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唐宋八大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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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为民驱鳄

韩愈因上《论佛骨表》触犯龙颜,被贬为潮州刺史。他历时近百天,行程八千里,历尽艰辛,到达潮州。

唐代的潮州,是名副其实的边、穷地区,但那时政府没有优惠政策扶持,百姓日子过得相当艰难。韩愈在潮州,勤于政事,忠于职守,不敢以州小地僻而疏忽,也不敢以自己年老体弱而怠惰。他不摆朝廷大员的官架子,一上任,即面询百姓疾苦,关注农业生产,兴修水利,去害除弊,安定百姓生活。潮州北门的“北门堤”即是“自唐韩文公筑”。潮州天灾频繁,韩愈曾先后写下五篇“祭神文”,为百姓祈祷求福。当然,这并非韩愈迷信。其实韩愈对“神”的态度也与孔子大同,即“敬鬼神而远之”。不信其有,也不强辩其无,加上岭南一带有崇敬鬼神的习俗,又淫祀(随便祭祀各种神),遇有灾异,必有祭祀。而地方长官能否亲自参与祭神,乃是百姓判断他是否关心百姓、忠于职守的重要标志,所以韩愈也只好入乡随俗。而特别值得一说的,是韩愈在潮州还进行了一场祭祀鳄鱼的活动。

据《旧唐书·韩愈传》载:“愈至潮阳,既视事,询吏民疾苦,皆曰:郡西湫水有鳄鱼,卵而化,长数丈,食民畜产将尽,以是民贫。”鳄鱼为害一方,百姓因此贫困,理应除之。于是韩愈便顺应民意,并依照当地的风俗,写下了一篇《祭鳄鱼文》,举行了一次祭鳄鱼活动。祭文开头就郑重其事地向鳄鱼讲了一通大道理:“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既然天子圣明,天下太平,鳄鱼就不该兴风作浪。接着就历数鳄鱼的罪状:“悍然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抗拒)争为长雄。”再接着就是劝鳄鱼离开:“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鯨鹏之大,虾蟹之细,无不容归,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矣。”就是说,大海离此不远,那里有的是生存空间,请你们听刺史的话,到那里去安家。文章的最后就是下逐客令了:

“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领着同伙),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朝廷命官)。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其言也。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枝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周周旋,斗争),必尽杀乃止。其无悔!”义正词严,气势凌厉,显然是一篇讨伐鳄鱼的檄文。

而据《旧唐书》本传载:“居数日,愈往视之,令判官秦济炮一豚一羊,投之湫水,咒之……咒之夕,有暴风雷起于湫中。数日,湫水尽涸。徙于旧湫西六十里。自是潮人无鳄患。”

这颇有几分滑稽之感的祭文,这颇带诡异色彩的祭鳄效果,颇为后人所乐道,也时遭人们责难,如王安石就批评韩愈“诡怪以疑民”。其实,这种带迷信色彩的传说可能始于民间,如晚唐张读的《宣室志》卷四“韩愈驱鳄”条就说:“命廷椽(幕僚)以牢醴(祭品)陈于湫之旁,且祝曰……是夕,郡西有风暴雷,声振山郭,夜分霁(天晴)焉。明日,里民视其湫,水已尽。公命使穷其迹,至湫西六十里易地为湫。巨鳄亦随而徙焉。”《旧唐书》大概是采纳了这些传说,可见不是韩愈“诡怪以疑民”,用迷信手段自神,去糊弄老百姓,而是民间出于对韩愈的敬意编出来的故事。

韩愈既不信鬼神,当然也就不会指望写一篇祭文,举行个仪式,鳄鱼就会逃走。真正把鳄鱼驱赶走的,恐怕还是他“硬”的一手,即《祭鳄鱼文》中所说:“选材枝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此外,他筑北门堤,将溪水断绝,恐怕也有一定的作用。

我们揭开“祭祀”的面纱,明了民间带神话色彩的传说,就不难看到这场“滑稽戏”的真相:韩愈出于刺史的职责,出于为民除害的动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民众,一举消除鳄鱼为患,造福一方。而他所写的这篇《祭鳄鱼文》,大笔濡染,突破程式,文字矫激,情真气盛,不愧为千古传诵之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