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恋爱、婚姻,不同于同志之情、手足之情,也不是异性之间的简单结合。恋爱是一种高级的精神活动,并不是任何一对年貌相当的男女之间都能产生爱情,真正的爱情需要一定的基础。那么什么才是爱情的基础呢?恩格斯曾经用十分简洁明确的语言,对此作了科学的概括,他说:爱情的基础就是互爱。
互爱的内涵并不抽象,每一个时代都为互爱提出了赖以产生和维系的前提。当代有志气的青年,总是将是否志同道合,即男女双方是否有共同的理想、情操、志趣和追求,作为建立爱情关系的主要基础。具有远大理想和高尚情操的人。往往最能珍视人类美好感情的价值,从而在爱情生活中也能表现出严肃、真诚、坦率、专一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正是这一切使爱情脱离了性欲的范畴,成为高级的精神活动。至于共同的志趣与追求,并不要求恋爱双方非得职业相同,爱好与兴趣也完全一致,这是较难做到的。只要做到你的志趣他能理解,他的追求你能给予支持和配合就可以了。只要总的生活目标和生命的价值观基本一致,即使职业分工和志趣的层次有差别,也不会成为产生爱慕、获得幸福爱情的障碍。
然而,志同道合还不是建立爱情的惟一基础。爱情的萌生是一种复杂的心理过程,还应具备其他的一些条件。男女双方相爱,要达到心灵的相照,既需要思想的交流,也需要感情的融会,因而双方不能不注意到彼此的性格、修养、生活习惯等方面的问题。著名物理学家爱因斯坦第一次婚姻的不幸很能说明问题。爱因斯坦与夫人米列娃,原是同窗学友,学的又是相同的专业,都有很强的事业心,立志干一番事业,称得上“志同道合”。结婚一年多之后,他们就有了儿子,可谓是一个美满的小家庭。但两人的个性都很倔强,就像钢刀砍在石头上,常常迸发出火星来。尤其是米列娃,总是不肯谅解丈夫在料理生活过程中常犯的过失,她总觉得丈夫迷恋的是专业,而对自己的关心、温暖和体贴太少了。两人屡屡发生摩擦,继而不得不长期分居,最后只能以离婚了事。
所以有的社会学家认为,牢固的爱情,真正的互爱,不仅需要恋爱双方能够“志同道合”,这是最重要的,而且还需要双方能相互包容,相互理解和互助、尊重和自尊。有“志同道合”,才会有思想和生活目标的一致;有“互相包容”,才会有融洽和睦的家庭生活。在这样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爱情,才是甜蜜的,才能经得起岁月和风浪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