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命案十三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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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血脚印

1

这个故事发生的那一年,我还没有进入报社做记者。当时我刚从学校毕业,正在南方一家贸易公司打工……

离开驴友之家,已是深夜12点。夏夜凉风迎面吹来,醉意微醺的头脑,略略清醒了些。小麦挽着我的胳膊,往住宿的旅馆走去。

夜已深沉,小镇的街道上已看不到行人。路灯像一个魔术师,把我和小麦的身影,一会儿拉长,一会儿变短。一路上,小麦紧抿双唇,默不作声,似乎在想着心事。街道的拐弯处,是一个十字路口,路口中间有个小花坛,里面的紫薇花开得正艳。小麦闻到那清幽的花香,不由自主停住脚步说:“我们去那边坐坐吧。”我点点头,陪着她在花坛边的水泥台阶上坐下。小麦依偎在我身边,抬头望着明净的夜空,说:“看,天上的星星多漂亮啊!”

我和小麦,是来这个叫天堂寨的小镇旅游的,与我们同行的,还有老蔡、林月和周董,都是咱们公司财务部的同事。

不久前,税务局到公司查账,咱们财务部的同仁齐心协力,帮助公司将一场账目危机化解于无形,同时采用转移支付的手法,帮助公司成功逃税近千万元。公司也投桃报李,给咱们财务部五个人放了一个星期的带薪假,并给了咱们一次公费出省游的机会。老蔡说:“听说天堂寨蛮不错的,咱们去那里玩吧。”他是财务部主任,咱们的头儿,我们几个自然唯他马首是瞻。于是咱们一行五人,就乘高铁,来到了天堂寨。

到了这个旅游小镇,才发现来得有些不是时候。因为正是旅游旺季,镇上像样的宾馆酒店都已人满为患,好不容易在一家天堂旅馆找到两间空着的双标房,老蔡和周董住了一间,我和女友小麦同居一间,剩下一个会计林月,仍然没地方住。经当地导游介绍,最后在另一条街上的“驴友之家”找到一间空房,总算让咱们的林大美女有了栖身之地。好在驴友之家距离咱们住宿的天堂旅馆只有十来分钟路程,并不太远,也还算方便。

游山玩水无忧无虑的日子过得飞快,一转眼,咱们就在这南方风情小镇呆了五天,明天就要起程回去了。

这天恰逢林月生日,咱们一致决定,趁着这在天堂寨的最后一个美妙夜晚,给林大美女举行一个生日Party,地点就定在林月的房间。出门在外,无拘无束,这天晚上,大家都玩得很疯狂,又唱又跳,又打又闹,喝完啤酒干白酒,等Party结束,已是半夜时分。告别林月,离开驴友之家时,大家都有了几分醉意。老蔡朝我眨眨眼,拉着周董先回旅馆去了,只留下我和小麦在深夜的街道上漫步,享受着这难得的二人世界。

在十字路口的花坛边不知坐了多久,夜风吹来,酒意上涌,我正犯睏呢,小麦掏出手机看看时间:“哎呀,快1点了,咱们赶紧回去休息吧,明天还得坐火车呢。”怎么一不留神,就在这水泥台阶上坐了一个小时呢?我仍有些迷糊,把手伸进口袋,想掏出手机确认一下时间,却发现手机不在口袋里,心里一惊,这才记起刚才喝酒时随手把手机放在林月房间的沙发上,忘记拿了。小麦说:“那赶紧回去拿吧,要是丢了就麻烦了。”

驴友之家是一幢四层旧楼,专门为来天堂寨驴行的各地驴友提供廉价食宿,住宿条件自然比不上酒店宾馆。我们再次来到这里时,楼梯口旁管理员房间的灯已经熄了,整幢大楼被一片黑暗所笼罩。小麦站在楼下说:“你快上去拿吧,我在这里等你。”

林月住在三楼303房。我爬上三楼,敲了敲303的房门,屋里没有一点声音。看来林大美女已经睡了。我下意识地扭了扭门锁,出人意料的是,那门并未锁上,一扭就开了。我犹豫一下,还是推门走了进去。屋里没有灯光,漆黑一团,一台旧空调挂在墙上嗡嗡作响。

“林月姐!”我轻轻叫了一声,没有人回答。在门口足足站了一分钟,眼睛才渐渐适应屋里黑暗的光线,隐隐看见穿着白色连衣裙的林月斜躺在沙发上,带着满身酒味,早已睡熟。我知道她今天喝了不少白酒,想是醉得厉害,连门都没锁,就睡着了。

我的手机上贴有荧光纸,正在林月脚边的沙发角落里发着光。我不想打扰她的好觉,蹑手蹑脚走过去,拿起自己的手机,转身走了。临出门时,想帮她把房门锁上。可那是一种老式门锁,非得要用钥匙才能将门锁上,我只好作罢,将门带上,就走了出来。

走到楼下,我长长地透口气,把屋里的情形跟小麦说了。小麦撇撇嘴,说:“活该,酒量不好,谁叫她喝那么多的。”

回到天堂旅馆,已是凌晨1点半。小麦钻进浴室洗完澡,出来时说:“我已经给你放满一浴缸热水,你快去洗吧。”她知道我有痔疮,医生说坚持每天泡澡坐浴半小时,能预防痔疮复发。所以她每天洗完澡后,都要给我放满一浴缸热水,让我泡上半个小时。我心里想,不知道结婚后,她还会不会这么体贴。也许是缘分使然,一年前我刚大学毕业进入公司,就跟这位美女对上了眼,谈了半年恋爱,就试婚了。我们已经准备下个月结婚,请帖都已经派出去了。

我把皮鞋脱在浴室门口,把身子往满满的一缸热水里一泡,顿时感觉满身疲惫都被泡走了。外面房间里,小麦正看着午夜剧场的韩剧,也许是我洗澡的水声太吵,她把电视声音开得老大。我躺在浴缸里,一边泡着,一边闭目养神。也许是太惬意了,一不小心,就睡过去了。打盹醒来一看手机,正好过去半个小时。赶紧披上浴巾,从浴缸里站起来。打开浴室的门,才发现这旅馆服务太差,房间里的一次性拖鞋早穿坏了,竟然没人来换。我只好弯腰把门口的皮鞋掉转过来,将它当做拖鞋趿在脚下。

房间里,电视里生离死别演得正欢,小麦却手拿遥控歪在床头,早已睡着。看着她粉红色睡衣下伸出的雪白大腿,我心底忽然升腾起一团焰火,丢掉裹在身上的浴巾,一个饿虎扑食,就把她压在席梦思床上……

2

第二天早上,我和小麦来到天堂旅馆旁边的餐厅时,老蔡和周董已在咱们平时吃早餐的那张桌子上等着我们。

大家坐了一会,眼看约定一起吃早餐的时间就要到了,林月却还没有来。老蔡就显得有些不高兴,皱着眉头说:“这个小林,怎么搞的,她不知道咱们吃完早餐还要去赶火车吗?”老蔡已年近四十,既是咱们财务部的头,也是咱们部门资历最老的员工,叫谁都在对方姓氏前面加个小字,很有点倚老卖老的意思。

听到主任批评林月,周董有点坐不住了。今年二十五岁的周董,是咱们财务部的保管员。他一向以林月的追求者自居,尽管曾经遭到林月当面拒绝,却仍不死心,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向林月献殷勤的机会。他掏出手机,拨通了林月的手机,却没有人接听。周董说:“可能是昨晚喝多了,睡过头了。你们先叫东西吃,我去叫叫她。”没待主任点头,他就跑了出去。

老蔡也不客气,叫了早餐,就先吃起来。刚吃不久,我口袋里的手机就突然叫起来,一按下接听键,就听周董在电话那头急急地嚷:“林、林月出事了,你快叫主任过来看看!”我跟主任说了,主任不由变了脸色,把碗筷一推,带着我跟小麦直奔驴友之家。

冲进林月住宿的303房,我们都惊呆了。只见林月斜躺在沙发上,胸口插着一把水果刀,沙发和地板上有几滩凝固的血液。我抖索着走过去摸摸她的鼻息,早已断气,再一摸她的身子,冷冰冰的,已十分僵硬,看来已死去多时。老蔡一个踉跄,靠在门边,冲着小麦吼了一嗓子:“还愣着干什么,快报警啊!”小麦如梦方醒,赶忙掏出手机拨打110.

几分钟后,两辆警车呼啸着开到了驴友之家楼下。一队警察从楼梯口涌上来,先到房间里察看一下,然后就戴上白手套,拿出各种仪器,拍照的拍照,痕检的痕检,验尸的验尸,一下子就有条不紊地忙开了。领头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黑脸警官,他向我们自我介绍说他姓赵,是当地派出所刑侦中队中队长,让我们称呼他赵队就可以了。

赵队背着双手在现场转了一圈,一面派人去找管理员,一面把我和老蔡、小麦、周董四人叫到外面走廊,向我们了解情况。我们就把自己的身份、来天堂寨的目的和发现林月遇害的经过,详详细细跟他说了。赵队很认真地听着,掏出一支烟叼在嘴里,却不点燃。法医来报告说,经初步尸检,死者尸僵已延及上肢,尸斑用指压迫无法消褪,估计已死亡5至8个小时。赵队看看表说:“现在是8点,也就是说死亡时间是在昨夜12点至今天凌晨3点之间,是不是?”法医点头说:“是的,但是具体死亡时间,尚需进一步检查后确认。”

正好这时,一个警察把大楼的管理员找来了,那是一个年过半百戴着一副老花镜的干瘦老头儿。赵队问老头昨晚12点过后,可听到大楼里有什么异常响动?老头瞧了我和老蔡四人一眼,没好气地说:“响动倒是听到一些,不过都是半夜12点以前发生的事,他们一伙人在三楼又唱又跳,能没有响动吗?不过夜里12点他们离开之后,我也熄灯睡了,并没有听到什么可疑的声响。”

赵队听罢,皱紧了眉头,叼着烟猛抽两口,才发现没点着火。这时有痕检人员走过来,采集我和老蔡、小麦、周董的指纹和脚印,以便比对。不大一会,一个警察就跑来向赵队报告说,杀死林月的那把水果刀,是死者房间里的,之前曾被很多人拿来削过水果,所以刀柄上的指纹很杂乱,采集不到一枚完整清晰有用的指纹。赵队问:“那脚印呢?”痕检人员看了我和老蔡他们一眼,说:“命案现场,除了死者留下的脚印,另外还有四种脚印,经初步比对,都是他们四个人留下的。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人进入的痕迹。”

赵队终于把烟点着,吐了一口烟圈,犀利的目光从我们四个人脸上一一扫过,最后道:“这也就是说,杀人凶手,很可能就在你们四个人中间。”

我们四个听得一愣,相互望一眼,现场气氛一下子变得微妙起来。

赵队一挥手,命令手下:“去,找四间房,让他们四个人分开呆着,我要逐一问话。另外,把他们的身份证收上来,上网核实一下他们的身份。”我和老蔡待要分辩,早被几个警察推搡开。我们四个,被分别关进了四间房里,身份证和手机都交给了警察,想要相互通通气也不能了。

我独自呆在一间小屋里,面墙而立,心情起伏不定,一是仍不敢相信林月那么漂亮一个美女,怎么一夜之间就成刀下亡魂香消玉殒了呢?二是满心疑窦:难道杀死林月的凶手,真的就在我们四个人中间?昨天晚上,我离开驴友之家后,一直跟小麦在一起,可谓寸步未离,我自己知道,我和小麦绝不可能是凶手。那么嫌疑最大的,自然就是老蔡和周董了。难道凶手就是他俩中的一个,或是两人联手作案?心里正忐忑不安,房门忽然打开,赵队背着双手走进来。

我忍不住问:“你真的怀疑杀人凶手,就在我们四个人中间?”

赵队说:“从目前警方掌握的证据来看,这个可能性很大。”

我说:“昨晚离开驴友之家后,我一直跟我女朋友小麦在一起,所以我俩绝不可能是凶手。我觉得老蔡和周董嫌疑最大……”

“不。”赵队打断我的话,盯着我说,“我的判断跟你恰恰相反,我觉得嫌疑最大的人,不是老蔡也不是周董,而是你。”

我一怔:“我?为什么?”

赵队说:“死者躺着的沙发腿边有一滩血迹,血迹上有一个皮鞋踩过的脚印。痕检人员告诉我,那正是你的脚印。”

我忙道:“刚才我曾上前检查过林月的尸体,也许就是那时不小心踩上去的。”

赵队摇头道:“不,很显然,那个脚印是在血迹凝固之前踩上去的。”

3

听了赵队的话,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不,这绝不可能!命案现场,血迹未干之际,怎么会有我留下的脚印?我皱眉一想,忽然一拍大腿道:“对了,昨晚Party结束,咱们离开驴友之家后,我又曾去过一次林月的房间。”就把昨夜回去林月房间取手机的事,跟他说了。

赵队一听,脸就沉下来,盯着我问:“你说的是真的?”

我说:“人命关天,这个时候我敢说假话吗?”

赵队问:“那刚才我向你了解情况时,你为什么不说?”

我搔搔后脑勺道:“刚才一紧张,就把这事给忘了。”

赵队掏出一个笔记本,一边记录一边说:“你反映的这个情况,对我们很重要。但我们需要向你确认三件事。第一,你确定你昨晚第二次进入林月房间时,是凌晨1点钟,是不是?第二,当时林月的房门虽然关了,但并未锁上,是不是?第三,你确实在黑暗中看见林月一动不动地躺在沙发上,是不是?”

我点点头说:“是的,这三点,我都可以确定。而且我怀疑……”

赵队问:“你怀疑什么?”

我说:“我怀疑我第二次进入林月房间的时候,她就已经被杀了。鲜血顺着沙发淌到地上,正好被我走近沙发拿手机时踩到,所以留下了脚印。但因为当时屋里漆黑一团,我并未觉察到异样,还以为林月不胜酒力,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呢。”

赵队目光犀利,直盯着我道:“你凭什么叫我相信,你第二次进入林月房间的时候,她就已经死了,而不是你故意将手机落在她房里,借口回来取手机时,顺便将她杀死?”

我差点跳起来,叫道:“你可别血口喷人!第一,我跟林月无冤无仇,无情无恨,杀她干什么?第二,当时我从进入林月的房间到关门出来,前后不过两三分钟时间。黑灯瞎火的,你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杀人吗?”

赵队瞧了我一眼,没有吭声,扭头出去了。不大一会,他再回到屋里,眉头已略略舒展开来,说:“我们已向小麦确认,当时你到林月房里拿手机,从上楼到下楼,前后不到三分钟。而根据我们从现场掌握的线索推断,凶手昨晚杀死林月之后,因鲜血呈放射状喷出,凶手身上肯定染有血迹。凶手不可能穿着血衣出去,所以他要么事先带来了替换的衣服,要么在屋里脱下了外套,并且还在厕所里用洗手液洗了手,再加上先前行凶杀人的时间,最快也要十来分钟。所以你不可能是凶手。只能说,你进入林月房间时,她已经遇害,鲜血流到地板上,恰好被你踩到。”

我不由得朝他竖起大拇指:“赵队,您可真是明察秋毫。”

赵队说:“根据我们刚才调查,四楼有位驴友昨晚空调坏了,半夜起来乘凉,发现三楼303房的灯仍然亮着,屋后的飘台上坐着一位白裙女子,正在独自喝酒。我们带他下楼看过林月的尸体,他说昨晚见到的,就是她。”

“这么说来,我们在昨夜12点离开之后,林月觉得意犹未尽,又端着酒杯到飘台上独饮了一番,是不是?”

“应该是这样。我问过那位驴友,他回忆说当时大约是在夜里12点半。也就是说昨夜12点半,林月还活着。而你凌晨1点再来时,她已经死了。”

我说:“这样就可以断定,她是在昨夜12点半至1点之间这短短半个小时内遇害的,是不是?”

赵队说:“是的。根据你和这位驴友提供的线索,我们基本可以确定林月的死亡时间,是在昨夜12点半至今日凌晨1点之间。”

我说:“这段时间,我和小麦正坐在十字路口的花坛边看星星呢。”

赵队说:“如果你和你女朋友说的是真话,那么你们俩的嫌疑都可以被排除了。”

我听了,这才松口气。

赵队背着手在房间里踱了两步,思索着说:“那么现在,就只剩下你们的主任老蔡和那个年轻人周董了。”他忽然回过头来盯住我,“你觉得他们怎么样?”

我想了一下,犹豫着还是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我觉得周董的嫌疑更大些。他一直在追求林月,且被林月多次当众拒绝,加上昨晚又喝了些酒……”

“你的意思是说,周董昨夜酒后乱性,离去之后又回来纠缠林月,被林月拒绝后恼羞成怒,随手拿起屋里的水果刀将她杀害?”

我点点头:“当然,这只是我的怀疑。”

赵队拍拍我的肩膀说:“谢谢你提供的线索,我们会调查清楚的。你可以去找你的同事,你们可以走了,但在案子还没有查清楚之前,未经警方允许,你们不能离开天堂寨,最好留在居住的旅馆里,如果有什么需要,我们会随时找你们。”

在楼梯口,我见到了老蔡、周董和小麦。周董的眼圈红红的,看来是为林月的死哭过。老蔡给公司打电话,说了这边发生的意外,并向公司请了几天假。我们谁也没有说话,默默地回到了天堂旅馆。

4

中午时分,我们刚吃过午饭,忽然来了两个警察,把周董带走了。我和老蔡、小麦都感觉心中一块石头落了地:杀死林月的凶手,到底还是给抓住了!不想傍晚时分,一辆警车又把周董送了回来,车上的两个警察还客气地跟他握手告别。这一下,我们都糊涂了。

周董是个心里藏不住事的人,一见我们,就骂开了:“******,警察居然怀疑我杀了林月。老子爱她都来不及,怎么会害她?”

原来今天下午,警察把他“请”去,就是怀疑他是杀害林月的凶手。但周董告诉警方,自己既无作案动机,也无作案时间。第一,他爱林月,虽然追不到她,但也绝不会因爱生恨,对她下毒手。第二,他有案发时自己不在现场的证据。昨天夜里Party结束后回旅馆的路上,他家里有急事打手机找他,刚好他的手机没电了,他就用旅馆旁边的公共电话给家里复电话。他母亲在电话中啰啰嗦嗦了老半天。这一通电话,从午夜12点20分左右一直打到1点多,足足打了四十多分钟。他当时还嫌老妈子烦人呢,想不到这一通电话,竟成了他并非杀人凶手的最有力证据。警察经过多方调查,确认他所言属实之后,立即将他送了回来。

“就是就是。”周董向我们诉说自己遭遇的时候,一旁的老蔡连忙附和着说,“当时我俩在一起,他那通电话确实讲了很久,我抽了小半包烟他还没挂电话,我都等得不耐烦了,还催过他两次呢。是吧,周董?”周董瞧他一眼,很勉强地点了一下头。

既然他俩也能相互证明案发时不在现场,那么我们四个人,都有了案发时不在现场的充分证明,也就是说,在这桩命案中,我们四个人的嫌疑都被排除了。难道一开始警方就判断有误,杀人凶手根本不在我个四个人中间?我的心不由得又提了起来。

第二天一早,派出所的赵队来旅馆找我,把我叫到了楼下的警车里。他拿出一部精巧的手机给我看,我认得那正是林月的诺基亚手机。他问我知道林月的QQ不,我说知道,我们都有自己的工作QQ,用的都是自己的本名,方便同事间联系工作。

赵队告诉我,警方在林月的手机里发现她曾经登录过两个QQ号码,其中一个就是我说的工作QQ,是用林月的本名注册的。而另一个,则是她工作之外用的QQ号,注册网名叫“天使之爱”。

“天使之爱?”我不由得皱起了眉头,“我可从没听说过她用过这个网名。”

“你当然不知道,这是她下班之后用的QQ号,里面加的全是公司以外、全国各地的好友,只要她不说,这世界上就没有人知道‘天使之爱’就是林月,林月就是‘天使之爱’。正因为这是一个虚拟的网名,林月可以用它说一些自己想说的话而不怕被人知道,所以它往往能反应出一些真实的情况。”

我一时没听明白,问他是什么意思?赵队告诉我,网警破解了林月的密码,进入她的QQ后,发现天使之爱的QQ签名中似乎透露着一些对警方有用的信息。我低头一看,只见林月手机里天使之爱的QQ签名是这样写的:同室办公,倾心相爱。苦恋三载,说散就散?我不甘心,死也不甘心!后面三个感叹号,像三支利剑,直插人心。

赵队盯着我说:“你跟林月同室办公,不会不知道她在跟谁谈恋爱吧?”

我摇摇头说:“我还真不知道她在跟谁谈恋爱,甚至都不知道她在谈恋爱。在我的印象中,林月是一个外热内冷的人,表面看来,她像个大姐姐,对谁都挺热心的,但火热的外表下,包裹的却是一颗冰冷封闭的心。如果谁想要追求她,准会碰一鼻子灰,周董不就在她面前铩羽而归么?我一直以为她没有男朋友呢,想不到竟跟咱们办公室的某个家伙谈了三年恋爱,这保密工作,也做得太好了。”

赵队忽然笑了,说:“怎么,她的秘密男友,难道不是你吗?”

我也笑起来:“这怎么可能?”

赵队说:“我的推理其实很简单,你们办公室只有三个男人,她明确拒绝过周董,更不会喜欢上已快谢顶的老蔡,剩下的最有可能是她男友的人选,就只有年轻帅气的你了。”

我大笑起来,道:“谢谢赵队夸奖,不过她的秘密男友真不是我。我刚刚大学毕业,到公司工作也才年把时间,怎么会跟她恋爱三载?再说了,我要真是跟她谈恋爱,咱们一个妙龄未嫁一个孤身未娶,大可光明正大的进行,根本用不着搞得跟地下工作者似的,更谈不上‘苦恋’呀。”

当我说到“苦恋”这两个字时,我和赵队都心头一动,不约而同地一拍大腿:“难道真的是他?”

林月如果是跟我或周董谈恋爱,双方都是单身白领,公司也没有规定办公室同事不能谈恋爱,所以大可不必瞒住所有人的耳目秘密进行,更不会用上“苦恋”这样的字眼。如果她跟那个人的恋爱是秘密进行的,是不能让别人知道的,那么很有可能,他们那一段感情,是见不得光的。男欢女爱,有什么见不得光的呢?除非女有夫,男有妻。这么一来,符合林月秘密苦恋这个条件的,就只有老蔡了。老蔡已经结婚,有妻有子,如果林月爱上的是他,他们之间的爱情,自然就只能秘密进行,就只能是看不见光明未来的“苦恋”了……老婆不肯离婚,情人步步进逼,老蔡不想闹得满城风雨身败名裂,甚至是丢掉自己的饭碗,只好残忍地向情人举起了屠刀……

赵队当机立断,对车里的几个警察说:“去,上楼给我把老蔡铐下来!”几个刑警一听案子有了眉目,都兴奋起来,几个大步冲上楼去。不大一会,就将老蔡铐着拖了下来。

赵队也不绕弯子,开门见山地问:“老蔡,你为什么要杀林月?”

老蔡一愣:“你说什么?谁杀人了?”

赵队见他还想狡辩,就把眼一瞪,问:“前天,也就是林月被杀的那天晚上,夜里12点半至凌晨1点,你在什么地方?”

老蔡瓮声瓮气地说:“你上次问询的时候,我不都说了吗,前天晚上,我离开驴友之家后,一直跟周董在一起。林月被杀的那个时间段,周董正在旅馆旁边的公共电话亭给家里打电话,我就蹲在电话亭外,一边抽烟一边等他。我都抽了小半包烟,他才打完一通电话。不信你问周董去?”

赵队见他说这话时眼睛一直望着别处,不敢与自己对视,心中越发生疑,就开始诈他:“放屁,负责清扫天堂旅馆这条街道的清洁工,是咱们所里一名民警的老婆,我刚打电话问过她,昨天早上她扫这条街时,那个公共电话亭周围干干净净,根本没有你抽的一大堆烟头。你说你蹲在那里抽了小半包烟,哄鬼去吧!”

老蔡脸色一变,额头上的冷汗就冒了出来。赵队的目光像锥子一样盯住他:“快说,那段时间,你到底干什么去了?是不是你杀了林月?”

“我说我说……”老蔡哭丧着脸,一屁股坐在警车座位上。

我把头往后一仰,心想这家伙,终于肯招了。

谁知老蔡却道:“我、我真的是被冤枉的,林月真的不是我杀的。那天晚上,Party结束,离开驴友之家后,我陪着周董往回走了一段路,就跟他分手,去办我自己的私事了。我保证,我绝没有杀林月。第二天早上,林月被杀,我怕警方怀疑到我头上,就说自己一直跟周董在一起,并且暗中向他许诺,只要他不揭穿我,回去之后,我一定举荐他当上公司财务部副主任。”

赵队怒问:“那你到底干什么去了?”

“这个、这个……”老蔡抖索着问,“一定要说吗?”

赵队说:“你不说,就等于承认自己是杀人凶手。”

老蔡瞧了我一眼,一张老脸涨得比猪肝还红,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他说:“那天晚上,我跟周董分手后,就去了天堂夜总会。我来到天堂寨的第一个晚上,就在那里玩了一个小姐,是个四川妹,模样很正。那天我想趁着在天堂寨的最后一个晚上,再去跟她玩一下,所以就……不信你们可以去天堂夜总会调查,那个小姐是68号,艺名叫青青……我跟林月除了是同事,再没有其他任何关系,我跟她的死,也没有任何关系。真的!这事你们千万别跟我们公司说,要不然我这个主任就算当到头了……”

“妈的,你怎么不早说,害得我们在你身上浪费这么多时间!”赵队又好气又好笑,恨不得在他屁股上踹上一脚。

事后经过警方调查确认,老蔡所言属实。这样一来,想从老蔡身上查找林月死因的线索,就断了。我们四个人身上的嫌疑,已被警方逐一排除。此后虽经警方多方调查,案情再也没有大的进展。

几天后,林月的家人赶到了天堂寨。我们协助林月的父母处理完林月的身后事,跟赵队打过招呼后,就乘上了返程的高速列车。

林月的命案,也就成了一桩未破的悬案。

5

回到公司上班后,我、小麦、老蔡和周董,四个人的心情都久久不能平静。个中原因,倒并不是因为林月的死,而是缘于在回程的火车上,小麦说过的一句话。

当时因为警方已经排除了我们四个人身上的嫌疑,大家的心情都略略轻松了些。到底是谁杀了林月呢?这个问题,成了我们在火车上讨论的话题。但想来想去,都想不出到底是谁有可能对容貌娇美、待人热忱的林月下毒手。就在这时,小麦忽然说了一句:“林月可是咱们公司这次成功逃税千万元的大功臣啊!”

我们自然明白她的意思。林月是我们财务部五个人中唯一一个会计专业科班出身的高材生,对于企业避税与反避税这一块,十分熟悉。公司这次应付税务部门的检查,就是她一手操作的。公司之所以能顺利偷逃税款千万余元而未被税务部门发现,最主要是因为有她的努力。

小麦接着又说了一句:“哎,你们说会不会是因为她知道的公司财务秘密太多,所以被公司——”说到这里,她以手为刀,朝着自己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我和老蔡、周董心头一震,久久说不出话来。这种卸磨杀驴杀人灭口的事,在电视剧里可是经常上演啊,难道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叫咱们遇上?如此一来,我们几个的处境,是不是也很危险呢?大家嘴里没说,心头却压上了一块巨石。以至于回公司后,仍然走不出这个心理阴影。

一个礼拜过去了,公司派来了新会计接替林月的工作,我和小麦、老蔡、周董四人的生活,并无多大的改变,这才渐渐放下心来。

我和小麦的婚期渐近,我们也开始为布置新房和举行婚礼的事忙碌起来。这天傍晚,因为小麦有事要留下加班,我先下班回家。忙了一天,出了一身臭汗,加上痔疮又发作,所以进门第一件事,就是想好好泡个热水澡。以往小麦在家,都是她帮我放好热水拿好毛巾衣服,我才进浴室,但今晚她不在家,只好自己动手。

舒舒服服泡完一个热水澡,走出浴室时才发现忘了拿拖鞋,只好擦干双脚趿上脱在门口的皮鞋。就在两只脚尖顺利趿进皮鞋的那一刹,我突然怔住了。

我是一个比较细心的人,平时不管是进门还是上床脱鞋,都会亲手把鞋子掉转过来,鞋尖对着外面,这样出门或下床时,就可以很方便地穿好鞋子。然而这一次,就在我脚尖顺势钻进皮鞋的那一刻,我忽然想起了我们在天堂寨,林月被杀的那天晚上,我从浴室泡完澡出来,因为找不到拖鞋,同样也是趿着皮鞋。但那一次,我至今仍清楚地记得,我先用脚尖试了一下,没有找到鞋口,直到我弯下腰将皮鞋掉过头来,才顺利地趿上皮鞋。也就是说,我进去时,皮鞋被我摆放好了,鞋尖是朝向外面的,而我出来的时候,皮鞋却被掉转过来,鞋尖是朝向浴室的。这说明,在我洗澡的时候,有人动过我的鞋子。而那双鞋,正是我在林月被杀现场的血迹上踩上脚印的皮鞋。

我略作思忖,久锁的心结,终于豁然开朗。但一颗心,却渐渐往冰窟里沉沦。

夜里11点多,小麦加完班回来,见我仍然坐在客厅里等她,就笑着往我怀里钻:“怎么,我没回家,你睡不着啊!”我推开她,叹口气说:“小麦,咱们分手吧。”小麦一怔,怀疑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为什么?”我看她一眼,说:“因为我不想跟一个双手沾染鲜血的杀人凶手结婚。”小麦瞪大了眼睛:“你说什么?谁是杀人凶手?我怎么一点也听不懂?”

我忽然加大声音说:“不,你听得懂,你比谁都听得懂,因为你就是杀死林月的凶手。”小麦盯着我足足看了一分钟,忽然噗哧一声笑了,伸手摸摸我的额头:“没发烧啊,怎么满嘴胡话?林月遇害时,我一直跟你在一起,可谓寸步未离,我怎么去杀人?”

我说:“不错,在警方认定的林月被杀的那个时间段,你的确跟我在一起,一步也未曾离开。可问题是,林月根本不是在警方推定的那个时间段被杀的。警方之所以认定林月是在凌晨1点之前遇害的,最直接的依据就是我进林月房间去拿手机时踩下的那个血脚印。而实际上,我当时进去的时候,林月还活着,只是喝醉了酒,躺在沙发上睡着了。那个血脚印,根本不是那个时候踩上去的。”

“那是什么时候踩上去的?”

“是在我回旅馆泡澡的时候。就在我泡澡的那半个小时里,有人拿了我的鞋子,跑到驴友之家,先趁林月醉酒熟睡之机,将她杀死,再将我的鞋印印在血迹上。因为我走近林月房间的沙发拿手机,是在凌晨1点左右,这之后再未去过驴友之家,所以警方就认定,这个血脚印是那时留下的。而警方正是根据这个血脚印,认定我进去拿手机时,林月就已经死了。就是这个血脚印,将本来是在凌晨1点之后被杀的林月的死亡时间,提前到了凌晨1点之前。而凌晨1点之前,凶手刚好有完全充分的不在现场的证明。这个拿着我的鞋子去杀人的人,不是别人,就是你。你知道我每次泡澡至少需要半个小时,我们当时住的天堂旅馆距离林月住的驴友之家,也就十来分钟路程,如果走得快,最多一刻钟就可以打来回。剩下的这十五分钟,已足够你杀死一个醉酒昏睡的女人。你把电视机声音开得很大,为的就是不让浴室里的我听到你出门的动静。你杀了林月,赶回旅馆,躺在床上,假装看电视时睡着了,居然一点也没有引起我的怀疑——如果不是那双鞋——”

“那双鞋怎么了?”

“我每次脱鞋,都会动手把鞋子掉转过来,让鞋尖朝向外面,方便出来时穿鞋。而你将我的鞋放回原处时,忽略了这一点,结果我出来穿鞋时,鞋尖朝向我自己,是我自己动手把鞋掉转过来,才顺利将鞋穿好。当时我只是觉得有些别扭,并未多想,直到今晚我忘记拿拖鞋而再次趿着皮鞋时,才忽然醒悟过来。”

小麦脸色苍白,冷冷笑道:“你的推理,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可是我跟林月无冤无仇,又为什么要杀她呢?”

“你跟林月虽然无冤无仇,却有情有恨。”我叹息一声说,“我看过林月的一个QQ签名,她说她跟一位同室办公的同事苦恋了三年,这是一段不能公开的秘密感情。一开始,我以为她说的这个人是老蔡。而实际上她爱的人,既不是老蔡,更不是我和周董,而是你。她是一个同性恋者。”

最后一句话,就像一枚银针无情地刺入了小麦的心脏,她忽然全身抽搐,捂着脸哽咽起来:“不错,她、她是个魔鬼!三年多前,我刚到公司,一时找不到住处,她就叫我跟她住在一起,还热心地叫我跟她同睡一床,直到半夜里她脱光我的内衣在我身上不住地亲吻,我才知道她是一个女同性恋。而让我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对于她这种亲昵猥亵的举动,我居然并不感到厌恶。就这样,在她的唆使和调教下,我们成了一对儿。直到一年多前你来到公司,直到我们谈起恋爱住到一起,我才感觉到自己像是一个正常的女人,我才知道以前跟她在一起沉沦鬼混的日子,是多么的肮脏可耻。我下定决心,要跟她和以前那种颓靡放荡的生活彻底告别。但是她听到我要跟你结婚的消息,却对我百般阻挠,不住地发短信打电话给我,叫我离开你,叫我重新回到她的身边。她甚至在洗手间里苦苦哀求我,说她不能没有我。见我不为所动,她就翻了脸,威胁我说如果我离开她,她就把以前偷拍的我的****贴到咱们公司的论坛上。我受到她的胁迫,只好一边跟你在一起,一边与她周旋。在天堂寨,在她生日的那天晚上,你和老蔡他们在屋里喝酒唱歌的时候,她又把我叫到阳台上,叫我晚上留下来陪她。我拒绝了她。她就咬着牙恨恨地说,她绝不会让我和你好过。我对这个几乎已经疯了的女人痛恨至极,却又无可奈何。直到你半途回去她房里拿手机出来,告诉我她房门未锁,醉酒昏睡,我才意识到自己彻底铲除这个心头大患的时候到了。于是我稍作考虑,就趁着你泡澡的时候……”话至此处,她双肩耸动,眼泪从指缝中流出,已然说不出话来。

我递给她一张纸巾,叹口气说:“你放心,只要警方不主动调查到我身上,我是不会把这一切告诉警察的。但是,我也不想跟一个杀人犯共度一生……”说完这句话,我拉开门,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屋外,只有无边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