困在西岸城市拉马拉总部。2002年6月,中东四方委员会提出巴以和平“路线图计划”,巴勒斯坦总理阿巴斯在亚喀巴中东和平首脑会议上宣布阿克萨起义结束了。

四、两次哈马斯—以色列大规模武装冲突

2004年11月11日,巴勒斯坦人民的领袖阿拉法特病逝。随后阿巴斯继任巴解组织执委会主席,并在2005年1月9日举行的大选中当选巴民族权力机构主席。2006年1月25日,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举行公开选举。首次参选的哈马斯一举战胜老对手法塔赫,赢得全部132个席位中的74席,获得了单独组阁的权力。哈马斯上台导致新一轮巴以冲突。

(一)2006年哈马斯—以军冲突

2004年2月,在路线图计划迟迟得不到落实而巴以和谈未能取得显著成果的情况下,以色列总理沙龙提出了“单边脱离计划”,又称“加沙撤出计划”,决心无条件撤出加沙21个犹太定居点。加沙对以色列而言是一个典型的“鸡肋”,2005年8月15日以色列军警开始强制执行撤出计划,撤出了大约8500名定居民,以及与此相关的1780套住房、120个公共场所和30个教堂。以色列对加沙地带38年的直接占领至此终结。巴勒斯坦民众认为撤出加沙是以色列的“败退”,是巴勒斯坦人坚持抵抗的“胜利”果实。这是哈马斯赢得立法委员会选举的重要原因。

2006年2月16日,哈马斯领导人伊斯梅尔·哈尼亚被任命为总理。美国和欧盟一直视哈马斯为“恐怖主义”组织,拒绝承认哈马斯政府。6月10日,哈马斯宣布不再遵守已经持续了16个月的停火协议。6月25日,哈马斯武装人员越过加沙边境进入以色列,打死2名以军士兵并抓走另一受伤士兵沙利特下士。为了营救沙利特,同时也为了阻止哈马斯继续向以色列境内发射火箭弹,以军于6月28日发动“夏雨行动”,出动大约3万兵力,向加沙发动全面进攻。以军打死200多名哈马斯武装人员和100多名平民。11月1日,“夏雨行动”尚未宣布结束,以军又发起了“秋季乌云行动”。在短短一周的行动中,38名哈马斯武装人员和15名平民死亡,200多人受伤。11月26日以军完全撤出加沙。

(二)2008~2009年哈马斯—以军冲突

以军撤出加沙后,面对严重的经济和财政困难,哈马斯被迫同意吸收其他派别加入内阁。2007年3月18日哈尼亚组成以哈马斯为主体的联合政府,内阁成员包括哈马斯的老对手法塔赫和其他独立人士。法塔赫是一个崇尚世俗主义和民族主义的政治派别,一贯反对哈马斯的原教旨主义思想路线和激进冒险主义的行动纲领,主张通过和平方式建立独立的巴勒斯坦国。法塔赫与哈马斯的分歧最终通过争权夺利的方式表现出来。

2007年6月10日,哈马斯与法塔赫在加沙爆发激烈冲突,两天后哈马斯完全控制加沙,将法塔赫人员逮捕或驱逐。阿巴斯于6月14日宣布解散哈马斯领导的联合政府,免去哈尼亚的总理职务,同时任命法耶德组建新的联合政府。哈马斯拒绝承认阿巴斯的主席令,坚持哈尼亚政府的合法性。巴勒斯坦在事实上陷入分裂状态,约旦河西岸由法塔赫控制,而加沙由哈马斯统治。以色列利用巴勒斯坦的内讧局面,加大了对哈马斯和加沙的封锁力度,加沙的食品和物资供应遇到严峻考验,人民生活每况愈下。

2008年11月4日,以军在加沙边界发现哈马斯的一个地道,并击毙6名哈马斯武装分子。12月24日,哈马斯炮击以色列内格夫。为了赢得2009年3月举行的大选,执政的前进党和工党联合政府决定以强硬姿态应对哈马斯的炮击。12月27日,以军对加沙发起“铸铅行动”,出动50多架战斗机和攻击直升机,炸死至少220名巴勒斯坦人,其中包含约140名哈马斯武装人员,另有1000多人受伤。哈马斯也不甘示弱,接连向以色列境内发射了多枚火箭弹。2009年1月3日,以军出动大约3万地面部队,进入加沙与哈马斯展开巷战。至1月18日以色列宣布停火为止,有1400多名哈马斯武装人员和平民死于战火。1月21日,以军完全撤出加沙。

第二节 阿以冲突的宗教因素

巴以冲突作为阿以冲突的核心与实质,不仅被公认为当今世界上最“棘手的冲突”,而且是目前最活跃和最难以调解的冲突。巴以冲突为什么难以解决?自2000年巴以戴维营会谈失败和阿克萨起义爆发以来,国内外学者们对此进行了深入探讨。中外学者们比较接近一致的看法是,在巴以双边冲突以及阿以多边冲突中,“宗教发挥了或可想而知地发挥了最重要的作用”。这里所说的宗教主要是指犹太教和伊斯兰教。

犹太教和伊斯兰教都产生于中东地区,与基督教一起构成了世界三大一神教。犹太教发端于大约公元前2000年,以《希伯来圣经》和《塔木德》为主要经典,是犹太人的民族宗教,不仅为犹太文明提供了思想源泉,而且为犹太复国主义提供了理论依据,可以说是犹太国赖以建立的精神原动力。伊斯兰教兴起于公元610年,以阿拉伯语《古兰经》和《圣训》为基本经典,伴随着阿拉伯人的对外征服和经商活动而逐渐传遍全世界,成为众多民族信奉的世界性宗教。伊斯兰教对于阿拉伯人具有特殊意义,它始终是阿拉伯文明的主导因素,是阿拉伯民族赖以繁衍生息的精神家园。笔者认为,犹太教和伊斯兰教对阿以冲突的影响集中体现在宗教信仰、宗教信徒、宗教田产和宗教圣址等四个方面。

一、宗教信仰的分歧:“耶和华”与“安拉”

犹太教信仰独一无二的“神”,这位神的名字叫“耶和华”(Jehovah)。《旧约》对此有明确记载:“神晓谕摩西说:‘我是耶和华。我从前向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显现为全能的神,至于我名耶和华,他们未曾知道。’”伊斯兰教也信仰独一无二的“神”,这位神的名字叫“安拉”(Allah),中国穆斯林习惯将其意译为“真主”。真主之名在《古兰经》里随处可见,如“你说:‘谁是天地的主?’你说:‘真主。’”由于犹太教与伊斯兰教都发源于中东,两教的主宰“耶和华”与“安拉”有没有关系呢?他们之间的关系对于犹太教徒和穆斯林有什么现实影响呢?

仔细阅读《旧约》,我们不难发现:虽然耶和华创造宇宙万物,主宰天地的生杀大权,但他唯独亲近以色列人,明显排斥其他民族,故此可以把耶和华视为以色列人的部落神。在《出埃及记》第3章中有这样的经文:“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耶和华你们祖宗的神,就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这里明确提到耶和华是以色列人“祖宗(Father)”的神。第9章记载:“耶和华吩咐摩西说,你进去见法老,对他说,耶和华希伯来人的神这样说,容我的百姓去,好事奉我。”“希伯来”(Hebrew)是雅各得名“以色列”之前迦南人对古代犹太人的称谓,雅各得名以色列后《旧约》中仍然有时用希伯来人作为以色列人的代称。耶和华自称是希伯来人的神,有力地证明耶和华不过是以色列人的部落神。

但后来的《新约》以及更晚降世的《古兰经》都认可与《旧约》的历史渊源,强调“上帝”、“安拉”与“耶和华”的同一性。《古兰经》第2章明确讲到:“你说:‘难道你们和我们争论真主吗?其实,他是我们的主,也是你们的主,……’”(2:139)。这里所说的“你们”是指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即《古兰经》所称的“信奉天经的人”,而“我们”是指穆斯林。第29章还提到:“我们确信降示我们的经典,和降示你们的经典;我们所崇拜和你们所崇拜的是同一个神明,我们是归顺他的”(29:46)。既然《古兰经》认为伊斯兰教与犹太教信奉的是同一个主宰,为什么两教之间的差别和分歧却是如此之大呢?

(一)“耶和华”斥责以色列人是“硬着颈项的百姓”

根据《旧约》的说法,耶和华曾经挑选许多以色列人作为使者,并与他们立约,包括亚伯拉罕、摩西、大卫等等。摩西是最伟大的犹太先知,上帝挑选他去埃及,将以色列人从法老的奴役下解救出来,带他们到西奈半岛。耶和华召唤摩西登上西奈山,与摩西立约,赐给他“摩西十诫”。以色列人见摩西久不下山,便怂恿摩西的哥哥亚伦制作一个金牛,拜金牛为耶和华神,由此得罪耶和华。“耶和华对摩西说,我看这百姓真是硬着颈项的百姓。你且由着我,我要向他们发烈怒,将他们灭绝,使你的后裔成为大国。”虽然在摩西的哀求下,耶和华没有灭绝以色列人,但“硬着颈项的百姓”却成为以色列人难以洗刷的污点。

伊斯兰教在初创时期受到过犹太教的较大影响,既然认可“耶和华”与“安拉”的同一性,《旧约》中的不少情节在《古兰经》中被重新提及,尤其是有关摩西的故事。摩西(Moses)在《古兰经》中被称为“穆萨”(Musa),如第17章说:“我把经典赏赐穆萨,并用作以色列的子孙的向导”(17:2)。摩西在西奈山与耶和华立约的故事也被重新表述:“当时,我与穆萨约期四十日,在他离别你们之后,你们认犊为神,你们是不义的”(2:51)。除了用“不义”一词多次形容以色列人以外,《古兰经》还用“违背约言”、“自相残杀”、“妄自尊大”等不少负面词语描述以色列人的恶行(2:83-87)。

尽管如此,《古兰经》并没有全盘否定以色列人。首先,穆萨作为以色列人的领袖,“他确是纯洁的,确是使者,确是先知”(19:51);“我确已将正道赐予穆萨,我确已使以色列的后裔继承天经”(40:53)。其次,背信弃义的只是部分以色列人,不是全部。“以色列的后裔中,有一派人已经信道,有一派人并不信道”(61:14);“除他们中的少数人外,你常常发现他们的奸诈,故你当饶恕他们,原谅他们”(5:13)。再次,穆萨的宗教也是“正教”(42:13),假如以色列人“遵守《讨拉特》”(5:66),仍然能够得救。安拉说:“以色列的后裔啊!你们当铭记我所赐你们的恩惠,你们当履行对我的约言,我就履行对你们的约言;你们应当只畏惧我”(2:40)。

虽然《古兰经》没有全盘否定以色列人,也承认穆萨所传宗教的正确性,但由于安拉又派遣穆罕默德为“众先知的封印”(33:40),而且降示给穆罕默德的阿拉伯文经典《古兰经》“能证实以前的天经”包括“穆萨的经典”(46:12),这样伊斯兰教理所当然地成为最好的宗教,成为安拉所“喜悦的宗教”(3:19)。另外,尽管《古兰经》教育穆斯林不要“歧视”穆罕默德之前的众先知(如易卜拉欣、易司马仪、易司哈格、叶尔孤白、穆萨、尔撒)和他们的经典,但又着重指出:“舍伊斯兰教而寻求别的宗教的人,他所寻求的宗教,绝不被接受,他在后世,是亏折的”(3:84-85)。这明显是在强调伊斯兰教的唯一正确性。不仅如此,鉴于“曾受天经的人”嬉戏和嘲笑伊斯兰教,安拉呼吁穆斯林“不要以他们和不信道的人为盟友”(5:57),这就将穆斯林与以色列人和基督教徒区别开来。

《古兰经》的上述论断不可能不影响到穆斯林对待以色列人的态度和方式。在中世纪阿拉伯人统治下的中东、北非以及西班牙,以色列人作为“被保护民”(Dhimmi),受到了穆斯林统治者的宽待,那时不存在对以色列人的大规模歧视和迫害。这一点连苛刻的犹太人权卫士也不得不承认。自1948年以色列建国以后,伴随着剧烈的阿以冲突,“以色列”这个名称变得越来越邪恶,似乎印证了《古兰经》对以色列人的负面看法。1968年,开罗召开了“伊斯兰研究院第4次会议”,许多著名宗教人士在会上发言。后来担任埃及爱资哈尔长老的穆罕默德·赛义德·坦塔维博士当时说:“任何阅读《古兰经》的人都会认识到以色列人败坏的道德品质、丑陋的性格特征和恶毒的方法。《古兰经》揭示了他们的无信仰、拒绝真理、自私、傲慢、怯懦说谎、顽固、欺骗、不服从、犯罪、心硬、性格变态、争着作孽、侵略和错误消耗人民财富等性格特点。”2002年4月他在周五聚礼上发表演讲,称以色列犹太人是“安拉的敌人,猿猴和猪的子孙。”

(二)“安拉”称赞“易卜拉欣原来是一个表率”

易卜拉欣(Ibrahim)是《古兰经》反复提到的一个人物,他本是《旧约》中的“亚伯拉罕”(Abraham)。亚伯拉罕原名“亚伯兰”(Abram),他是第一个与耶和华立约的希伯来人。《旧约》记载:“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作为立约的条件,耶和华承诺:“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神。”

亚伯拉罕不仅是以色列人十分崇敬的祖先,也是世界穆斯林景仰和学习的榜样。《古兰经》说:“易卜拉欣原来是一个表率,他服从真主,信奉正教,而且不是以物配主的。他原是感谢主恩的,主挑选了他,并将他引上了正路。在今世,我曾以幸福赏赐他,在后世,他必定居于善人之列。然后,我启示你(穆罕默德)说:‘你应当遵守信奉正教的易卜拉欣的宗教,他不是以物配主的’”(16:12-122)。这就是说,安拉认定穆罕默德传播的伊斯兰教与易卜拉欣的宗教是一致的,都是正确的启示和道路。当时生活在沙特阿拉伯半岛的犹太教徒以及基督教徒,对穆罕默德的说教产生了很大疑问,因为穆罕默德传诵的一些《古兰经》经文与《旧约》不一致。例如,《古兰经》上说“易卜拉欣和易司马仪树起天房(克尔白)的基础”(2:127)。易司马仪在《旧约》中的称谓叫以实玛利(Ishmael),他是亚伯拉罕与妻子撒拉的埃及使女夏甲所生的儿子,后来撒拉将夏甲和以实玛利驱逐出去。《旧约》里没有提到亚伯拉罕与以实玛利一起修建天房的事情。

犹太教徒与基督教徒同穆斯林发生了争论,争论的实质不仅在于《圣经》与《古兰经》谁是谁非,还在于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谁是正确的宗教,以及通向正确宗教的途径?《古兰经》对此给予了解答。第2章说:“他们说:‘你们应当变成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你们才能获得正道。’你说:‘不然,我们遵循崇奉正教的易卜拉欣的宗教,他不是以物配主者’”(2:135)。易卜拉欣的宗教被安拉赋予正教的地位,易卜拉欣也被安拉视为模范教徒。第60章两次提到:“易卜拉欣和他的教徒,是你们的好模范”(60:4、60:6)。不仅如此,第4章甚至说“真主曾把易卜拉欣当做至交”、“遵守崇正的易卜拉欣的宗教的人,宗教方面,有谁比他更优美呢?”(4:125)。最终在第3章,安拉称“易卜拉欣既不是犹太教徒,也不是基督教徒。他是一个崇信正教、归顺真主的人,他不是以物配主的人”(3:67)。

《古兰经》否认易卜拉欣的犹太教徒身份和肯定他的穆斯林身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第一,使穆斯林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祖先,延长了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的历史。安拉说:“你们应当遵循你们的祖先易卜拉欣的宗教,以前真主称你们为穆斯林,在这部经典里他也称你们为穆斯林……”(22:78)。站在《旧约》的角度,易卜拉欣(亚伯拉罕)无疑是以色列人的祖先,有大量经文可以佐证。但在《古兰经》里,很少有经文直接把易卜拉欣与以色列人并列在一起,倒是有一些经文直言穆萨(摩西)是以色列人的领袖和先知(2:246、17:101)。易卜拉欣对于以色列人的重要性显然不及穆萨。反之,穆萨对于穆斯林的重要性显然不及易卜拉欣。易卜拉欣不仅树立了天房的根基,而且是天房的“清洁”者(22:26),甚至他在天房前的“立足地”也成为后世穆斯林朝觐时的“礼拜处”(2:125、3:97)。

第二,澄清了易卜拉欣与犹太人的瓜葛,凸显了犹太人的种种不义。《古兰经》充满了穆斯林与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的论战,明确了易卜拉欣不属犹太教徒的结论,有利于抨击犹太教徒的诸多不是。安拉指责“原奉犹太教的人”口是心非(5:41)和篡改经文(4:46),谴责犹太教徒关于“真主的手是被拘束的”的言论(5:64),提醒穆斯林“你必定发现,对于信道者仇恨最深的是犹太教徒和以物配主的人”(5:82)。安拉还诅咒犹太教徒:“但愿他们因为自己所说的恶言而被弃绝”(5:64);“他们在今世要受凌辱,在后世要受重大的刑罚”(5:41)。安拉也郑重警告穆斯林:“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要以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为盟友。他们各为其同教的盟友。你们中谁以他们为盟友,谁是他们的同教。真主必定不引导不义的民众”(5:51)。

据史书记载,穆罕默德在传教期间不仅与犹太人有过口头相争,还发生过直接的战争行为。公元627年,麦加人、贝杜因人和阿比西尼亚雇佣兵组成同盟军,前来麦地那讨伐以穆罕默德为首的穆斯林社团。同盟军撤退后,穆罕默德率穆斯林围剿援助同盟军的犹太部落古赖宰,杀死600名壮丁,将其余的人驱逐出境。据《布哈里圣训实录》和《穆斯林圣训实录》记载,穆罕默德曾经针对犹太人讲过一段名言,他说:“审判日不会到来,除非穆斯林攻打犹太人,直至他们躲藏在石头和大树后面。石头和大树会说:‘喂,穆斯林,喂,安拉的仆人,有一个犹太人藏在我后面,过来杀死他吧。’只有加尔克达树不会这样做,因为它是犹太人的树。”这段话被巴勒斯坦伊斯兰组织——哈马斯积极引用,写入了1988年8月18日通过的《哈马斯宪章》中,成为该宪章中最有争议的内容之一。

二、宗教信徒的斗争:“拣选子民”与“穆民皆兄弟”

“拣选子民”(Chosen People)是犹太教宣传的一种信念,即以色列人是耶和华从世界各民族中挑选出来的神的儿女,肩负着某种特殊的使命。《旧约》中有多处经文提到这一点,如《出埃及记》中说:“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申命记》中说:“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你神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归纳这两段经文,“拣选子民”观应该包括以下三点内容:其一,以色列人通过与耶和华的世代立约才成为神拣选的特殊子民,因而守约是其能够被挑选的首要条件;其二,耶和华挑选以色列人做子民乃是为了使其成为圣洁的民,做万民的榜样;其三,以色列人得到耶和华神的另眼相看,拥有超越万民的优越感和特殊地位。

“穆民皆兄弟”(The believers are but brethren)是伊斯兰教提倡的一种观念,这种观念认为所有穆斯林彼此都是兄弟,《古兰经》说:“信士们皆为教胞,故你们应当排除教胞中的纷争,……”(49:10)。穆罕默德在632年辞朝演讲中说:“众人呀!静听我的话,而且谨记在心。须知每个穆斯林都是其他任何穆斯林的兄弟,现在你们都是同胞。”综合多个经文,“穆民皆兄弟”观的主要内涵:其一,调停穆斯林之间的纠纷,“如果两伙信士相斗,你们应当居间调停”(49:9);其二,穆斯林之间“不要互相嘲笑”和“不要互相诽谤”(49:11),不要互相“猜疑”和“不要互相侦探”(49:12);其三,穆斯林之间应该团结、友爱、互助。穆罕默德说:“穆斯林彼此是兄弟,所以不该欺压他的兄弟,也不应把他交给压迫者。”他又说:“信士不要出卖自己的弟兄,不要说自己弟兄的坏话”;“真正的信士他爱他的弟兄胜过爱他自己”。

“拣选子民”与“穆民皆兄弟”原本是两种互不相干的观念,但在阿以冲突的大背景下最终形成了某种程度的对立,对阿以冲突造成了很大影响。就以色列方面而言,拣选子民观一直与以色列国的犹太属性问题息息相关;就阿拉伯方面而言,穆民皆兄弟观则与巴勒斯坦难民问题密切相连。

(一)“拣选子民”与以色列国犹太属性问题

“犹太属性”(Jewish Identity)就个人层面而言,是指个人对其犹太人身份的认知程度;就政府层面而言,是指对国家犹太人状况的总体把握。作为世界上唯一的犹太人国家,加之又长期处在中东的战火当中,以色列政府非常注意犹太属性问题。确保以色列的犹太属性,不仅是为了以色列的长治久安,也是为了维护以色列的纯洁性。这就是耶和华所说的,做“圣洁的民”。

拣选子民的观念,使不少以色列犹太人萌生了种族“优越感”。例如,全国宗教党的代表人物大拉比斯尼尔松(1902~1994年),于1965年出版《谈话集锦》一书,系统提出了“犹太人优越论”。他认为,上帝选择犹太人清楚地意味着犹太人天生比非犹太人优越。从外表上看,犹太人的身体与非犹太人的身体好像没有什么区别,但内在品质却有着天壤之别。“一个最大的区别在于灵魂,有两种相反的灵魂存在着,非犹太人的灵魂来自邪恶势力,而犹太人的灵魂来自神圣。”他说:“一个非犹太人的全部事实仅仅是空虚。……所有的被造物都是为了犹太人而存在的。”另一个著名拉比金斯伯格在1996年接受采访时说:“假如你看见两个人落水,一个犹太人和一个非犹太人,《讨拉》说你应该先救犹太人的命。假如一个犹太人身体的每一个单细胞都继承着神性,那就是上帝的一部分,每一串DNA都是上帝的一部分。因此,犹太人的DNA有特别的东西。”

以色列自建国伊始就面临着犹太属性问题。1947年分治决议规定的“犹太国”,犹太人只比阿拉伯人多出9.1万人。时至今日,犹太属性问题仍然严峻。截至2005年,以色列、加沙和西岸共有居民1030万,其中犹太人560万,阿拉伯人470万,犹太人只占52%的微弱多数。据希伯来大学人口专家估计,到2020年这一比例会降到47%,到2050年进一步下降到37%。届时以色列国将不再是一个以犹太人为主的犹太国,而将变成一个以阿拉伯人占多数的犹太国。这种情况之所以可能会出现,主要是每个犹太妇女的生育率约为2.7个,而每个阿拉伯妇女的生育率约为4.7个;此外,犹太妇女头胎时的年龄约为27.5岁,而阿拉伯妇女头胎时的年龄为23.2岁。

为了解决严重的犹太属性问题,以色列政府早在1950年7月5日就通过了《回归法》,一方面授予全世界犹太人移居以色列的权利,另一方面放宽了移居以色列的条件。典型的犹太人,即拥有犹太母亲或外祖母的人,自然符合上述规定。而那些只拥有犹太父亲或祖父的人,以及那些皈依犹太教的人,也被允许移居以色列。但这一法律实施半个多世纪以来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实以色列的心腹大患并不是加沙和西岸的巴勒斯坦人,而是以色列境内的阿拉伯人。他们拥有以色列国籍,大约有130万人,约占以色列总人口的1/4.以色列家园党主席利伯曼于2004年5月提出了一个惊人计划,建议与巴勒斯坦方面交换领土,用以色列境内的阿拉伯人聚居区换取西岸犹太定居点,从而减少以色列境内的阿拉伯人数量。阿拉伯人抨击这是种族主义计划,不少以色列人也认为“不合法”,但由于利伯曼现任内塔尼亚胡内阁的副总理兼外交部长,未来形势如何发展谁也无法预料。

(二)“穆民皆兄弟”与巴勒斯坦难民问题

“巴勒斯坦难民”(Palestinian Refugees)是指在几次中东战争中和战争后,被迫逃离或被逐出家园的巴勒斯坦人。难民回归是巴难民问题的核心,也是巴以谈判中的难点问题。最早的巴勒斯坦难民产生于1947年分治决议通过之后,那时的以色列准军事组织如“哈加纳”和“伊尔贡”通过武力抢占巴勒斯坦领土,迫使许多巴勒斯坦人逃离家园。从1947年12月至1948年3月,共有约10万巴勒斯坦人逃离家园。从1948年4月至7月,又有25万至30万巴勒斯坦人逃离或被驱逐出家园。此后历次中东战争又造成许多巴勒斯坦人流离失所。根据联合国难民救济署(UNRWA)的官方资料,截至2008年6月30日,巴勒斯坦难民总数为4618141人,共分布在3个国家和2个地区。三国为:约旦1930703人;叙利亚456983人;黎巴嫩416608人。2个地区是:加沙1059584人;西岸754263人。

阿拉伯国家对巴勒斯坦难民总体上是欢迎的,没有拒绝他们的到来,特别是约旦、黎巴嫩和叙利亚三个与巴勒斯坦接壤的国家。但是巴勒斯坦难民的大量涌入,也给这些国家的社会治安、国家安全甚至国内政局造成了不良影响。如1970年约旦黑九月事件,又如黎巴嫩1975~1990年内战。应该说,阿拉伯国家为巴难民问题付出了巨大的牺牲,难民问题不能一直持续下去。早在1948年12月11日,联合国大会就通过了194号决议,规定巴难民拥有回归家园的权利。1974年11月22日,联合国大会又通过了3236号决议,宣布巴难民的回归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权利”。自巴以和平进程启动后,争取难民早日回归一直是巴勒斯坦方面努力的目标,但一直遭到了以色列的拒绝。以色列之所以拒绝,前已述之,是出于以色列犹太属性的考虑,是出于以色列国家安全的担忧。但是巴难民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必然会影响到其他问题的解决,给中东局势埋下无数定时炸弹。

三、宗教田产的争夺:“应许之地”与“瓦克夫”

“应许之地”(Promised Land)在《旧约》中多次提到,最早是指耶和华与亚伯拉罕立约并赐给他子孙的土地。《创世记》记载:“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说:‘我已赐给你的后裔,从埃及河直到幼发拉底大河之地,……’”后来到了亚伯拉罕孙子雅各时代,耶和华再次承诺:“我要将你现在所躺卧之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由于雅各被神赐名“以色列”,应许给雅各及其后裔之地又被称为“以色列之地”(Eretz Yisrael)。到了摩西时代,耶和华继续承诺:“我曾起誓应许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说:‘要将迦南地赐给你的后裔。’现在你和你从埃及地所领出来的百姓,要从这里往那地去。”

“瓦克夫”(Waqf)原文为阿拉伯语,意指出于慈善目的而捐献出来的宗教资金或财产。虽然《古兰经》没有明确提到瓦克夫,但一些经文却为瓦克夫的产生提供了依据。如第3章说:“你们绝不能获得全善,直到你们分舍自己所爱的事物。你们所施舍的,无论是什么,确是真主所知道的”(3:92)。伊斯兰社会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早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瓦克夫制度。其中有三点十分重要:第一,瓦克夫土地不能被剥夺,也不能出售、抵押、遗赠或变为他用;第二,瓦克夫土地和财产属于永久捐赠,一般用于清真寺、孤儿院等慈善目的和公益事业;第三,瓦克夫捐赠不能撤销,捐赠者和其后代不许反悔。

“应许之地”与“瓦克夫”都属于广义上的宗教田产,分别在犹太教和伊斯兰教信仰中占有重要地位。历史上应许之地与瓦克夫并不存在严重的纠葛,但随着现代以色列国的建立和阿以冲突的持续进行,两者最终形成了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如今应许之地与以色列定居点问题密切相关,而瓦克夫与巴勒斯坦领土问题纠缠不清。

(一)“应许之地”与以色列定居点问题

“以色列定居点”(Israeli Settlement)是在六日战争后悄然兴起的。1967年7月,诗人和剧作家内森·奥特曼等人成立“大以色列运动”,要求以色列政府在被占领土上修建定居点。另一些人要求将西岸和加沙并入以色列,以实现《圣经》上“以色列之地”的完整和统一。还有的人如乌利尔·泰勒教授显得更为疯狂,他说:“以色列在黎巴嫩的军事存在确认了经文(《旧约·申命记》11:24)的有效性:凡你们脚掌所踏之地都必归你们,从旷野和黎巴嫩,并幼发拉底大河,直到西海,都要作你们的境界。”这就等于承认了“应许之地”的合法性。

以色列政府响应社会舆论,采取积极的定居点政策。第一个出台的是“阿隆计划”,由工党部长伊格尔·阿隆于1967年向内阁提出,建议将40%的被占领土置于以色列主权之下,并在约旦河谷一带建立定居点。此后,国防部长达扬也提出了定居计划,主张在山顶修建军营,连接各个据点,加强以色列的军事控制。1974年佩雷斯继任国防部长后实行新的政策,在西岸和加沙没收无人使用的阿拉伯土地。在定居点的建设中,“全国宗教党”和“信徒集团”(Gush Emunim)发挥了很大作用。信徒集团是一个积极主张建立定居点的组织,于1974年初由拉比泽维·耶胡达·库克及其弟子建立。该集团的定居点计划充满了宗教思想,认为定居西岸和加沙是回归《圣经》的家园,应该通过定居在这些历史家园来显示“以色列之地”的圣洁。唯有如此,犹太民族才能接近拯救。20世纪70年代末,西岸和加沙定居点协会成立,简称“雅沙委员会”(Yesha Council),它代表以色列全国定居点的利益。

1993年《奥斯陆协议》直接伤害到了定居点的利益,引起雅沙委员会的强烈反对。1994年3月,拉宾政府开始考虑放弃希伯伦附近的泰尔·卢美达定居点,该定居点只有7户激进的犹太家庭。消息传来,4名以色列著名大拉比联合发布“犹太教法裁决令”,禁止撤出“以色列之地”上的定居点。1995年2月,雅沙委员会所属的40名拉比联名发出一封公开信,信中根据犹太教法提出了两种最坏的犹太人。一种是“摩色尔”(Moser),指向外邦人提供情报和非法出卖犹太财产的犹太人;由于“以色列之地”是犹太人民的神圣财产,犹太教法允许其他犹太人杀死摩色尔。另一种是“罗得夫”(Rodef),指杀死杀人犯的犹太人,这是唯一被教法允许杀人而不受审判的情况。正是在宗教界的怂恿下,1995年11月4日拉宾在特拉维夫被一个虔诚而又狂热的宗教学生杀害,他的名字叫伊格尔·阿密尔。

拉宾之死导致阿以和谈长期停滞不前,西岸和东耶路撒冷定居点成为烫手的山芋。截至2009年5月,以色列在西岸的定居点达到121个,定居民28万人;此外,在东耶路撒冷,另有19万定居民。奥巴马2009年初就任美国总统后,试图重新启动陷入僵局的巴以和谈,他首先拿定居点问题开刀,要求以色列停止新建任何定居点,包括原有定居点的“自然增长”。但第二次出任总理的内塔尼亚胡是一个“大以色列”拥护者,他拒绝在定居点问题上做出实质性让步,导致奥巴马的促和努力功亏一篑。

(二)“瓦克夫”与巴勒斯坦领土问题

“巴勒斯坦领土”(Palestinian Territory)可以字面理解为巴勒斯坦人的领土,但要说清楚这块领土的范围却不容易。1964年《巴勒斯坦国民宪章》称:“巴勒斯坦是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家园,也是阿拉伯大家园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巴勒斯坦的疆域,以英国委任统治时期的边界为准,是一个不可分割的领土单位”。1988年11月,巴解组织实现重大战略转变,放弃武装斗争,谋求和平建国,公开承认分治决议。既然承认1947年分治决议,就应该承认以色列存在的合法性。

巴勒斯坦国以分治决议为合法基础,是否要求以色列退回到1948年成立时的边界?或许部分巴勒斯坦群众抱有这种奢望,但巴解领导人很清楚,国际社会公认的阿以和谈基础是安理会242号决议以及后来的338号决议,即要求以色列撤退到1967年“六·五战争”爆发时的边界,而不是回到1948年以色列建国时的边界。阿拉法特为打消世人的疑虑,于1988年12月13日在日内瓦联合国大会上发言,郑重宣布接受安理会242号和338号决议,这便明确了巴勒斯坦国的领土范围,即仅仅包括约旦河西岸、加沙地带以及东耶路撒冷。

并非所有巴勒斯坦人都赞同巴解组织的立场,伊斯兰激进组织哈马斯有自己的观点。它在1988年《宪章》第11条提出了完全不同的看法:“伊斯兰抵抗运动相信,巴勒斯坦之地是一个伊斯兰瓦克夫,被用来献给将来的穆斯林一代直至审判日。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都不应该被浪费;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都不应该被放弃。不论是一个阿拉伯国家或是所有阿拉伯国家,也不论是任何国王或总统,抑或是所有国王和总统,更不论是任何组织或所有组织,是巴勒斯坦人或阿拉伯人,都无权这样做。”哈马斯将巴勒斯坦整体上视为瓦克夫,理由是什么?根据伊斯兰教法(沙里亚),穆斯林通过武力征服的土地,如果用来献给下一代穆斯林来用,这样的捐赠就构成了瓦克夫。“这片瓦克夫伴随着天地一直保留,任何违背伊斯兰教法的程序,只要涉及巴勒斯坦,都是无效的。”

如此一来,至少有两个组织在国际上代表巴勒斯坦领土发言,一是代表世俗和民族主义路线的法塔赫,另一个是代表宗教激进力量的哈马斯。法塔赫在国际上影响力更大,但在民众间口碑不佳;哈马斯在国际上陷入孤立,但在群众中颇受欢迎。哈马斯关于巴勒斯坦是瓦克夫的观点,得到广泛支持。如耶路撒冷穆夫提艾克里迈·萨布里就赞成这种说法,不仅如此,他还有更多发挥。他说:巴勒斯坦是穆斯林的瓦克夫,“犹太人可以以公民的身份居住在这里,但不能成为统治者。”又说:《圣经》和《古兰经》都提到,以色列人背叛了上帝(真主),不被允许进入应许之地。“上帝的许诺被取消了。我们现在看到的是贝尔福宣言的结果,不是上帝的许诺。英国将以色列安置在这里,美国帮助以色列。”

四、宗教圣址的重叠:“圣殿”与“阿克萨寺”

犹太教的“圣殿”(Holy Temple)又名“耶和华殿”(Temple of Jehovah),包括第一圣殿和第二圣殿。前者由所罗门王在位时修建,《旧约》对此有明确记载:“所罗门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开工建造耶和华的殿。”建造圣殿的主要目的,就是放置摩西与耶和华立约的约柜,约柜内存有刻着摩西十诫的两块约板。公元前586年,第一圣殿被新巴比伦王国毁灭。几十年后,犹太人在所罗巴伯的领导下修建第二圣殿,“撒拉铁的儿子所罗巴伯,……督理建造耶和华殿的工作。”公元70年,罗马统治者摧毁了第二圣殿,只留下一段“西墙”(Western Wall)。

“阿克萨寺”(Al-Aqsa Mosque)是伊斯兰教第三大清真寺,仅次于麦加克尔白禁寺和麦地那先知寺。“阿克萨寺”,即“远寺”。《古兰经·夜行章》明确提到了阿克萨寺:“赞美真主,超绝万物,他在一夜之间,使他的仆人,从禁寺行到远寺。”(17:1)公元691年,伍麦叶王朝的哈里发阿卜杜勒·麦利克·本·麦尔旺下令在穆罕默德登霄的那块岩石上修建一座清真寺,取名为“大石圆顶寺”(Dome of the Rock)。705年,哈里发麦尔旺又下令在大石圆顶寺以南几百米处修建另一座清真寺,直接命名为“阿克萨寺”。大石圆顶寺和阿克萨寺都修建在原第二圣殿的遗址上,两寺的下面就是西墙。西墙又被犹太人称为“哭墙”(Wailing Wall),是犹太教徒诵经、祈祷、凭吊和举行宗教仪式的神圣场所,是当今全世界犹太人的第一圣址。

“圣殿”和“阿克萨寺”都位于耶路撒冷老城内的“圣殿山”(Temple Mount)上,因而圣殿山成为犹太教和伊斯兰教的共同圣地。“圣殿”和“阿克萨寺”在圣殿山上相互重叠,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生关系。这给阿以冲突的解决制造了难以逾越的障碍。当前围绕圣殿山的主要问题是以巴双方的主权诉求,这是以巴谈判中最敏感的问题。

(一)“圣殿”与耶路撒冷地位问题

“耶路撒冷地位”(Posit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