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华腾飞的一百道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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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树立守法观念要比立法难得多

现代社会是法制的社会。随着人们的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频繁以及人际关系的复杂,各种利益冲突增加,解决这些矛盾的主要方式将是法律手段。目前,我国立法任务还十分繁重,但执法和守法环节的情况更不容乐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各种法律和法规相继出台,创立了在相同时期内的世界之最。仅1993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通过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33件,这种进度相当于每18天诞生一部法律。从世界角度看,经济发达国家往往都是法制健全的国家。这说明健全的法制是现代社会进步所不可缺少的。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广大群众还不善于运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法制观念与人们的素质相关,素质的提高又依托于教育。因此,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的问题是教育人。公民的守法精神不能依赖于自发形成。在我国,由于人治为主的封建社会统治历史较长,因而,在人们深层意识中,法律条文往往被看成是一种外在的禁锢,而并非一种内在的要求。人们在从事社会活动时,仍习惯于人治管理。这一切都表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非常薄弱,而且积习难改。因此,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民守法意识,创造一种法律实施的和谐的社会文化环境是至关重要的。首先,要加强普法教育,变少数专职和兼职法律工作者掌握法律为全社会成员都持有的“武器”;第二,要抓住新法公布和旧法修订的时机,发起法制宣传的强大攻势;第三,要利用各种现代化的视听手段进行法制宣传,特别是要改变以往单纯宣传反面典型的做法,要积极宣传认真守法的典型及其带来的积极效果,注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示范效应”;第四,要建立起从强制实施法律到自觉运用法律的完善和有效的执法机制。

我国社会从伦理型社会向法理型社会转化,这个过程实际上也是从传统人治走向现代化法治的过程。我们只有不断强化自己的法制观念,才能有法必依,使法律逐步成为在社会中衡量事物的尺度。

(李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