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青少年最该读的经典法制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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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伪证作不得

25岁的李佳木是有车族,但是他一直没有考过驾驶执照,所以他一直处于无证驾驶状态。2005年秋季的一天,李佳木晚上9点多和朋友K完歌回家,他一边开车,一边意犹未尽地高声歌唱,根本无暇注意路上的情况。就在他准备加速驶过一个十字路口时,有一位70岁左右的老汉准备通过十字路口去对面,恰好和李佳木“汇合”于马路中央,老汉被李佳木的车撞倒在地。李佳木急忙下车,看着躺在地上呻吟的王老汉,他立刻拨打了120.在等待救护车之际,李佳木猛地想起自己属于无证驾驶,要是被警察抓到麻烦就大了。灵机一动,他给父亲的一个下属张长安打电话。

“张哥,你在哪里?我是李佳木。”

电话那头张长安很少听到李大公子叫自己张哥,立马提高了警惕:“哦,是佳木啊,有事吗?”

“张哥,听说您现在正在筹钱给嫂子看病,还差多少钱?”

“还差10万,怎么?”

“我给你20万,求您帮我一个小忙。”李佳木将自己的事情告诉了张长安,请张长安马上来自己所在的位置。

在电话里李佳木说被撞倒的老汉应该没什么大碍,所以张长安稍作考虑便答应了他的请求,马上赶到了事故现场。两个人经过谋划,统一了口径,就对警察说是张长安开车经过十字路口时由于天黑,没有看到老汉,不小心撞上了,而李佳木当时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随后他们向交警大队报了案。可是几天后,老汉由于伤势严重已经不治身亡,这起看似简单的一般交通事故变成了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

张长安很快被公安机关拘留,他知道自己不能再继续背黑锅了,就把真相告诉了警方,但当警方去抓捕李佳木的时候,他已经不知去向了。为了争取宽大处理,张长安又向警方提供了一些李佳木经常去的场所,最后警方在张长安的帮助下抓获了预谋逃跑的李佳木。

最终,作伪证的张长安由于能及时醒悟并为警方提供了有力的帮助,所以只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而等待李佳木的将是严厉的刑事处罚。

本故事中的张长安差一点就因伪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好在他及时悔悟为自己争取到了最轻的处罚。

而李佳木则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〇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