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对年龄相当、情趣相投的青年男女,由于在工作或日常生活中接触较多,相互间有了较深的了解,爱慕之心日有所增。这时,同志、朋友的友谊已经无法涵盖他俩之间的全部情感,彼此也或多或少地意识到了这种“微妙”的关系,并热切地希望这种关系能有新的“突破”。那么,在通往爱情的最后一道大门,该由谁来举手推开呢?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姑娘往往把这极为关键性一步的主动权有意让给了男子。其实,这并非是值得效法的爱情模式,而是多少受着男尊女卑等封建旧传统的阴影所影响。在妇女被视为附庸和处于从属地位的封建社会里,如果哪一位妙龄女子,向自己心爱的小伙子,主动表示爱情的话,就有可能被社会舆论指责为轻薄、作风不检点,就会受到嘲笑、讥讽和迫害,为封建的道德所不容。多少无辜的女子,因此蒙受了不应有的耻辱,以致许多姑娘在爱情的殿堂前望而生畏,不敢再前进一步。但也有些女青年出于羞涩和腼腆,或过分的自尊和优柔寡断,有的或许害怕自己的表白得不到理想的回报,便强自压抑,听任爱的潜流封闭在心灵的最深处。有时这个“爱”字已流淌到舌尖,还是硬让它折了回去。
生活中有过这样一位年轻姑娘,在与一位小伙子的长期相处中,默默地爱上了他,同时也隐隐约约地觉察到那位小伙子对她很有好感。只是姑娘生性胆怯、娴静,性格内向,不敢采取主动,坐等“爱神”垂青。谁料这时出现了另一位姑娘,主动向这位小伙子表白了爱情,并很快得到了回报。姑娘因此饮恨终身。
诚然,爱情是人类高尚的情感活动,是男女双方情投意合的产物,每一个人都应该审慎地对待。女青年尤其不宜将爱的彩球随意轻抛,贸然求爱,一旦遭到拒绝,心灵上不免会留下创伤。但是追求爱情,也需要有一定的勇气,既然双方已达到了心心相印,情不吐不行,意不表不快的地步,就应该鼓足勇气作最后的冲刺。在爱神丘比特面前,男女青年具有同等的权利,不论哪一方,谁先萌生了强烈的爱慕,就应该由谁来打开通往爱情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