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行政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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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政府与市场

一、市场经济的效率机制

任何经济活动都面临三个基本问题:为什么生产、怎样生产、为谁生产。市场体制是高度依赖价格机制来解决三大基本经济问题的经济制度形式。什么是市场?市场指的是一个可持续的行为过程,即一种产品(或要素)的买卖双方相互竞争,共同决定商品和劳务的价格、数量和质量的过程。所谓市场把人们联系在一起,实质上是价格机制把人们的经济利益联系在一起。此时,任何经济主体都不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实实在在的具有牟利动机的、拥有充分决策自主权的经济人个体。经济主体能够通过权衡利弊得失做出市场选择,以追求效用函数的极大化,而引导经济主体做出选择的是价格信号。价格是供求量变化的货币表现,是经济生活中的主要量表和信息,能够消除人们经济意识中的不确定性并可计量。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信号最重要的功能是对巨量供求行为信息实施“消冗”,并以最简洁的方式把市场中的供求信息传递给关注它和只需要它的人。人们无须花费巨大精力在茫茫人海中寻觅供求新信息,而是依据价格做出生产和消费决策,从而大大节约了人的注意力资源。在价格信息的引导下,消费者对符合其偏好的、物美价廉的商品投出他的货币选票;生产者则依据消费者的货币选票,将资源配置到有需求的和利润高的产品上。为了应对价格竞争和获取最大利润,生产者的唯一办法是采用效率最高的生产方法,将成本压到最低点。无数分散的经济主体就是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展开激烈竞争,优胜劣汰,其结果不仅提高了效率,又使资源得到了合理配置。正是由于市场机制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方面显示出的巨大的优越性,使得当今世界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认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应发挥基础性的作用。

关于价格对经济人的具体刺激机制我们可以在同计划经济的比较中进一步加深认识。我们知道,计划经济体制也是以货币为主要报酬支付形式和劳动交换的计量标准,为什么它与市场经济体制相比,在资源配置效率方面记录比较差?这是因为,价格对经济人的刺激、对经济行为的促动和抑制,包括着必须同时满足的三个传导机制:提供经济信息,诱发经济动力,决定利益分配。其具体机制可表述为三句话:一是经济利益动机诱发经济动力;二是经济动力选择相关经济信息;三是经济信息被经济人处理成决策方案后促成经济动力。在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以上三个方面必须被同时满足,为此才能搭起联系经济领域内主观愿望、客观可能以及实际操作的“桥梁”。又唯有市场经济才能保证这座通向效率和财富的桥梁的强度和持续性,使之作为制度参量进入每个经济人的微观决策方案。实践证明,计划经济体制的根本缺陷在于,上述三位一体的经济桥梁被人为切断了。当行政指令取代价格机制对经济人利益的规定(如实行铁工资),行政规定取代价格供求量的变化(铁物价),进而又拿走了经济人的自主选择权(铁交椅),结果必然导致如下现象:一方面政府行政部门理应承担全部积极或消极的社会经济后果,另一方面失去利益分配机制支撑的微观经济动力微乎其微。人们以出工不出力的方式表达自己对低效率制度的本能反应。

二、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

市场经济凭借竞争和价格机制对经济活动进行自发和有效的组织,实现了资源配置的高效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市场机制自身能够调节、解决经济活动中的所有问题,实现所有的经济职能。市场机制也有不能发挥作用的失灵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是相对于私人产品而言。私人产品是谁消费谁付费,一旦某人按要求付费,就享有了对该产品的所有权,非经物主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该物。因而私人产品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可以加以分割并按照其价格来销售,从而以市场的方式被有效率地提供出来。而公共产品则不同,它“涉及对一个人以上的不可分割的外部消费效果”,具有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任何人无论付费与否都可从中受益,增加一个人对该物的消费,不会妨碍和减少别人对其消费的效用值。换句话说,增加一个人消费公共产品的社会边际成本或机会成本等于零。典型的例子如国防,国家的防务体系一旦建立,它就同时保证社会所有成员不受外来侵犯。海上的灯塔也是经常被引用的公共产品的例子。公共产品不限于如公路、灯塔等物质产品,一些非物质性产品和服务也是公共产品,如法律、规章、政策、环境保护、天气预报、消防、社会保障、失业保险等。公共产品消费上的非排他性产生了“搭便车”的可能,即由别人提供公共产品,自己免费使用。公共产品一旦生产出来,要想排除不付费的享用要么不可能(如国防),要么成本太高(如灯塔),因而追求利润极大化的生产者没有动力去提供这类产品。由于通过市场方式无法解决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而公共产品又是消费者不可缺少的,因此“公共物品常常要求集体行动”,政府部门的干预也就非常必要。

2.外部性问题

外部性是指“成本或效益被加于他人身上,然而施加这种影响的人却没有为此付出代价。更为确切地说,外部经济效果是一个经济人的行为对另一个人福利所产生的效果,而这种效果并没有从货币或市场交易中反映出来。”外部性分为正的外部性和负的外部性两种形式。前者如河流上游修建的水库起到防旱排涝作用,使下游也从中受益,下游却不用负担建造水库的费用;后者如企业排放未被处理的废水,损害了周围居民的健康,却没有对居民做出经济补偿,从而将本应由企业承担的成本强加在居民身上。在某种意义上说,公共产品属于典型的有正外部性的产品,这种产品的内部性收益很少,所提供的绝大部分收益都外部化了。

由于外部性不能通过市场机制反映出来,造成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等,影响了市场机制的有效配置。不难理解,如果任由外部性溢向社会,“我栽树,你乘凉”或者“我污染,你治理”,栽树的人就会越来越少,乘凉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污染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治理的人就会越来越少。这是市场失灵的又一典型表现。市场不能解决外部性问题,就需要政府部门的介入和干预,借助政府的力量加以矫正。

3.非竞争性

市场经济的效率来自于竞争,但是有一些商品具有边际成本不断降低的特征。大规模生产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收益,产生规模经济的效果,比如电讯、电力、煤气、供水、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的供给。一旦某个公司占领了一定的市场,实现了规模经济,其他新的竞争者就很难进入,即使进入,也会因生产达不到一定规模,成本会远远高于大公司而难以与其竞争。因此,规模经济的行业极易出现垄断性供给者,也就是自然垄断。在自然垄断下,垄断者借助其优势地位,使产品的价格和产出的水平偏离社会资源最优化配置的要求,使竞争的优越性无从体现,同时也存在剥削消费者的潜在可能。自然垄断的存在为政府的干预提供了合理性,政府可通过自己生产或对私人生产实行管制来使产出更为有效率。

4.信息不完全

信息不完全也称为信息不足或信息不对称,是市场失灵的又一表现。完全竞争市场的理论假定买卖双方的信息是充分的、完全的,即无论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都掌握有市场活动所需要的全部信息。但是,随着市场的发育完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信息量剧增,信息的搜集、加工、处理的成本升高,加之主观条件的限制(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市场决策者不可能获取充分、完全的信息。信息不充分影响到竞争的充分性,如果买卖一方未能获得信息,尤其是买方,则市场无法达到最佳。另外,市场中存在的逆向选择也与信息不完全相关,如身患疾病者往往更愿意购买医疗保险,却忽视信息的“道德风险”,信息失灵导致了市场失灵现象的产生。

在信息的提供上,由于信息具有共享性,也是一种公共产品,靠私人提供往往不能满足需要,这就需要政府来生产和提供信息,以增加市场的功能,弥补市场的不足。政府对市场的管制措施,则可看作政府对“逆向选择”者提供的信息。

5.公平问题

公平问题涉及道德价值判断,严格地讲不是市场要解决的问题,市场只追求效率。但是,公平问题又影响和制约效率。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平,贫富不均,会带来社会的不安定甚至动荡,妨碍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损害了效率,所以理应纳入经济分析的范围。市场分配是按照投入的要素及其贡献来分配,似乎是公平的。但是表面上的公正掩盖着事实上的不公正。由于个人禀赋的差异,人们进入竞争的能力、条件、实力会不同,这往往受到先天智力水平、性别、家庭背景、受教育的状况、遗产继承乃至机会等个人无法决定的因素的影响,竞争并不是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起点不公平使经过竞争达到的最终分配结果也往往会更加不公平。另外,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使竞争中的失败者处于贫困境地,得不到基本生活的必需品,出现诸如富人的猫喝的牛奶也许是穷人孩子所需要的基本营养的现象。因此需要政府部门干预收入的分配,使之实现公平合理。

6.宏观经济失衡

市场经济能够通过调节供求行为来影响供求双方的利益,进而促进效率。这种理解是正确的,又是不完善的,否则就不会有通货膨胀、失业和经济波动等现象的产生。在这里,凯恩斯对经济危机做出的分析包含着绝对真理的成分。他指出,由于价格粘性的存在,市场中供求量的变化不能“准确”、“及时”地反映到价格变化上来,价格有失灵的时候,意味着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从而导致了盲目生产。加之消费者对货币的四大“灵活偏好”之动机,即所得动机、谨慎动机、业务动机以及投机动机,人们把货币放在银行或口袋里,而不立即购买商品,就必然有一部分商品无法实现其“惊险的一跳”,至于投资者的动机则更加复杂不稳。这样,整个宏观经济就很难达到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均衡。所以一国宏观经济实现均衡是偶然的,宏观经济不均衡、波动则是必然的,经济危机也就在所难免。经济危机带来资源的巨大浪费,造成人们对未来预期的严重不确定性,对所有的人都是灾难———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都在劫难逃。这就需要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对之进行理性干预,矫正市场失灵,实现宏观经济的稳定。

三、政府的失败

正因为市场有失灵,不能解决或者解决不好公共产品的供给、外部性、垄断性、公平性以及宏观经济的失衡等问题,这就需要政府有所作为,承担起弥补市场缺陷、干预本国经济的责任。但是问题在于,市场管不了或管不好的事情,政府是否一定能够管好,市场失灵之处政府就一定能解决问题吗?

自从凯恩斯分析市场的失灵和提出政府干预的理论后,国家干预主义普遍流行,以至于市场失灵成为国家职能定位的依据。盛行的观点是“市场失灵是政府干预的依据”,这其中的潜台词很明显,凡市场不能发挥作用的地方,就是政府大显身手之处。

与流行的看法不同,也有一些学者不赞同市场失灵是政府干预的依据的观点,认为如果完全将市场失灵作为政府行为的依据,往往会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超过需要的范围和程度,导致政府过多干预,反而阻碍经济的发展,更何况政府干预并不一定比市场自身解决问题更有效。例如,美国著名学者沃尔夫在对市场缺陷与政府缺陷作了比较后提出,产生非市场缺陷(政府缺陷)的原因首先在于非市场组织(以政府为代表)生产或者提供的产品(服务),不能像市场组织那样可以通过市场这一天然竞价机制来确定其价格,从而不能精确其产品(服务)的成本和价值,也缺乏市场这一无形的手产生的激励。其次,由于经济、社会条件或者政治、宗教信仰方面的原因,人们参与政府决策或者监督政府行为的机会是有所不同的。

一般认为,政府在对经济干预中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种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政府的决策有时会出现失误。二是不能保证政府的决策始终能够反映公共利益,背离公共利益的决策如果付诸实施,必然不能够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三是政府行政人员并非是公共利益的天然代表,他们也具有自利性,这就有可能沦为某些利益群体的代言人,在这种情况下,其干预就会偏离和牺牲公众利益,而无法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四是政府干预是有成本和副作用的。比如为防止经济衰退而实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必然会增大政府开支,出现财政赤字;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实行价格管制,会造成价格扭曲,从而对生产者和消费者产生错误引导等。五是由于受政策效应的滞后性、政策效力递减或无效等因素的影响,政府干预的结果有时候是不确定的。六是政府干预导致寻租活动的出现。寻租作为一种非生产性的利润,对社会有百害而无一利。

事实上,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市场和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参与并非是非此即彼的选择,两者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各自的作用都是有限度的。它们相互作用、相互补充,“没有政府和没有市场的经济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经济。”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人们越来越主张采取“有利于市场发展的战略”。世界银行在《1991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对此战略做出具体解释:“如果市场的机制功能发挥正常而且可以这样做,就会获得巨大的经济收益。如果市场无法正常运转,政府就要进行谨慎而明智的干预。如果由政府与市场两者一起运转,那么就像经验告诉我们的那样,会产生比综合收益还要高的收益,取得惊人的成就,而当它们相互对立时,则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