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经济热点前沿(第五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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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农民收入

1.农民收入的构成

杨灿明等考察认为,家庭经营纯收入、农业生产收入和家庭农业经营收入一直是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主体,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占有绝对重要的地位,但由于它们的增长速度远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对农民纯收入的增长起到了抑制作用,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也会越来越小;非生产性收入、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较小,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也较小,对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作用不明显。工资性收入、非农业生产收入、家庭非农业收入和家庭经营第二、三产业收入来源虽然并不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主体,但它们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产生了重大贡献。张宗益等通过研究西部地区农民收入得出,目前西部农村农户收入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传统的农业生产,耕种土地面积,家庭拥有的生产性固定资产,受教育水平对农民家庭收入影响较大。另一个主要来源是外出务工等非农经济活动。这受到农村劳动力转移途径的影响。

2.影响农民收入的因素

(1)农村公共产品提供的影响。张秀生等指出,中国农村农民生产私人产品的组织形式主要以家庭为单位,这种分散性的组织性决定了农民生产私人产品对农村公共产品的强烈依赖,农村经济市场化的程度越高,这种依赖性就越大。另外,农业部门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农民私人产品对农村公共产品的强烈依赖。中国长期依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缺陷,使得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进而影响中国农民私人产品的产出效率低下,致使农民收入增长乏力。

(2)人力资本状况的影响。郭志仪等认为,农户健康投资抑制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及农户教育、迁移投资水平的提高,农户迁移投资显著促进了农民收入增长,但迁移投资的影响有一定的滞后性。农户教育投资对农民增收的正影响最大。张兴杰等也认为,从农民自身来说,农民拥有文化资本的高低、社会资本的强弱、经济资本的多少都会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多少、农民生活的水平与质量。

(3)财政支农的影响。朱湖根等分析认为,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对农民收入增长影响显著;财政资金投入对农民人均收入具有单向的因果关系,前者对后者的变化影响力最强,但其影响具有滞后性。因此,中国政府应加大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力度,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沈坤荣等则认为,国家财政的农村支出对农民收入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公共支出的管理、运用效率低下,其作用在统计上并不十分显著。从支出结构看,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生产性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占比过高,而农业科研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支出过低,而且,由于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和目标偏差,使得政府公共支出在降低城乡收入差距上的作用不甚明显,从而限制了政府增进社会福利功能的发挥,进而不利于公平增长的实现。

(4)农业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陈灿煌通过计量分析认为,农业外商直接投资对农民收入增长具有正效应,且二者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

(5)综合因素的影响。傅家荣等以湖北农民为例指出,影响农民收入水平提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第一,农户生产规模小、市场组织化程度低;第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幅上涨;第三,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第四,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不合理。第二产业就业人数明显偏低,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明显偏高,且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业部门,只能是较多的人数分享有限的资源;第五,农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第六,政策性因素带给农民增收的空间不大;第七,体制性因素。杨灿明等指出,农民人均纯收入随着人均GDP的增长而提高,城乡收入分配的不平等,会降低农民人均纯收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和对外开放度的扩大,农民人均纯收入将不断提高。魏杰等指出,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的决定实际上存在着二元的机制,即基于成本收益比较的内部决定机制以及源自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公共产品供给的外部决定机制。农村剩余劳动力状况对农村居民实际收入变动具有显著影响;农业技术水平在一定限度内可以推动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外部决定机制对提高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具有显著效果。

3.提高农民收入的思路与建议

(1)系统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傅家荣等认为,解决农民增收问题,不能仅局限于农业、农村、农民这样一个狭小的范围内就事论事,而应将其放在整个国民经济大系统中来考虑;不能仅凭单一措施,而必须采用综合措施来解决;不能采取权宜之计,而应建立长期稳定的保证体系。 杨灿明等也认为,解决“三农”问题不能局限于农业、农村、农民内部,必须把增加农民收入纳入到国家的整体发展战略中加以考虑,把增加农民收入和产业格局调整相联系,把促进非农就业和加速城镇化步伐相结合,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解决增加农民收入问题。

(2)改革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张秀生等指出,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为突破口,成为促进中国农民收入增长的一个重要选择。张宗益等也指出,对西部来说,政府需要在农村教育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以此来保障农业生产的长期增长,减少农村贫困人口。

(3)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张宗益等认为,要通过积极引导鼓励欠发达地区农民外出务工,减少城乡之间的政策歧视,切实保障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权益是提高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4)打破城乡二元分割体制。魏杰等认为,政府必须逐步放弃原有的二元政策,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科技发展以及劳动力流动机制建设的投入力度,从而为农民实际收入水平的提高创造有利条件。郭志仪等指出,总的来看,以户籍、社会保障等为内容的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桎梏,如何打破之,实现城乡和谐发展,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5)促进农业外商直接投资。陈灿煌认为,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关键在于促进农业外商直接投资行为的长期化和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一是大力改善投资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大农业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扩大农业利用外商投资领域;三是多途径增加农民收入,使农业外商直接投资与农民收入增长处于良性循环之中;四是加快农业领域的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