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文子如晋(文公十五年)齐人赦单伯归子叔姬(文公十五年)
“左传背景”
文公十四年,齐国爆发内乱,刚刚即位的舍被公子商人杀害了。舍的母亲子叔姬也就岌岌可危了。而子叔姬是鲁国嫁到齐国的女子,所以鲁国人很想保全子叔姬。鲁国人于是想借助周王的恩宠来劝说齐国人释放子叔姬。于是就有单伯去齐国求情,但是齐国不但不放子叔姬,还一并扣留了单伯。
文公十五年,鲁国的季文子前往晋国,请求晋国出面救助单伯和子叔姬。齐国人于是先后释放了单伯和子叔姬。
东莱先生是就《左传》和《公羊传》、《谷梁传》关于这件事记载的异同展开辨析。按照《左传》的意思,单伯是为了救助子叔姬而被楚国扣留,单伯是周朝的卿大夫,特意帮助鲁国向齐国求情的。但按照《公羊传》、《谷梁传》的意思,单伯是因为在齐国和子叔姬有私情而被扣留了,而且单伯是鲁国人。东莱先生根据《春秋》经书的体例,认为单伯被称为“伯”,只能是指周朝的卿大夫,不可能是鲁国人。这样《公羊传》、《谷梁传》两家的论点就有漏洞了。
“原文”
前人未决之讼,后人之责也;前儒未判之疑,后儒之责也。吏职官府,儒职简牍。官府有枉,简牍亦有枉。辨今世之枉者,属之吏;辨异世之枉者,属之儒。人虽有去有来,然同一官府也;事虽有久有近,然同一简牍也。吏不得以非己之时,而却其讼。儒者亦岂以非己之时,置其疑而不辨哉?
“译文”
以前的人没有断定的诉讼,就成了后人的责任;以前的学者没有判定的疑问,就成了后来学者的责任。官吏的职责是在官府,学者的职责是在书本。官府有冤枉,书本也有冤枉。辨别今世的冤枉,这是属于官吏的责任;辨别前世的冤枉,这是属于学者的责任。人虽然有去有来,但官府还是这个官府;事情虽然有久有近,但书本还是同样的书本。官吏不能认为不是自己任期里的事就推却诉讼。学者难道能因为不是自己时代的事就把疑惑放到一边而不辨别吗?
“原文”
单伯为鲁请子叔姬于齐,左氏无异辞。公羊、谷梁两家以为,单伯淫于叔姬,是以见执。从左氏耶?则单伯无毫发之愆。从公、谷耶?则单伯有邱山之恶。此千载未断之狱,待后儒之阅实[1]也。吾请以经为律,以传为案,以同时之人为左验,平反而昭雪之。今诉人之罪者,所诉之牒,其氏族爵位乡土犹不能知,则弗待讯鞫[2]而知其为诬。单伯,实周臣,而公、谷乃以为鲁之大夫。周、鲁之辨且复倒置,尚未辨其为何国人,则所言之罪岂足信乎?吾非据左氏而指单伯为周臣也。公、谷方与左氏讼,左氏之言虽直,焉能折二家之口哉?吾之所以指单伯而为周臣者,盖以经知之,非以左氏知之。
“注释”
[1]阅实:核实。
[2]讯鞫:审讯。
“译文”
单伯为鲁国请求齐国释放子叔姬,左丘明没有异议。公羊和谷梁这两家认为单伯和子叔姬通奸,所以被人扣留了。依从左丘明吗?那么单伯没有丝毫的过错。听从公羊和谷梁的吗?那么单伯就有山一样厚重的罪恶了。这是千秋都没有断案的诉讼,等待后世的学者来核实。请让我用《春秋》经作为准则,把经传作为案件,将同时代的人作为辅助的证据,来替它平反并使之大白于世。现在如果诉讼他的罪责,所诉讼的状子,对他的姓氏爵位和籍贯尚且不知道,那么不等审问就知道是诬告了。单伯实际上是周朝的臣子,但是公羊和谷梁却认为是鲁国的大夫。对于是周朝还是鲁国的辨别都颠倒了,还没有辨别出他是哪国人,那么所说的罪行可信吗?我不是依据左氏来认定单伯是周朝的臣子。当公羊、谷梁和左丘明争讼之时,左丘明的话即使有理,怎么能折服这两家的嘴呢?我之所以认为单伯是周朝的臣子,是从《春秋》经书里知道的,不是从左丘明那里知道的。
“原文”
畿内诸侯[1],见于经者多矣。祭伯之来[2],凡伯之伐[3],毛伯之锡命[4],召伯之会葬[5],考其书法,与单伯无少异。公、谷何所据而以彼为周,以此为鲁乎?自周之外,经未有书诸侯之臣为“伯”者。粗举内大夫以明之。翚、挟、柔、溺、豹、婼、意如[6]之类,不氏而名者也。叔孙得臣、仲孙何忌之类,兼氏而名者也。公子庆父、公弟叔肸之类,配亲而名者也。仲遂、叔老、叔弓、叔谊之类,配“仲、叔”而名者也。二百四十二年之间,不书名者,独“季子来归[7]”一语而已。曷尝开内大夫不名,而书“伯”者乎?公、谷之诬瞭然矣。政使如公、谷之说,以单伯为鲁大夫,则圣经不名而书“伯”,亦当如季子之比季友,有讨乱之略,有托孤之忠,以身为一国之安危[8],故《春秋》不名以贵之。
“注释”
[1]畿内诸侯:周朝直辖范围内及其附近的诸侯国。
[2]祭伯之来:见隐公元年。
[3]凡伯之伐:见隐公七年:“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
[4]毛伯之锡命:见文公元年。
[5]召伯之会葬:见文公五年。
[6]翚、挟、柔、溺、豹、婼、意如:都是鲁国卿大夫的名。下面的叔孙得臣、仲孙何忌之类、公子庆父、公弟叔肸、仲遂、叔老、叔弓、叔谊等均是鲁国的卿大夫,他们在《春秋》的称名方式不一。
[7]季子来归:季子即季友,他由于庆父作乱出逃鲁国后又回到鲁国。见闵公元年。
[8]有讨乱之略,有托孤之忠,以身为一国之安危:指季友接受庄公临死时的托付,辅佐子般,后子般被庆父杀害,扶立闵公,闵公二年庆父又把闵公杀了。最后季友扶立僖公,把庆父除掉了。季友对鲁国有很大的功劳,《春秋》称他为“季子”,尊敬他才如此称呼。
“译文”
周朝邦畿内的诸侯,出现在经书上的很多。祭伯来鲁国,凡伯的被讨伐,毛伯赐命鲁公,召伯来鲁国会藏,考察其中书写的准则,和单伯没有什么差别。公羊和谷梁根据什么认为他们是周臣而单伯是鲁国臣子呢?周朝的臣子之外,经书上没有书写过诸侯的臣子是“伯”的。粗略地列举鲁国国内的大夫来说明。像翚、挟、柔、溺、豹、婼、意如等人,是没有书写姓氏而直接书写名字的。叔孙得臣、仲孙何忌等人,是兼姓氏和名字而书写的。公子庆父、公弟叔肸等人,是配合着亲属关系而写名字的。仲遂、叔老、叔弓、叔谊等人,是配合着“仲、叔”而写名字的。《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不书写名字的,只有“季子来归”这一句话而已。何曾开启了鲁国国内的大夫不书写名字,而书写“伯”的先例呢?公羊和谷梁是诬蔑的,这是很明显的。如果真的按公羊、谷梁的说法,认为单伯是鲁国的大夫,那么神圣的《春秋》经书不书写名字而书写“伯”,也应当和季子之与季友这样,有讨伐祸乱的谋略,有接受托孤的忠诚,自身承担了国家的安危,所以《春秋》不称呼他的名字是为了尊敬他。
“原文”
若单伯果鲁大夫,圣经不名而书伯,必有大功大善,居季子之右,安得反负淫齐之罪乎?负甚大之罪,而得甚美之褒,则何以为孔子?何以为《春秋》?孔子是则公、谷非,孔子非,则公、谷是,持二说以诘二家,虽秦、仪、代、厉[1],亦未必能置对也。左公、谷[2]者曰:“单伯之列于经,自请叔姬以前,如逆王姬,如伐宋,如会鄄[3],不绝于简。至请叔姬之后,则载于策者,有单子而无单伯,庸讵知书伯者非鲁,书子者非周乎?”曰:爵列升降,各随其时。如滕前侯而后子,不闻其有两滕也;杞前伯而后子,不闻其有两杞也,是何足以病吾说执?
“注释”
[1]秦、仪、代、厉:指苏秦和张仪、苏代、苏厉,他们都是战国时的纵横家,善于游说。
[2]左公、谷:帮助公羊和谷梁。左,通“佐”,帮助。
[3]如逆王姬,如伐宋,如会鄄:逆王姬,当是送王姬。以上是《春秋》经书中提到单伯的地方:“单伯送王姬”,见庄公元年。“单伯会伐宋”,见庄公十三年。“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见庄公十四年。
“译文”
如果单伯果真是鲁国的大夫,神圣的经书《春秋》不书写名字而书写“伯”的,必定是有大功大善,超过了季友的功劳,怎么反而会背负通奸的罪名呢?背负着很大罪名,却得到了很美的褒奖,那怎么称得上是孔子?怎么称得上是《春秋》?孔子是对的,那么公羊和谷梁就是错的;如果孔子是错的,那么公羊和谷梁就是对的,拿这两种说法来诘问这两家,即使是苏秦和张仪、苏代、苏厉,也未必能做出应对。帮助公羊和谷梁的人说:“单伯被列在经书上,是在请求释放叔姬之前,如单伯送王姬,如单伯伐宋国,如单伯会盟鄄地,不断出现在经书上。到了请求释放叔姬之后,那么记载在简策上的,有单子而没有单伯,怎么知道书写的‘伯’不是指鲁国人,书写的‘子’不是指周朝人呢?”回答是:爵位有升降,随着时间而变。如滕开始是侯爵后来是子爵,没有听说有两个滕国;杞开始是伯爵后来是子爵,没有听说有两个杞国,这怎么能够动摇我坚持的论点呢?
“原文”
或者又曰:“前古枉直未辨者,何可胜数?单伯之事,特牛一毛,仓一粟[1]耳。浩浩尘编[2],子能尽发而细辨之乎?”曰:人无故负冤,更百世而莫能雪,后之人又以为琐屑而不足问,是终天地而无伸眉[3]之日矣。推是心以莅官临政,则揽山积之文书,对麇至之黎庶[4],必将厌其丛脞[5],漫不复经意。抑不知我视之甚微,彼视之甚重;我视之甚缓,彼视之甚急。亦何爱顷刻之劳,而使彼赍[6]没身之恨乎?肄于塾,听于府,执笔之际,皆不可不思。
“注释”
[1]牛一毛,仓一粟:同九牛一毛,沧海一粟。
[2]浩浩尘编:指众多的古书。浩浩,多貌。尘编,古书。
[3]伸眉:同“扬眉”,这里指不平得到伸展。
[4]麇(qún)至之黎庶:指一群群地到来的老百姓。麇,同群。黎庶,百姓。
[5]丛脞:细碎,繁琐。
[6]赍(jī):获得。
“译文”
有的人又说:“以前古代所没有分辨的冤枉和正直,怎么数得过来呢?单伯的事情,只不过是九牛一毛、沧海一粟而已。面对无尽的古书,你能全部都揭示出来而细细辨别吗?”回答是:人家无辜地受到冤枉,经历了一百代都不能洗刷,后人又认为很琐屑而不值得过问,这是永远都没有扬眉吐气的那一天了。把这种心理转移到为官从政上,那么收到如山丘一样的文书,面对着一群群老百姓,必定会厌恶这些繁琐细碎,变得散漫而不再留意了。却不知道我认为很细微的,他们却看得很重;我认为不要紧的,他们却看得很紧急。为什么要吝惜片刻的劳累,而使他们获得终身的遗恨呢?在私塾里学习,在官府里听讼,拿笔的时候,都不能不想一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