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当代中国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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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社会主义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

一、社会主义国民收入及其增长因素

(一)社会主义国民收入的含义

社会主义国民收入是社会总产品的一部分,是社会主义国家各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新创造的全部价值。

国民收入可以从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两个方面来考察。从实物形态看,国民收入就是从社会总产品中扣除用来补偿已消耗掉的生产资料后剩余的社会产品,其中包括当年所生产出来的全部消费资料和扣除了用于补偿已消耗掉的生产资料以后剩余的生产资料。从价值形态看,是社会总产值扣除生产过程中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余下的那部分价值,即 v+m,也称净产值。其中包括劳动者为自己创造的那部分价值(v)和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价值(m)。社会制度不同,国民收入的性质也不同。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国民收入反映着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

在我国,国民收入曾一度被作为评价一国综合经济实力的主要指标,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这一指标逐渐被“国内生产总值”(简称GDP,Gross Domestic Produc t)所取代。国内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 1 年)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即所有常住机构单位或产业部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可供最终使用的产品和劳务的价值。

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投入的全部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所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分配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减去进口货物和服务。

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的三种表现形态表现为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1)从生产角度来说,国内生产总值是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总产出扣除中间消耗后的差额。总产出是指各部门在一定时期(如1年)内进行的物质生产活动和非物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中间消耗是指在相应的生产活动中所消耗的物质产品和劳务的价值。(2)从要素收入角度来说,国内生产总值是各部门劳动者收入、税金、利润、固定资产折旧等项目之和。(3)从最终使用的角度来说,国内生产总值等于国内投资加消费加净出口(出口减进口的差额)。

国内生产总值不同于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中的国民收入。国民收入只是反映物质生产部门物质产品生产的成果,而国内生产总值则包括全部生产活动的成果,既包括物质生产成果,也包括劳务活动成果。

国内生产总值能够全面反映全社会经济活动的总规模,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实力,评价经济形势的重要综合指标,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指标。

(二)影响国民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主要因素

尽管国内生产总值不同于国民收入,但国民收入的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是成正相关的。影响国民收入的因素也就是影响国内生产总值的因素。影响国民收入增长的因素主要有:

1.增加生产过程中劳动的投入量。国民收入是活劳动创造的,一般情况下,国民收入的增长同生产领域活劳动的增加同向增长。劳动投入的增加是国民收入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我国经济技术比较落后,生产力不发达,所以充分利用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广开就业门路,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不断增加生产部门的劳动量,是增加国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当然,在增加劳动量投入时还应注意劳动投入的质量,以提高活劳动的效率。

2.提高劳动生产率是国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马克思指出:“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在这里一般是指劳动过程中的这样一种变化,这种变化能缩短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而使较小量的劳动获得生产较大量使用价值的能力。”这就是说,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表现为劳动者在同样时间内生产的使用价值量的增加。在投入劳动量一定的情况下,劳动生产率越高,按实物计算的国民收入量就会越多。因此,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改进技术,提高劳动者熟练程度和管理水平,就能节约大量的活劳动,从而创造更多的国民收入。目前,我国的劳动生产率同经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的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比较落后。所以,我们必须加强在经济建设主战场、高技术研究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础性研究三个层次上科技工作的统一规划,合理配置力量,形成纵深格局,推动我国科学技术事业全面发展,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在提高劳动生产率中的作用。

3.降低生产资料的耗费。社会总产品包括补偿生产中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和国民收入两部分。在一定量的社会总产品中补偿生产资料的部分减少,国民收入的量就会增大,因此,努力降低生产资料的耗费是增加国民收入的一个重要因素。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劳动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把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正确地结合起来,这就为提高设备利用率、开展各种资源的综合利用、降低原材料的耗费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我国现有企业中除部分先进企业外,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技术落后,设备陈旧,能源利用率低,原材料消耗高,在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资料的耗费远远高于经济发达国家。因此,各部门、各地区都要采取有利的政策,包括某些带强制性的措施,以及增加必要的投入,把节约和企业技术改造、加强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注意资源的综合利用,使能源、原材料、水资源和运力的节约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中有更大的部分靠节约挖潜、降低消耗来实现。

当然,由于国内生产总值所包含的范围比国民收入大,因此,影响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因素除了上述因素外,还应包括大力发展为生产、生活服务的第三产业,扩大就业,并鼓励资本、技术、管理、信息、知识等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使职工收入、企业利润和国家税收都得到增长。

二、社会主义国民收入的分配

(一)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

国民收入分配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它由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个阶段构成。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反映的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收入分配过程的不同侧面。初次分配是发生在全部社会生产领域的分配,是收入分配的起点,对整个收入分配过程及分配关系的形成起基础性作用。所以说,严格意义上的国民收入分配是指对社会总产品中的v+m部分进行分配。初次分配是在创造国民收入的企业、单位或劳动者个人中进行的,是劳动者所创造国民收入的第一次分配。在社会主义经济活动中,国家是经济活动的组织者,也是国有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社会主义企业是社会主义经济活动的生产者,也是联合劳动者;社会主义劳动者是国家和企业的主人,又是社会主义财富的创造者。社会主义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以不同的形式参与生产,也以与之相适应的方式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由于社会主义社会现阶段存在着多种所有制形式,因而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分别是在不同所有制企业或劳动者个人中进行的。不同所有制形式所具有的不同性质和特点,使它们在国民收入的分配上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下同)创造的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社会主义国家、企业、劳动者之间进行的。具体的分配过程是: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收入在扣除补偿已经消耗掉的生产资料价值后首先要支付职工工资,并按照税法规定向国家缴纳各种税收,然后再按规定从企业税后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最后将企业剩余利润按照持股人所持企业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

国民收入在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中的分配同国有企业不同。集体所有制企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有四个部分:一是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形成国家的纯收入;二是以上缴管理费和固定资产占用费的形式上缴主管部门,统一使用;三是以企业基金形式留给企业,由企业统筹安排,用于改善企业经营条件和职工福利及发放奖金;四是以工资的形式,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分给职工,形成职工的个人收入。

农村集体经济创造的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在农村普遍实行以家庭经营为主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势下,集体经济创造的国民收入,除应缴纳的税金及上缴集体提留以外,余下的全部归承包者所得。即平时说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既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和集体的需要,又把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和物质利益联系起来,从而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的迅速发展。

此外,在个体和私营经济中,除将一部分收入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和支付雇员薪水外,其余归企业主个人或其他所有者所有。在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除依法缴税和支付雇员薪水外,企业所得还要按投资比例或协议比例在各个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

(二)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1.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必要性。社会主义国民收入主要是社会主义国家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经过在物质生产部门的初次分配后,形成了国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劳动者的原始收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国民收入要在全社会范围内使用,因此经过初次分配后,还要进行再分配。这是因为,第一,在社会主义国家里除了物质生产部门以外,还有管理国家的机关、文化、教育、科学及国防等非物质生产部门。这些部门虽然不创造国民收入,但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保卫国家的稳定安全,保障人民的健康却是必需的。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只是分工的不同,它们要相互为对方服务。非物质生产部门虽不创造国民收入,但它们的劳动耗费也需要得到补偿。因此,国家必须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满足这些部门各项开支的需要,并支付这些部门职工的工资。第二,社会主义国家集中资金进行重点建设。为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的需要,国家要进行一些重点大型项目的建设,这些项目规模大,需要资金多,这不是哪个企业所能解决的,必须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用企业创造的剩余产品来解决。第三,举办社会主义集体福利事业和社会救济。用于公费医疗、困难补助所需要的经费,也要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解决。第四,是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的客观规律的要求。社会主义国家各地区、各部门经济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有的发展快一些,有的慢些。为了促进落后地区和部门的进步及经济的迅速发展,完全靠这些部门和地区的积累是不够的,国家需要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集中一部分资金支持这些地区和部门,以使国民经济持续、协调、高速发展。

2.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途径。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途径有三:一是国家预算。国家预算是实现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途径。预算的收支项目和数字反映着国家的施政方针和经济政策,制约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国家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基础上,国家财政机关把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上缴的利润、税金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和个人上缴的税金、利润集中起来,形成国家集中的纯收入,然后通过预算支出实现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有计划地实现扩大再生产,发展国民经济和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体育事业,为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服务。二是服务收费。社会主义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形成企业和企业职工的原始收入后,其中的一部分通过服务收费的形式转移到非物质生产部门,形成非物质生产部门和职工的收入。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服务性部门的劳动者用自己的服务性劳动满足物质生产部门及其劳动者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要,后者则要用自己的劳动收入支付服务费用。收取服务费的单位,则用这部分收入支付各项业务开支及劳动者的报酬。另一部分则以税金的形式上缴国家,形成财政收入。我国目前情况是,由于居民收入水平低,服务费用支出较小。随着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的改善,这部分费用是会逐渐增加的。三是价格杠杆。价格的变动虽然不能增加或减少国民收入,但价格的变动却会影响买卖双方的实际收入。如提高农副产品价格或降低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可提高农民的收入;提高工业消费品的价格就会降低农民的收入和居民的实际收入;调整工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就会发生利润在工业部门的转移。价格的这种调节使用会造成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当然,价格的调整必须考虑生产的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状况,要以价值为基础,要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稳定。另外,通过银行信贷、利率的变动也会影响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三、社会主义的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

(一)社会主义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内容

社会主义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按最终用途可分为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两大类。这两类基金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形成国民收入分配中最基本的比例关系。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内部结构是国民收入分配的具体比例关系。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比例及其内部比例是否恰当,直接影响到国民收入分配的合理性和效益。因此,确定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比例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积累基金是指国民收入中用于扩大再生产、进行非生产性基本建设和建立物资储备的那部分基金。积累基金按照用途可分为三部分:(1)扩大再生产基金,用于物质生产部门生产性基本建设和增加企业流动资金;(2)非生产性基本建设基金,用于文教、卫生、体育、国家行政、国防部门以及物质生产部门的非生产性基本建设;(3)社会后备基金,用于应付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和临时需要的物质储备。

消费基金是指国民收入中用于满足社会成员个人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共同需要的基金。按其使用形式分为个人消费基金和社会消费基金。个人消费基金,用于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以满足劳动者个人生存、发展及劳动者所要赡养的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社会消费基金包括以下三部分:(1)国家管理基金,用于国家行政管理和国防支出;(2)教科文卫基金,用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保健事业等方面支出:(3)社会保障基金,用于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劳动保险方面的支出。从以上国民收入的最终用途构成可以看出,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是国民收入分配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中综合性的比例关系。因此,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断扩大社会主义再生产;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使国民经济持续协调稳定地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好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

(二)正确处理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比例关系的原则

根据马克思主义再生产的原理和我国经济建设的实践,处理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要从各个时期国内国际的条件出发进行具体分析,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客观要求,通过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适当比例,求得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稳,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1.统筹兼顾原则。兼顾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兼顾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兼顾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是安排积累和消费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人民生活的提高,必须靠努力发展生产,不能靠减少积累基金。减少国家建设基金,会对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进一步改善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既反对片面积累的观点,也反对片面消费的观点。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证明,积累和消费必须兼顾。既要反对片面积累的观点,防止投资膨胀,也要反对片面消费的观点,防止消费膨胀。

这里涉及到积累率的高低确定问题。所谓积累率,是指年积累基金与当年国民收入使用额的比例。用公式表示,就是积累率=(积累基金/国民收入)×100%。根据马克思扩大再生产原理,安排积累和消费的比例时首先应考虑高低限度。一般情况下,积累的最低限度是必须满足计划期内人口净增长和新就业人员而须追加的消费需要。安排积累的最高限度是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扣除满足最低消费剩余部分。就是说,积累的最高限是消费的最低限,而积累的最低限是消费的最高限。积累突破最低限就会影响生产的发展。积累突破最高限就会影响劳动力的再生产,不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最终影响国民收入的增长。我国多年安排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经验告诉我们,过高的积累率会严重损害;国民经济的基本比例协调,不仅不能带来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反而使国民收入下降,引起经济的衰退。但积累率过低也不行。从我国实施第一个国民经济五年计划至今的历史经验来看,积累率低于 22%的5个年份中,就有4年国民收入出现负增长,因此,实行低积累率也是不可取的。所以说,积累率的高低必须考虑经济条件所提供的可能,符合积累的客观规律,不能凭主观愿望来定。从根本上说,它是由生产力的水平决定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愈高,国民收入愈多,用于积累的物质资料愈充分,积累的规模和增长幅度才会愈大。当然,也要考虑各时期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跳跃式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当前我国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人民生活水平还较低,积累率过高过低都是有害的。

2.在生产发展和国民收入增长的基础上,使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都有所增长。这是我们处理积累和消费比例关系的基本指导思想。生产的发展,国民收入的增加是积累和消费增长的基础。只有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积累和消费才能增长。积累是扩大再生产的源泉。一般地说,积累率高、积累基金多,生产发展就会快,国民收入就增加得多。我国现阶段人口多,生产力水平不高,按人口平均的国民收入还很低,积累的比重不宜过大,所以在处理积累与消费、生产与人民生活的关系时,首先安排好人民的生活,再安排扩大再生产。所以,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从各个时期的实际情况出发,随着生产的发展,使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都同时有所增长。

3.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增长,必须同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增长相适应。积累资金主要用于搞基本建设和增加固定资产,其实物形式是生产资料。消费基金主要用于居民的生活消费,其实物形式是消费资料。如果积累基金安排过多,超过生产资料的生产,就会造成生产资料供应不足,建设项目停工待料;延长建设周期。如果积累基金安排过少,就会造成生产资料积压,影响生产发展。如果消费基金的增长超过消费资料的增长,就会造成消费品供不应求,物价上涨,使居民实际生活水平下降,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反之,如果消费基金安排过少,低于消费资料的增长,就会造成消费品积压,影响消费品生产部门的扩大再生产。所以,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必须同国民收入的物质构成相适应。

4.正确处理好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内部的比例关系。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是同它们各自内部的比例有密切联系。积累基金主要有生产性积累基金和非生产性积累基金;在生产性积累中,主要处理好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比例关系,加工工业和原材料工业的比例关系,以及工农业和交通运输业的比例关系;重工业中处理好自我服务与为农业、轻工业服务的比例关系。在消费基金中,要处理好社会消费和个人消费的比例关系;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收入之间的比例关系。这些比例如果处理不当,片面强调生产性积累,轻视非生产积累,或是片面强调发展重工业而忽视农业、轻工业,片面强调社会消费忽视个人消费,即使是积累和消费总体比例恰当,由于内部比例不当,也会造成国民经济的比例失调。

总之,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实践问题,也是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因此,要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根据不同时期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探索积累和消费关系的规律性,搞好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为经济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环境,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和高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