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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为乡村立传——读杨献平散文长卷《南太行农民生活》

唐翰存

即使是看过很多欧美乡村影片的人也知道,在中国,“乡村”(或“农村”)并非一个美妙的词语,也不是一个美妙的所指。相反,由于种种巨大而又不合理的原因,至今在社会的心目中,乡村仍然像农民工、户籍制度和经济上的贫富悬殊一样,成为令无数人痛苦和自卑的“生死场”。

当代文学在见证和叙述乡村这一现状的过程中,出现了不正常的情况。一个是在整体的文学创作格局中,乡村题材被逐渐削弱甚至遗忘了。留意一下近年来发表、出版的各类文学作品,发现乡村小说和散文所占的比例在明显下降,代之而起的,是都市生活的斑斓泡沫。城市化是生活的时尚,也成了文学追求的时尚。一个是在为数不多的表现乡村题材的文学中,乡村的形象被人为地异化了。有些作家并不深入了解乡村,又去“硬写”,结果就是要么刻意夸大乡村的苦难,将其变成“底层写作”的催泪场;要么就是以一个过路文人的眼光和心态,去猎奇乡村的景物,编织浪漫诗意的故事,实际上跟真实的乡村毫不沾边。对乡村的这两种叙事,都可以称之为“伪叙事”。

当然,比较好的作品也是有的。比如贾平凹,虽然他的的作品中有不少令人诟病的地方,但在当代作家中,像贾平凹那样大量地、有影响地、全方位地表现乡土题材的作家,似乎并不多见。还有作家雪漠和刘亮程。雪漠几年前因长篇小说《大漠祭》获得好评,其后又出版长篇小说《猎原》,以严酷的笔触,真实深厚地展现了当代西部农民的生活史和心灵史。刘亮程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写的是新疆一个叫“黄沙梁”的地方,在人畜共住的村落,作者对卑微事物的记述,总是表现出“生命本真意识的关注”,渗透出诗意的张力。

最近读到一位青年散文家的集子,似乎和刘亮程等人的散文有些不同。这是杨献平的散文集《南太行》。杨献平人比较年轻,名气似乎没贾平凹、刘亮程等人那么大。但我读了他的这本散文集之后,感觉他的散文创作很好地坚持了乡村叙事伦理,并且凸显了一些特别的质素。将他的散文放在全国文坛来看,不但毫不逊色,更有不少出彩的地方。

《南太行》体现了作者对乡村地域性因素的特别在意。在作者笔下,他的故乡——河北南太行山麓的那些村庄,如大上村、张家村、朱家村、白家村圈……,绝不仅仅是一些语焉不详的地理名词,而是地脉渊源十分清晰的实地,是人们具体活动的生死场。“每天早上起来,砾岩村都要习惯性地往南边的山坡上看看,一看太阳升到哪儿了,二是看看南垴村的人在干啥。”“每次路过的时候,我都想,这骡子圈的名字从哪里来的,先前真的是骡子圈吗?有一次问别人,他也说,以前可能就是圈骡子的地方,说完,就呵呵大笑起来,神情极不周正。”正是这些村庄泥土气脉相通,交织悲欢离合,发生着许多真实的故事。从一开始,作者似乎就没有进行文学虚构的兴趣,他不去夸大什么,粉饰什么,而是贴着生活事相的原生态来写,像要作“家谱”或“村庄史”似的。因此文笔就简洁有力,有一种秉直写实的精神。

他写田间地头的劳动,写乡村的景物,写人们的衣食起居、婚丧嫁娶、生老病死,写亲情、爱情,写家族的是非,写节日,写走亲访友,都给人的存在感很强。不光是身体的存在,也是心灵的存在。因那些故事在“我”的感知范围之内,而且大多有“我”在场。于是乎,关于乡村的地理,就变成了“我”成长的地理;关于平民的故事,也融入“我”疼痛的生命经历。他的文字让我联想到萧红的《呼兰河传》,两者都带有自传性质,有多方位叙事的企图(生活的、文化的、民俗的、信仰的),底层的视角,对苦难的不动声色的展现。只不过《呼兰河传》被称为小说,笔调更童话一点,而《南太行》则明显是以一个成年人的姿态,写儿时的乡村,也写现在的乡村。

与当代一些散文家相比,杨献平对乡村的书写,采取的是更加开放的态度。杨献平记述乡村的诗意,也记述乡村的非诗意;赞美乡村的和谐淳朴,也披露那里的血腥争纷;怀念原生态的乡村,也接纳被现代生活悄悄改变的乡村。这种记述、披露和接纳,并不显出一丝的刻意,相反倒是自然天成,因为乡村本身就是那样的,贴着去写就行了。比如写“南太行乡村暴力”,作者讲到自己的一个婶婶家,怎么样凭着人多势众,欺负村里的其他人,包括“我”的母亲,“她们一家人坐在房顶上,大声辱骂我母亲,而母亲只是一个人,我吓得钻在她小腹上,大气不敢出。当我出来透气的时候,却发现一块三尖石头,冲着我的脑袋呼啸而来——母亲用手一挡,石头击打在骨头上,发出很脆的响声,落地之后,碎成了三块。”又比如车祸、癌症病、邻村的械斗、打官司、逃婚改嫁、喝农药、煤矿爆炸,等等,像这样真实痛彻的文字,在“乡村哲学家”刘亮程等人的笔下是不可能出现的。刘亮程的乡村是经过“过滤”的乡村,是诗意和“纯净”的乡村,有的只是鸟鸣、牛哞和花朵的微笑。有人为这种散文辩护,认为这是把人间的不平、历史的蹂躏统统放在自己的世界之外,让生命浸漫在每一颗水滴、每一丝微风中和每一块脱落的墙皮中,并由此“使生命有了一种超越世俗的美丽和尊严”。我对这种说法持保留意见。固然,刘亮程式的有意地排斥宏大的社会历史,甚至排斥现代文明,而将笔墨只留给那些卑微弱小的自然生命,这反映了他一种“美好的固执”,但由此无视乡村社会中存在的复杂因素,那些困苦的、非诗意的、暴虐的事物,就显得太个人感觉化了、太不真实了。

正是这些看上去不那么美好的故事细节,与庄稼的丰收、出外挣钱致富、算命、对爱情的渴望、亲人的团圆、逢年过节的好吃好喝等混合在一起,才构成完整的乡村图景,才是可信的。作者写那些不太美好的,甚至是丑恶和悲惨的事情,并没有影响我们对他散文文体的审美感觉。因为一个不难理解的常识就是:文学之美,并不是指文学所要表现的对象世界必须是美好的;即使是并不美好的事物出现在文学里,只要艺术化了,也就经得起审美考验。

我注意到,那些被杨献平写到的人物,无论他们多么卑微、渺小和不值得一提,但在他的笔下,他们享用了自己真实的姓名,有身份可考。甚至他那些“不堪回首”初恋、暗恋,他当年相亲过的女孩子,都提名道姓,看上去不像虚构。这似乎只是一个小细节,可这个细节连同其他的叙事细节一起,让我看到了作者的深情和悲悯,他的平等意识,他对每一个生命的尊重的态度。

人们普遍认为散文是一种最能表现“真实”的文体:生活的真实、心灵的真实以及艺术的真实。透过杨献平的散文创作,我的确体会到了。与目前流行的乡村“伪叙事”绝然不同,他将文学的一个根本原则坐实在他乡村叙事的每个角落,以写家谱的态度,写文学地方志一样的心机,进行他的散文创作。真实到一种境界,也就产生了美。

杨献平在他的散文里,把自己写成了一个不怎么热爱体力劳动的人,不过这个不爱劳动的懒汉写作起来倒挺勤奋,他不断完成他的成长记录,也想真实地为乡村立传。

唐翰存,1976年生,毕业于兰州大学,文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