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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踏破官门做奸雄——曾国藩混迹官场游刃有余

做自己的王者

奸雄出,世道清。

曾国藩在家书中论奸雄之道说:

做人就要做奸雄。奸雄出,世道清。

庄子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曾国藩套用庄子的话说:“英雄不死,奸雄不止。”

男人大多喜欢以英雄自居,即使不是英雄,也要把自己幻想成英雄。幻想成为英雄的人不是英雄。英雄谓之强者,然而在强者的群落中亦有高低强弱之分。所谓强中更有强中手,一山还比一山高。英雄同样如此。

一般的英雄称不上英雄,英雄加霸道等于奸雄,奸雄是真正的英雄。

做人并无止境,有人做英雄,有人做王者,更有人做英雄之王者,就是奸雄。

英雄不是万能的。英雄不如鬼雄。曾国藩诗曰:不做英雄做鬼雄!”

英雄与鬼雄是做人的不同姿态,何也?因为鬼雄比英雄更狠,更乐意以命相拼,即使死去,做鬼亦要称雄。

曾国藩同时又指出:一味地发狠,不畏死,仅能算个死士,敢死的人不如敢活着的人厉害。发狠还需有谋,此谓奸雄也。奸雄的奸就是奸诈有谋。

非奸雄不能惩奸除恶,另立新天。

曾国藩指出:在英雄谱系中,可为雄者之王的,只有奸雄。奸雄有英雄之勇。有鬼雄之狠,更有他们缺少的辛辣、歹毒和谋略。曾国藩举例说,楚汉相争之时,项羽是鬼雄,不怕自己死,而刘邦是奸雄,乐意看别人死,所以项羽没有斗过刘邦。三国鼎立之时,刘备讲仁义,但只讲仁仪却不如曹操,曹操既讲仁义,又讲狠毒,所以曹操势力远在蜀吴两国之上,让人生畏,不可不谓雄者之王。

曾国藩走笔至此,即抛笔长叹道:“吾一生当为奸雄而足矣!”

把官本位与人本位合一

不为圣人,便为禽兽。

曾国藩做人如同做官,他将做人与为官之道通汇为一,叫人难以企及。

为官者,大多以奸相示人,所以尽管有所得利,但很不如意。因为他往往会被别人轻视,就算做官做得再大也没意思,乃至丧失做人的机会。不为人敬重自然让人小看。这样的人官尽管做得好,但为人失败。

官场险恶,要想做官何其难也。唐宋时期文人墨客,初涉官场,都不甚如意。因为他们要想官位久之,必然要撕破做人的面孔,可这怎能让那些一心要脸面的人受得了?李白为官不几年被贬了,苏轼的官做得很大,但为了脸面被流放了。这都显示他们做官的失败与做人的成功。

做人与做官两者不可兼得么?非也!曾国藩就将为官与做人结合起来,且在官场称雄,为人也深得朝野敬重。

曾国藩青年时曾在书房里暗中写了八个字作自勉:“不为圣人,便为禽兽。”他将杨朱的“为我”思想发挥得淋漓尽致,事事九柔一刚,每每黑心而白面,人不知其底,虽见他有禽兽行,但面子上冠冕堂皇,便以圣人称之。

敬是钓鱼的诱饵

先敬再夺,便师出有名。

曾国藩在给李鸿章的信中说:“敬则小心翼翼,事无巨细,皆不敢疏忽。凡事留余地以处人,功不独居,过不推诿。常常以敬为事,则长履大任,洪福无量也!”

敬不仅是传统礼教伦理观念,更是一种手段,一种以心取利的手段。

敬是钓鱼的诱饵,是借敬重对方来迷惑对手,软化对方,迎得信任,把握做事的主动权。所以敬人者可以从中取利,被敬者往往吃亏上当。如果你明白去尊敬人,那么往往赚大了。如果你忽然被某某人敬,则要小心为妙。

有的敬软中带硬,在合作中露出一种刚劲。所谓“敬酒不吃吃罚酒”即是。所以千万不要把敬当作敬,需知敬往往是罚的前奏。

就怕自己没有一把猛火

猛火沸汤,猛进得功名。

曾国藩在入京会试之前,足迹未出过湖南,那时正如他自己所说的:“日与庸鄙者相处,全无所闻”,每日只是作些八股试帖,以猎取功名。

进京以后,曾国藩才知道有所谓经学以及经世之学。曾国藩称“予思朱子言:‘为学譬如熬肉,先须用猛火煮,然后用慢火温’,予生平功夫,全未用猛火煮过,虽略有见识,乃是从悟境得来,而用功,亦不过优游玩素已耳。如未沸之汤,递用慢火温之,将越煮越不熟矣。”

经此参悟痛醒,曾国藩始知做人要猛进!

猛火能沸汤,猛进才能得功名。

不怕自己不强,就怕自己没有一把猛火。做人与做事都要有一种猛劲,一种激情。

猛中有序,猛以智行,都会在做人与做事中给自己带来无法预料的收获。

猛而不颓,猛而不惑,猛中带巧,猛不是蛮干。猛是一种气势,是一种拼搏,猛可以创造很多机会。张飞,李逵都是猛士,都有一种猛火煮肉的功夫。

所以猛于用事,会给自己创造很大机会。张飞因为猛,为蜀国打拼下无数恶仗,成为万军之王者。李逵猛,成为宋江最信任的兄弟,处处爱护于他。因此,人生不怕失意,就怕自己没有一把猛火。

曾国藩执猛火而猛进,当然有功名。

扛得起石头的人必然不会去拣芝麻

要扛石头,先顾后头。

做人要有扛得石头的志气。人的一生要过硬,要敢硬拼,要把石头扛起来。芝麻小事不必管,芝麻永远不会困住人。

曾国藩做人克己,以己悦人,悦人而用人,这些全在于曾国藩抱定扛得石头的志气。

在人面前有一块重石,和两粒芝麻,让人随便去挑选其中一种拾起。那么很多人都会去拣芝麻。而曾国藩惟独是扛石头的人。

所谓扛石头的人,就是直面现实,不绕道,不推诿。

曾国藩并不小看自己,少年之时就崇拜曹孟德,以为曹孟德是治世的天才,远比诸葛孔明厉害。别人把他比作诸葛孔明时,曾国藩连连摇头,告诉别人,自己是学曹孟德的,所以才有今日治世奇才之成就。

曾国藩以曹孟德为师表,给自己定下大的目标,再从中加一把猛火,果然学得像模像样。而那些一生只肯去拣芝麻的人,永远不会有扛石头的那种快感体验。

以仁用狠,比狠还狠

刀快不如手快,手快不如心快。

一八五三年,曾国藩接到朝廷旨意,命曾国藩为湖南省帮办团练大臣,曾国藩心里明白,抓住机会干一番事业的机会到了。

曾国藩受任后,便镇压湖南全省的农民起义,反复强调要以“铲除土匪为第一要务。”于是曾国藩在省城他自己的公馆内专门设立了“发审局。”并大开杀戒。三个月内,竟处决两百余人。如此剃头一般的杀人,在湖南历史上也并不多见,因此曾国藩被时人称为“曾剃头。”

而曾国藩确有自己的道理,是谓:要想国泰民安,就必然求世态安静,闹事之乱匪,有损国运,更使民不安生。因此必须杀才能静下来,杀得越狠越有效果。

以仁杀人不叫杀,叫仁。

曾国藩此举震骇天下。

曾国藩处在不畏官不畏绅的侍郎地位,他完全不顾湖南军政大吏对其的不满与嫉妒,我行我素,虽一时谤议四起,但却无人可奈何他。

为此,曾国藩巧妙地向咸丰皇帝上书,声称:“即臣身得残忍严酷之名,亦不敢辞。”

咸丰皇帝见到曾国藩的折子,足见曾国藩的忠心,于是大加褒奖,湖南地方官员再亦不敢多言了。

曾国藩在地方狠狠地镇压农民军,而他却振振有词,强词夺理。借仁义而发狠的,是最狠的手段。

曾国藩残酷镇压农民军,是以农民军有损国运,和民不安生为理由的,这种理由亦可谓借刀杀人,而成全自己。

曾国藩以仁德为名,并以大无畏的气质,压倒那些异己者。狠上加狠又以仁德开道,这就是曾国藩,厚黑如曹孟德。青年学者余杰在(伙与、冰》中写道:“这个时代的强者只有一种人:手捧《论语》,心想《厚黑学》,外表是圣人,骨子里是草莽。”此谓曾氏写照。

别人虚弱的时候就是自己强大的时候

强强联合,不如扶弱抗强有赚。

曾国藩看清当时政治局势,朝廷军队腐败而缺乏训练,对于平治当时各地起义毫无用处。于是他便请示要求组建湘军,建立他的地方军队,而为朝廷效力。

朝廷正在用人之际,曾国藩又为朝廷出了一个好主意,于是皇帝欣然接受。

曾国藩借朝廷军队的虚弱壮大自己,迅速组织了一支强有力的部队。

曾国藩组建的湘军确很有战斗力,几次大破太平军,并且通过顽强战斗,攻破太平军的大后方,一直攻打下金陵,太平军大败。

曾国藩懂得怎样在乱世中崛起。

清朝当时各地农民起义,对于清王朝是个沉重的打击。这个时候,起义军处于强势,而清王朝处于弱势。曾国藩趁机扶弱从而强大自己,并以强抗强。为弱势一方干事,增强了自己的地位,从而亦更能显示自己的强势。

所以与弱势联合有自己的好处,而与强势联合,那么,很可能使得自己处于无用武之地。因为在强势的阵营里自己机会太少,而与弱势合作,则自己的机会更多。所以,有时候强强联合,不如扶弱抗强。

强者并非一蹴而就

屡败屡战与屡战屡败看似相同,结果不同。

强者并非一蹴而就,它需要在艰难困苦中磨练。只有在困境之中顽强生存下来的才是强者。在战胜困难后更需要养精蓄锐,把握时机。

曾国藩以事功崛起,早就声名远播并由此引起了朝廷的注意。在太平军起义的时候,朝廷让曾国藩创办团练,抵抗太平军。

曾国藩虽然心急,但也知道凡是要慢热,因此他抓住了这个机会终于大干起来,成为强者。

从这个事件中就体现出曾国藩的不凡之处,他在危急困境中敢于肩挑重担,勇于挑战,临危不惧,这样他才有机会成为强者。反之,那些懦弱,胆小怕事,慌张失措之徒,只会成为危急与困境中的牺牲品。

曾国藩在乡里练兵是使自己强大的一个机会。人不怕自己不强,只要不断地历练,不断地在困境中摸索,就可能由弱变强。

强者并非与生俱来,而是经过后天不懈努力,不怕失败敢于失败,在失败中成长,最终从失败走向成功。正如曾国藩所说:“屡败屡战!”忠诚得重用。

重用可操纵

在官场之中,要看谁比谁更忠诚,忠诚者才能得到重用。

曾国藩明白这样的道理。他要想在这个官场当中混下去,要在朝廷当中立足,就必须表现出绝对的忠诚。暗地里他不妨当奸臣、甚至叛臣,但台面上他一定是最忠的忠臣。

忠诚由此成为官场之中个人与个人勾心斗角的筹码。所谓背靠大树好乘凉。

曾国藩更明白,在自己羽翼未丰之时,仅靠忠诚是不行的。还要依附权贵,要寻求靠山。曾国藩亦找到自己的靠山。稳固了自己在京城的地位,随后便趁机向皇上递折子谏言,为皇上排忧解难,让皇上龙颜大悦,大加赞赏。一直到曾国藩成为封疆大吏之时,曾国藩仍然不敢大意,言行都表现出足够的忠诚。

当然曾国藩只是借忠诚之名为自己服务而已。所以忠诚是个双刃之剑,可以为人服务,亦可以借此为己所用。借忠诚之虎皮谋千金之难事,此举得名得益,又何乐而不为之?

留后路而不留后患

绝人后路才能给自己生路。

李秀成被曾国藩俘获,拷问之间,李秀成坦言:“曾先生何不拥兵自坐南面称王?果然如此,秀成愿为先生马前卒!”

曾国藩闻言变色,连夜缢杀了李秀成,而又报奏朝廷,说李秀成畏罪自杀。

曾国藩知道李秀成说中了形势的所在。此时朝廷必然有这种想法,一定要让朝廷知道自己依然忠诚。李秀成的一席话很可能引起朝廷的疑忌,从而给自己引来祸患。

忠诚是曾国藩为官的大方针,更是曾国藩的保护伞。为了使形势对自己有利,曾国藩果断地撤掉湘军,同时亦减轻了自身的压力,他知道朝廷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真正惧怕的不是太平军,而是曾国藩表现不忠,有谋逆之心。而撤掉湘军正是使得朝廷减少了一块心病。

曾国藩以忠诚之变术,稳固自己在朝廷中的地位,并在风云突变的时代中力挽狂澜,成为一时的所谓“中兴第一名臣。”

曾国藩做事不为任何人留后路,只为自己留后路,真是绝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