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充裕资金和在财务上详细的计划之前,不应该贸然创办企业。也许有人偶尔发现没有足够的资金也能创业并能生存和发展,但这种现象毕竟是极少数。
私营企业资金包括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两部分。
固定资金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它包括垫支于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和运输工具等主要劳动资料上的资金。固定资金的来源,主要靠私营企业开业者自筹。
流动资金是用于垫支劳动对象和支付其他全部费用的资金。私营企业的流动资金靠开业者自筹。
作为私营企业登记注册的资金数额,也就是国家所承认的私营企业的所有财产、所经营管理的财产的货币表现,称之为注册资金。企业的注册资金应与实有资金相一致。银行贷款、借款不能作为私营企业的自有资金注册。
一个企业必须具备一定规模才能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就表现为企业所有或所经营管理的财产,即注册资金具有一定数额。例如,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生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30万元,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以零售业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如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未规定最低限额,但原则是与其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相适应,注册资金与实有资金相一致。
企业创办者经营或经营者不仅要估计所需的创办资金,还要预计企业在开始发展时所需要的经营资金,这一点非常重要。他们必须知道企业将有哪些开支,有哪些资金来源,筹集资金的难易程度;他们还要了解何时借款,何时购货,存货应维持在什么水平上,何时该考虑增加固定资产,何时有资金来源以清偿贷款等等。他们不仅要知道如何运用资金,还要知道如何去筹集资金。
如何估计创办企业所需的资金?这个问题主要依据企业种类、规模大小、经营地点、竞争对手等情况而定。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在收回投资之前,首先必须投入大笔资金,即使是获利最强的企业,也要等几个月以后才会有利润,有许多企业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创办企业时所需的资金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设备:包括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工具以及类似项目的购置费用。
·建筑:包括房屋、装饰、木工和电工修理固定设施所需的费用。
·预付款:包括房租、营业执照及其他类似的预付费用。
·经营周转:至少有能支付三四个月的经营资金,包括工资、广告费、维修费、偿还债款、购买材料和能源的费用等。
·存货:半成品、产成品、原材料等占用的资金。
根据以上几个部分,就可以预先比较准确地估计创办企业时所需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