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10760900000054

第54章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构成及现状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各种公共产品(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之一。高度分散且单位平均占用数额较小,是其重要特点之一。在大力深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同时,也要逐步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本预算,并着眼于提高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能力与效率。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构成中,还存在着一定数量的经营类资产,对这部分以获取收益为目标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不宜纳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本预算,而是应该随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推进,尽快完成此类资产的清理及占用单位的改组改制,把其纳入到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中。

中国有庞大而众多的党政机构、事业单位、社团法人单位等,截至2005年12月,各级政府机构行政单位约25.02万户(以各级财政拨款户头统计)、社团法人1.1万户、事业单位等129.08万户(含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全国政府机构、社团、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约4 236.9万人,其中全国公务员636.9万人,事业单位人员2 900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700万人。除此之外,全国3.7万个乡镇还有近370万临时工性质的人员(按每个乡镇平均100人估算)。相应地,行政事业性资产规模庞大,资产主体构成也较为复杂。此外,行政性资产和事业性资产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布很不均衡,行政事业性资产的来源也多种多样。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构成

根据占有和使用资产单位的不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党政机关占用和使用的国有资产

它是指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政府机关、政治协商会议机关、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党派等组织机构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库存材料等。

2.事业单位占用和使用的国有资产

中国的“事业单位”是指在政府人事部门核准设立并进行政策管理的事业机构,以及在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大部分“社团”组织所组成。它主要包括各类由国家及全民所有制单位举办的事业单位,各类行政事业单位附属营业单位,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设立、领取了《营业执照》但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业单位。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3.军队占用和使用的国有资产

2004年,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联合颁发的《军队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指出,凡属于国家所有,由军队依法占有、使用、管理的货币资金、武器装备、房地产、设施设备、物资器材、科研成果和其他财产及权利,无论是机关、部队和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管理的行政事业性资产,还是军队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管理的经营性资产,都在军队国有资产管理的范围之内。

4.政府驻外机构占用和使用的国有资产

它是指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开办的境外机构(如指使(领)馆、商经处、文化处、代表处、记者站等)所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

5.社团及非政府组织占用和使用的国有资产

它是指依托政府的各类社团(如全国妇联、团中央和贸促会)和非政府组织(如志愿组织和慈善组织)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规模

中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模比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规模小,但其绝对数量仍相当可观。2001年,全国国有资产为10.9万亿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为2.62万亿元(其中,地方占80.6%,中央占19.4%),占全部国有资产的23.9%。2002年年底,全国国有资产总量为11.8万亿元,经营性国有资产约7.69万亿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约4.14万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量为3.04万亿元(地方占80.9%,中央占19.1%),约占全部国有资产总量的25.7%。2003年年底,全国国有净资产为10.5万亿元,行政事业性资产存量已达3.4万多亿元,占32%。到2004年年底,全国国有资产近12万亿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占近4万亿元,其中行政性资产9 600亿元,事业性资产3万多亿元。到2005年年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预计达到4.2万亿元。此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增长幅度也比较快,近十年以年均17%的速度增长。

1.行政性国有资产(不含军队国有资产)的规模

中央行政性资产包括全国人大、中直机关、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占用的资产。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年底,全国行政性国有资产为9 000亿元。其中,中央行政性资产878亿元,另有土地9 886宗,约1.7亿平方米。到2004年年底,全国行政性国有资产是9 600亿元。

2.事业性国有资产的规模

事业性国有资产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中占据主导地位。2003年,全国事业性资产为2.5万亿元,占行政事业性单位资产总量的73.5%。2004年,这一比重上升为76%。

地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全国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比重较高。例如,2003年,地方政府层面上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模近2万亿元,占全国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比重为78.3%,中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相应比重为22.7%。

3.其他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的规模

其他行政事业性单位包括驻外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装警察部队以及经国家批准的特定事业单位,这些行政事业性单位的国有资产规模也并不小。例如,自2004年8月24日起,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的四所军队院校集体“解甲”,向地方进行整体移交,就涉及军队国有资产上百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形成来源

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来源多种多样,有通过国家权力机关无偿征用或划拨形成的国有资产,有通过财政预算拨款形成的国有资产,有依托行政力量并提供社会服务而形成的国有资产,还有通过市场化积累而形成的国有资产。总体说来,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以财政预算拨款为主。

1.征用及无偿划拨

它是指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对资产进行无偿征用和划拨后形成的国有资产,主有以下四种形式:①国有化。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依法没收的以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垄断性官僚资本,没收的日本在华资本和英美在华资本。经过清查和估算后,这部分资本的重置完全价值大约为191.61亿元。这些国有化后的资本成为中国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也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最初来源之一。②对民族资本的改造和赎买。建国初期中国采取了定货和收购等形式干预私营企业的经营活动,随后开展的是公私合营形式,最后全部转化为公有和公私合营经济,其中部分民族资本固化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③上级划拨。上级政府无偿拨付给下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和房产。④其他途径。国家没收的其他财产,依法收取的罚金,认定和接收的无主财产和无人继承的财产等,也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财政预算拨款

财政预算拨款既是行政事业性收入来源的主要部分(2003年,地方行政事业性总收入的67.96%来自财政拨款),也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主要来源。众所周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主要形态是固定资产,后者又主要以房屋建筑为主,而行政事业性的房屋建筑又主要是通过财政基本建设拨款形式来实现的。目前,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基本建设拨款已达到相当的规模。到2003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已达2 532.66亿元。

3.各种捐献与捐助

它是指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接受的公民、团体、企业组织,外国政府、外国友人以及国际各类机构和组织(如国际非政府组织等)的捐献与捐助后形成的资产。

4.行政性收费建设与积累

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性收费既包括行政机关和其他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进行行政管理,司法机关进行诉讼活动,向管理相对人或者诉讼当事人依法收取的证照性、管理性等政府性收费,也包括政府为支持特定事业的发展,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征收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政府性基金(附加),如水利建设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等。一些行政事业单位通过上述政府性收费和基金逐步积累了一些国有资产。

5.依托行政力量经营而积累

它是指一些自收自支单位依托行政力量向社会提供某种服务后收取一定费用,这些单位在满足其基本开支之后进行自我积累并逐步形成了一些国有资产。

6.市场化经营而积累

主要指经营性事业单位通过出租、出借、转让、拍卖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土地及铺面而产生的经营性收益。当然,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单位还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将非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或者用非经营性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入股、合资、联营等方式进行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