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青少年最该读的经典法制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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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要人命的“利器”

孙江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某银行支行的储蓄所工作。2007年6月5日,他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初中同学李伟强。孙江和李伟强在学校的时候就是很要好的朋友,直到毕业后才很少联系。时隔多年,见面后两人都非常开心,当天他们便相约一起吃晚饭,席间互相说了各自现在的生活状况,李伟强告诉孙江,毕业后他重新巩固了计算机知识,用他自己的话说,现在绝对是电脑专家级人物。

后来又有一天,两个人在喝酒聊天的时候,李伟强对孙江说:“江子,你想发财吗?”

“发财?当然想了,还有不想发财的人吗?”孙江想都没想便回答道。

李伟强进一步试探说:“你说你在银行工作,想发财不是太容易了吗?天时地利人和具备,自己还身在福中不知福。”

“在银行工作和发财有什么关系?什么天时地利人和?”孙江被李伟强说得一头雾水。

“你真是个书呆子,大学就把你学成这样啊?你在银行工作,那么多钱都由你管理,我是电脑专家,如果咱们俩联手,通过网络弄点钱不是太容易了吗?”李伟强很认真地说。

不知道是被李伟强胆大妄为的想法吓倒了,还是被自己想要发财的愿望兴奋起来,孙江的酒劲顿时没有了,他小心地问:“什么意思,我们怎么联手?”

李伟强开始详细地给孙江解释:“首先,咱们要弄些假身份证,然后用这些假身份证办几张银行卡,同时我来制作电脑侵入装置,之后你将我的银行计算机系统侵入装置安装在储蓄所的计算机系统线路上,我们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从里面取钱了。”

“这要是被发现不就完了吗!”孙江还是有些害怕。

“你怎么胆子那么小啊,怎么会被发现呢?我们捞他一笔就洗手不干了,谁能查出来啊。”

孙江被李伟强的话和自己的金钱梦冲昏了头脑,他决定和李伟强一起捞上一笔。第二天,两人在市郊租了一间房屋,并安装了一台电脑和一部电话。李伟强开始忙着赶制电脑侵入装置,并订制了10个假身份证。几天之后,一切都准备妥当。

6月10日晚上,孙江趁值班人员不备,悄然潜入该储蓄所,并将李伟强准备好的装置安装到了储蓄所电脑线路上。次日中午,两人在出租房内操作电脑,向自己在该储蓄所办的10个账户输入人民币共计70万元。紧接着,两人又利用银行计算机联网的方便条件,先后持“存折”窜至银行下设的8个储蓄网点取出人民币30万元,并将赃款平均分配。就在一切都非常顺利时,李伟强这边却出了岔子,他在一个储蓄所取5万元存款时,工作人员坚持要查验李伟强的居民身份证,他恐怕罪行败露,便惊慌失措地离开了。银行工作人员发现他的样子非常可疑,马上报了警。

经过多个监控录像对比,警方很快查出了孙江和李伟强两人的诡计,将两人逮捕归案。法院对两人进行了宣判,他们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追回全部赃款,没收其各自财产3万元。

也许有人认为,法院对李伟强和孙江的量刑过重,本案中的全部赃款已经被追回,是否应该从轻处罚。其实,法院的判决是合理合法的,孙江、李伟强盗窃的对象属于国家金融机构,数额巨大,且属于监守自盗,犯罪情节已经非常严重了,判处死刑是罪有应得。

现实生活中,在面对金钱诱惑的时候,有些人立场坚定,有些人则被利欲冲昏了头脑,孙江和李伟强最终被自己“深爱”的金钱所击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到头来等待他们的只有冰凉的手铐和清冷的牢房,以致失去的生命。因此,青少年朋友一定要在物质欲暴涨的社会中站稳脚跟,切忌重蹈孙江、李伟强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