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历史大事详解:新潮涌动(近代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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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国会请愿运动

1910年初,各省谘议局代表在北京组织“请愿国会代表团”,向清政府发动第一次请愿,要求一年内即开国会,结果为清廷所拒。立宪派又组织“国会请愿同志会”,于6月向都察院递送10份请愿书,发动了第二次请愿,结果又遭清廷严厉训斥:立宪派仍不甘心,遂利用9月资政院开院之机由资政院请将代表团第三次上奏转交上达,各省督抚也联电军机处,要求开国会和建立责任内阁。清政府在多方压力下只得宣布缩短预备立宪期限,于1913年(宣统5年)召开国会,先厘定官制,设立内阁,并下令各省代表团解散,不得再行请愿。对此,直隶、奉天等地代表仍不甘心,准备再次请愿,遭到清廷严厉弹压。

革命党人倪映典在广州策动新军起义,被清水师提督李准镇压;光复会在同盟会之外另行恢复组织,在东京设总部,举章炳麟、陶成章为正、副会长:湖北革命团体群治学社更名为振武学社;孙中山在美成立“美洲同盟总会”,创办机关报《少年中国晨报》。年底,孙中山与黄兴、赵声、胡汉民等人在槟榔屿召开秘密会议,计划在广州再次发动起义。喻培伦、黄复生、汪精卫在北京谋炸摄政王载沣,事泄后黄、汪被捕:同盟会员邓佐治在美国旧金山谋刺考察宪政的海军大臣载洵未果。

本年,清廷颁行币制则例,国币单位定名为“元”,暂就银为本位:湖南长沙再次发生抢米风潮,数万饥民焚毁巡抚衙门、外国洋行和教堂,并波及江苏、浙江、江西、湖北等省,旋被镇压;山东莱阳等地人民在曲诗文带领下为抗捐抗税而发动起义:第二次《日俄密约》签订,双方重申第一次密约中划分中国东北地区“势力范围”的界限,并相约为宰割我东北地区实行军事同盟。清廷诏准黎大均等呈请商办鄂境粤汉、川汉铁路,批准在湖北设立粤汉、川汉铁路公司;因****出走印度,清廷革其名号;于右任在上海创立《民立报》;詹大悲在汉口发行《大江白话报》,后改名《大江报》。

20世纪初,随着清政府推行“新政”,资产阶级爱国运动和革命运动的兴起,民族资产阶级上层的政治代表也积极行动起来,重新议论起开国会、立宪法的问题:他们认为要发展资本主义,就必须改良封建****主义的政治组织,开国会、立宪法,实行君主立宪。只有这样,才能“安上全下”,即缓和阶级矛盾,消弭革命,抵御外侮,争得资本主义发展的有利条件,并使本阶层获得参政的权益,保障自身的经济利益。这样,要求实行君主立宪,就成了这一时期改良派的政治纲领及其活动的中心内容,故改良派也被称立宪派。为此,他们开展了一场延续八九年之久的立宪运动。

立宪派又分为海外和国内两个部分。海外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戊戌变法失败后,他们受清政府通缉,成为“国事要犯”,在国内无立足之地,逃往国外,在华侨中建立保皇会,宣传保皇、立宪,反对革命,在国内外有相当的影响。这部分人也被称为保皇派。国内以较大的商办企业主、商办路矿公司的主持人以及与他们在政治、经济上有联系的知名人士为代表,如大生纱厂和通海垦牧公司的主办人张謇、浙江铁路公司总理汤寿潜、湖北铁路协会首脑汤化龙、首倡湖南“铁路股东会”的谭延闾等,都是立宪派里声名显赫的人物。同身居国外的立宪派比较,他们有较强的政治、经济实力,是国内立宪运动的发起者和组织者。

立宪运动的酝酿,起于1903年。这一年,广西会党举起了反清义旗,同时又先后发生了“拒俄”、“拒法”运动和《苏报》案事件,资产阶级领导的民主革命运动也得到迅速的发展。在此形势下,“立宪之说以起”。接着,日俄战争和1905年的俄国革命,又给立宪派的要求提供了最新的例证。从此“立宪之声,洋洋遍全国矣”。在立宪派的鼓动下,一部分汉族官僚出于同满洲贵族争夺权力的目的,也先后向清廷奏请立宪;他们并不属于立宪派,但其活动却壮大了立宪运动的声势,从此,立宪运动也就从酝酿逐渐进人实行的阶段。

1906年9月,清政府正式宣布“预备立宪”。对此,立宪派欢欣若狂,认为多年来倡导的宪政终于有了实现的征兆。为了准备参与政权,立宪派在各地相继建立起了自己的团体。在国外,康有为于1907年3月改保皇会为国民宪政会;10月,梁启超在日本东京成立政闻社。在国内,有江浙地区的预备立宪公会、湖北的宪政筹备会、湖南的宪政公会、广东的自治会等。这些团体的共同目标,就是要求政府召开具有制订法律、监督政府职权的国会,建立有实权的责任内阁。

可是,通过清政府的官制改革,他们很快发现,清廷并无立宪的诚意,只不过是“假立宪之名,以行****之实”。为了迫使清政府真立宪,立宪派联合起来,采取“匍匐都门,积诚罄哀”的方式,举行了轮番的国会请愿,把立宪运动推向了高潮。

首先提出国会请愿问题的是宪政讲习所的实际主持人杨度。1907年秋,宪政讲习所的主要成员领衔给清廷上了第一份要求速开国会的请愿书。1908年,全国各省的立宪派陆续派代表入京请愿;一些留学生、海外华侨以至清廷的驻外使节、官僚也纷纷电请或奏请开国会。一时全国上下,形成了一股要求速开国会的高潮。对此,清政府在采取查禁政闻社的严厉措施、压制立宪派的请愿的同时,继续玩弄骗术,许诺定期九年召集国会,公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和“九年筹备清单”。此后各省立宪派都投入筹开谘议局的活动,请愿运动遂暂告沉寂。

1909年10月,各省谘议局同时开幕,立宪派取得了合法活动的讲坛,决定以谘议局为阵地,再度发起国会请愿,同年底,江苏谘议局议长张謇召集16省谘议局代表在上海开会,决定组成赴京请愿代表团。1910年1月16日,“请愿国会代表团”33人向都察院呈递请愿书,要求一年内即开国会。清政府以“筹备既未完全,国民知识程度又未画一”为理由,予以拒绝。

第一次请愿失败后,请愿代表团遵照“诚不已,则请亦不已”的方针,立即部署第二次请愿。他们在北京组织国会请愿同志会;在各省召开大会,募集捐款,征集签名,推选人京代表。据说各省参加签名请愿的竟达30万人之多。在此基础上,1910年6月16日,请愿代表以全国各种社会团体名义向都察院递了10份请愿书,结果又遭到拒绝,清廷并警告立宪派“毋得再行渎请”。

第二次请愿失败,立宪派“决为第三次准备,誓死不懈”。8月,各省谘议局联合会在北京召开,决议向即将开会的资政院提出要求速开国会的提案。9月资政院开会后,立宪派正式发动第三次请愿;资政院通过请求速开国会的提案;各省督抚也联电军机处,提出速开国会和建立责任内阁的要求。在各方面压力下,清政府被迫允许缩短“预备立宪”的期限,将9年改为5年,在国会召开前两年先成立新内阁,同时下令遣散各地请愿代表。

这时,以张謇为代表的江、浙上层分子决定奉命停止请愿,其它各省仍然要求再缩短预备期限,但步调已不一致,无法组织起统一的行动。12月,奉天省(辽宁)第四次请愿代表启程赴京,天津学界群起响应。清政府感到形势紧迫,即下令将正在北京活动的东三省请愿代表押送回籍,接着又下达镇压学生请愿活动的命令,并将天津学界请愿活动的组织者温世霖遣戍新疆。至此,各省立宪派代表纷纷失望而去,各地请愿活动被迫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