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唐宋八大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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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人不如鸟

韩愈十年长安求仕,备尝生活艰辛,深感世态炎凉。俯拾青紫的美梦成了泡影,只得含泪离京。

韩愈于贞元十一年(795)五月初二离开长安,初七即出了潼关,停息于黄河南岸。此时看见有人笼子里装着白鸜鹆鸟西去,一边走,一边高喊:某地之某官,派使者进鸟于天子!其狐假虎威,声势显赫,东西行人都躲避路旁,不敢正眼相看。见此情景,韩愈心中很不是滋味,“因窃自悲”,想到自己有幸生于太平盛世,读书著文二十二年,至今“曾不得名荐书(被人举荐),齿下士于朝(在朝中做小官)”,“今是鸟也,惟以羽毛之异(该黑而白),非有道德智谋、承顾问、赞教化者,乃反得蒙採擢荐进,光耀如此”。就是说,自己有才有德,至今未得一官半职,此鸟无德无能,仅以羽毛特殊,反被荐之于朝,如此光荣显耀。“故为赋以自悼,且明夫遭时者,虽小善必达;不遭时者,累善无所容焉。”于是,就写下了《感二鸟赋》一文。

赋中说:“感二鸟之无知,方蒙恩而入幸。惟进退之殊异,增余怀之耿耿。”二鸟无知,却能蒙恩入幸;自己有才,却被斥退,这鸟“进”人“退”,实在令人难以理解,难以接受,但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这使本有“不遇时之叹”的韩愈更增不平,深深慨叹“余生命之湮阨,曾二鸟之不如。”人不如鸟,这是什么样的世道!这不能不使韩愈发出“时所好之为贤,庸有谓余之非愚”的愤怒呼喊。所谓“时好”,无非指在上者的贪腐享乐,重用奸佞之徒;在下者贪赃枉法,阿谀邀宠,像给皇帝献鸟的地方官之流就被认为是识时务的智者,而像韩愈这样的正直之士就被人们认为是愚不可及。但韩愈毕竟是韩愈,而不是羡慕荣华富贵的凡夫俗子。他在发过牢骚之后,又回到考虑自己:“盖上天之生余,亦有期于下地。盍(何)求配于古人,独惆怅于无位!”老天爷既然生了我,必定会有用处,我又何必力慕古人,对未得到官感到不痛快呢!这还真有点李白“天生我材必有用”的味道。最后表明自己的态度:“幸年岁之未暮,庶无羡于斯类。”韩愈此时二十八岁,还是风华正茂之年,虽然失意潦倒,但来日方长,机会尚多,自己绝不会羡慕“二鸟”。

这篇赋是一篇感怀之作,既揭露地方官阿谀邀宠的丑行,也指责了皇帝、宰臣们重鸟轻贤的荒谬,同时也抒发了自己怀才不遇、生不逢时的慨叹与不平。

但也因为这篇赋,后人对韩愈的人品节操颇有微词。宋人欧阳修在其《读李翱文》中就说:“愈尝有赋矣,不过羡二鸟之光荣,叹一饱之无时尔。此其心使光荣而饱,则不复云矣。”显然是批评韩愈不能守穷,叹一饱之无时,羡二鸟之光荣。因欧阳修是名人,所以后人多引此论来非议韩愈。其实,欧阳修的话并不全面,在这一点上,似乎是误解了韩愈。韩愈在此赋和小序中,反复表达了自己“自悲”“自悼”的“不遇时之叹”,是对朝廷“遗贤”的控诉,并在赋的结尾处表明了天生我材必有用的自信,更断然表示了“无羡于斯类”的态度。

人不如鸟,是韩愈愤怒的叹息。读这样的文章,想当时之情状,令人心酸,发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