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青少年最该读的经典法制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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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管好自己的嘴巴

15岁的王玲和陈瑾是邻居,也是同学,但她们的关系却一点都不好,后来甚至发展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王玲从小就嫉妒陈瑾长得比自己漂亮,个子比自己高,学习比自己优秀,人缘比自己好,她总是幻想着有一天身为学生会主席的陈瑾身败名裂,从而远离自己的视线。所以,王玲总是有事没事地和别人数落陈瑾的不是,不是说她考试作弊,就是说她向老师打小报告。总之,她想方设法地搞坏陈瑾的名声。但不管她怎样散布谣言,陈瑾依然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家长眼中优秀孩子的代表、同学眼中的好朋友,这让王玲感到更加愤怒。

有一天,同学们都和往常一样坐在教室里认真听老师讲课,突然一个纸团飞过来砸在了王玲的胳膊上,她还以为是哪个男生给自己的表白信,可打开一看原来是写给陈瑾的。字条上写着:“你的作文写得那么好,放学后留下来把板报出了吧。”看着这张字条,王玲简直气不打一处来,她气鼓鼓地想把纸条扔给陈瑾,但一想这正是一个搞垮陈瑾的好机会,便将纸条“认真”地撕碎后站起来大声说道:“老师,我有事情要说!”

老师和同学们都被王玲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怎么了?”老师问道。

“有人在老师讲课的时候鸿雁飞书!”

“什么鸿雁飞书?”老师问道,同学们也都面面相觑地小声议论着。

“刚才有人给陈瑾扔了一张纸条被我看见了,上面写的是‘陈瑾我很爱你,放学后我们老地方见’!”

“纸条呢?”老师气愤地说。

“我觉得太肮脏了,就撕了,但是现在还可以找出来。”说着王玲假惺惺地拿出那些纸屑,晃动着写有陈瑾名字,还有“放学后”字样的纸片,“老师你看,我撕得太碎拼不上了,但是这几个字就能证明!”

从此以后,陈瑾被冠上了“早恋”、“问题学生”、“不自爱”等罪名,王玲还到处宣扬陈瑾已经和好几个男生谈过恋爱了,而且还有出轨的行为,更出格的是她竟然说陈瑾已经怀孕了。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满城风雨,有些认识陈瑾的学生家长打电话问其父母是怎么回事,有的还说赶快把孩子打掉吧。这些恶意的诽谤,让一个女孩根本无法承受,陈瑾在人们异样的眼神中、飞喷的唾沫中、指指点点中选择了自杀。

陈瑾死了,这个结局给她的家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他们在悲痛之余决定一定要找到害死陈瑾的罪魁祸首。经过多方查询,他们发现搬弄是非的人正是王玲,便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庭。最后,经法院调查,确定王玲犯了诽谤罪,并对她进行了判决。

这是一个悲剧,由于嫉妒和狭隘夺去了一个花季少女的生命。陈瑾是清白的,却因为王玲的诽谤走向了死亡,而王玲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王玲有法律意识就不会走向犯罪的道路,反之,如果陈瑾懂得用法律来争取自己的清白也不会选择一条不归路,教训太深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