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现代公司管理(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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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企业股份制改组的程序

一、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改组程序较为简单,一般是订立章程、申请验资、审批和办理登记。具体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国有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提出改组的申请报有关部门批准。通常情况下是由准备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企业提出申请,经国务院或省、市、自治区政府授权部门批准。

2.募集股本。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经国务院或省、市、自治区政府授权部门批准以后,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应当根据政府批准的股本规模募集股本,通常采用个别募集的方法进行。

3.召开出资人会议。募集的股本达到预计的规模后,应当召开出资人会议,签订出资人协议。

4.按照出资人协议约定的时间,资金到位认缴资本。用实物资本和无形资产入股的,应进行资产评估并经有关部门确认。

5.请具有资格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6.申请设立登记文件的准备。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应当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准备申请注册登记的有关文件,在收到政府批准改组文件之日起90日内提出申请设立登记。

7.召开股东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8.申请设立登记。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书或自然人身份证;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10)政府批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文件。

一经登记注册,即标志着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设立。

二、改组为境内上市公司的一般程序

1.提出改组为上市公司的申请,并经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取得公开发行股票的额度。

2.选聘转制辅导机构,开始转制辅导。

3.制定改制的总体方案,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可。

4.选聘中介机构,开好第一次协调会。

5.提出发行股票的申请,并获复审批准。

6.提出上市申请,并得到证券交易所的承诺。

7.发行股票,编制股东名册。

8.召开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监事会。

9.创立大会后30日以内,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登记后发给公司营业执照,标志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

10.进行上市辅导。通常由担任上市保荐人的证券商担任辅导机构。

11.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三、改组为境外上市公司的一般程序

1.提出改组为境外上市公司的申请,逐级审查,经国务院证券委批准。

2.选聘转制辅导机构,进行转制辅导。

3.制定改制总体方案,并得到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认可。

4.聘请中介机构,准备发行和上市申请。除与境内上市相同的中介机构外,还需增加:上市公司的境外律师、境外承销商,境外承销商的境内外两个律师、境外资产评估机构。此外,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中外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

5.设立公司。在境内上市是先发行股票,后设立公司,但境外上市则是先设立公司,后发行股票。不过,这时设立的公司只是由一个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6.申请登记注册,然后发给公司营业执照,标志着股份公司依法设立。

7.提出增资扩股并向社会募集股份的申请,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8.提出发行股票和上市申请。如果在境内也同时上市,还需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股票的申请,并等到复审批准;向境内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并得到承诺;向境外的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并得到批准。如果境外是在香港和美国两地公开募股并上市,还需要同时向两地证券监管当局提出上市申请,并得到批准。

9.发行股票。到境外发行股票,发行方案须事先征得中国证监会同意。通常有推介活动,以保证发行成功。如还在境内发行股票,可与境外发行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但不得超过15个月。

10.开始上市辅导。通常由承担境内上市保荐人的证券商担任辅导机构。

11.股票挂牌上市。至此,一家国有企业即成为一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产权制度就是公司的法人财产制度,它是以公司的法人财产为基础,以出资者原始所有权、公司法人产权与公司经营权相互分离为特征,以股东会、董事会、执行机构作为法人治理结构来明确各自权力、责任和利益的企业财产组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