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烟草改革与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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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省级烟草商业企业治理结构问题研究

姜 华

摘要:本文分析了省级烟草商业企业治理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治理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目标和重点内容并探讨了治理结构调整的具体途径。

关键词:烟草 商业企业 治理结构

一、省级烟草商业企业治理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省级烟草商业企业治理结构发展特征及现状

所谓公司治理结构,就是指一组联结并规范公司资本所有者(股东及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经营者(委托代理契约的受托方)、亚层次的经营者、员工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债权人、顾客、供应商、政府或社会)彼此之间权、责、利关系的制度安排,包括产权制度、决策与督导机制、激励制度、组织结构、董事问责制度等基本内容。

省级及省以下各级烟草商业企业,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国家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管理体制的产物。在近20年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两种不同的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时代,烟草商业企业作为企业局存在,其运作基本上类似政府的一个专业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烟草商业企业也逐步实行公司化运作,但同时也行使着一部分政府职能,在名称上也是一门两牌,叫某某烟草专卖局和某某烟草公司。在治理结构上呈现以下基本特征:

一是在产权制度上,是国有独资。在一个省范围内,国家委托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各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实行管理,对国家资产进行经营。

二是在一个省范围内,实行省、地市、县三级法人体制。虽然省局(公司)可以任命地市一级的负责人,地市可以任命县一级机构的负责人,但资产的经营管理仍受地域的限制,其流动性很有限。

三是管理班子的决策和执行职能合二为一,国家所有者的职能也没有有效到位,因而所有者、决策者、执行者三者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制衡关系,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决策执行的监督机制、决策失误的问责机制都没有建立起来。

四是激励机制不健全。突出表现在激励方式单一,激励手段不透明,目前对企业的激励主要是工资总额与税利基数挂钩,激励指标单一,容易使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只注重量的扩张,不注重质的提高。在激励对象上只注重对法人代表的激励,忽视对普通员工的激励,不能有效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

五是组织机构的设置缺乏市场导向,基本上是按行政等级和职能设置各级企业及内部机构。

(二)现行的治理结构不适应烟草商业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从省局—地市局—县区局—批发部(专卖所、烟站)各环节,由于领导线过长,管理层次过多,且都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或经济实体,上一级管理机构不是以资产为纽带对下级进行管理,而是以行政关系为纽带管理下级,各级都有政策、规定制定权和组织实施权,权力分散,形不成行业的整体合力;在国有资产的管理上,对国有资产委托—代理链条长,中间环节多,造成所有者监督虚幻化。由于受国企是行政附属物的体制所限,中小型销售企业生存欲强、发展欲小,大中型销售企业求稳欲强、求强欲小。

二是现有的各级烟草销售企业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的,再加上实行的是三级法人体制,人、财、物资源都画地为牢,不能合理流动。省、地、县三级职能界面不清,机构重叠设置,一线营销人员明显不足。三级分散决策机制也使决策失误大大增加。凡此种种,给人、财、物资源造成了很大的浪费。

三是面对入世后的主要竞争对手,无论是在品牌、规模还是在人才、管理上,我们均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我们现行的治理结构,与国际接轨的难度和风险很大。如果我们不迅速通过治理结构调整,有效整合资源,激发员工积极性,形成“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的运行机制,那么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我们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将是险象环生。

由于上述的种种不适应,为了有效应对竞争,增强烟草商业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必须对现行的治理结构进行改革和调整。

二、省级烟草商业企业治理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目标和重点内容

(一)治理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

一是完善烟草专卖制度。我国属于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的发展中国家,法制建设亦不健全,烟草商业企业治理结构的调整,惟有坚持与完善国家烟草专卖制度,才能保护合法经营,净化烟草市场环境,防止国家税收流失,促进烟草行业稳步、健康地发展。

二是坚持资源合理配置。治理结构的调整要保证销售网点的合理设置,要保证所有存量资产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要最大限度地防止重复建设和资产闲置浪费,要保证资源、能力和市场得到合理配置,要保证优势企业能充分发挥作用。

三是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经济秩序。目前我国专卖制度的实施并没有完全到位,烟草专卖品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在一个省范围内,全省统一市场尚未形成。治理结构的调整,应下决心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省统一大市场、大流通格局的真正形成。

(二)治理结构调整的目标

一是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和完善治理结构,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使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这种激励机制不但能调动各个企业的积极性,而且能够充分调动起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在激励的同时,企业和员工的行为都能得以合理约束。

三是资源实现最佳配置。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财尽其效。而且,在流动和经营中使资源实现增值。

(三)治理结构调整的重点内容

一是建立全省范围内的烟草商业集团企业。这样的跨地区的烟草商业集团公司可以使已经建立的卷烟销售网络迅速连片,扩大对目标市场的控制。同时使规模大、效益好的品牌得以迅速拓展,从而提高整个烟草商业企业集团的效益,进一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二是取消三级法人体制。首先,取消绝大部分县级烟草商业企业的法人资格,使其变为配送中心,不再单独核算。其次,取消没有烟叶经营业务的大部分地市级烟草商业企业的法人资格,使其变为不是行政区域范围内而是周边地区的配送中心,并取消其对县级送货中心的行政领导权,省级公司的法人资格继续保留,作为一定时期内省域范围内烟草经营的实体性企业集团。这样,烟草企业法人在数量上将大幅度减少,因而可以避免独立企业太多而造成的或明或暗的过度竞争和对市场秩序的破坏。

三是逐步建立与一级法人体制相适应的集中管理制度。重点是在投资、财务、人力资源、重大物资采购、分配等领域实行集中管理,从而加强监控力度,提高管理效益,树立管理权威。

三、省级烟草商业企业治理结构调整的实施设想

(一)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垂直经营、统一建网

首先取消县公司的法人地位,然后取消地市公司的法人地位,通过取消多个法人主体,使省公司充分负起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监督运行、制定发展战略等责任。同时相应成立配送中心和配送站,全面访销,全面配送,以健全的网络控制市场,以统一步调、政令畅通实现大市场、大流通这种机制的建立和优势的发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控制力。建立起一级法人体制后,管理半径、管理规模、管理对象发生了变化,管理制度和经营方式需要创新,否则可能是企业做大了却做不强。要提高治理效率,这里要重点解决两个问题:其一,烟草商业企业作为国有独资公司,不可能建立完全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采取独立董事制度和中介机构监督审计制度。其二,要建立起与治理结构相适应的整合发展机制(如技术进步机制、风险约束机制、激励机制等)。

(二)把解决遗留问题与治理结构调整结合起来

为了确保轻装上阵,在治理结构调整时,必须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彻底摸清家底,及时清理债权债务。要认真搞好减员增效和下岗分流工作,解决企业办社会的问题,纠正行业传统的自我消化富余人员的思想。要争取同步享受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推动治理结构的调整。

(三)财务、投资、分配集中管理制度的建立

省级烟草商业企业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后,必须加大集中管理的力度和范围。在财务、投资、分配三个主要方面实行集中管理,其根本出发点是提高企业的治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在财务集中管理方面:一是要坚决推行市县财务一体化管理。加大地市公司对县公司的约束,县公司全面实行报账制。二是资金集中管理。市公司要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向省公司上缴集中资金,把有限的资金集中起来,争取发挥尽可能大的作用。三是借款集中管理。向金融机构的借贷全部集中到省公司组织进行,地市公司和县公司不得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借款,也不得向外单位提供借款和担保。

在投资集中管理方面:一是缩减地市公司和县公司的投资权。二是省、市二级公司都要成立专家论证小组辅助决策。所有投资项目须经专家小组充分论证,再提交领导决策。三是扩大投资计划管理的范围。凡属于建造、购置或更新固定资产的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及单纯购置等均应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范围,不允许搞黑工程、黑项目。

在分配集中管理方面,核心是彻底打破大锅饭,实行企业和员工所得与工作业绩挂钩。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后,省公司和地市公司之间要建立经营效果与工资总额挂钩的结算关系:工资总额基数与业务收入(利润)或业务量(工作量)挂钩,工资总额最后所得与目标管理的考核结果挂钩。另一方面是建立职工工资收入与企业效益和职工实际贡献挂钩的分配方式,形成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生产岗位能计件的一律实行计件工资制,管理岗位实行岗位工资制,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四)对各级多经企业进行优化、整合

各级多经公司大量存在,既给企业有效治理带来麻烦,给有效监控形成障碍,也容易形成管理漏洞,给企业造成损失。因此,要通过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避免法人链条、资本链条过长,避免国有资产变相流失。一是要清理整顿全省的投资(包括对地市级公司及县级公司)。对投资失误的项目要采取积极的措施盘活资产、减少损失、争创效益;对各项对外投资,要明确产权关系,明确经营管理权。二是要清理整顿全省的多经公司。要按照统一管理、形成规模、规范运作的指导思想,清理整顿省、地市、县三级的多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关、停、并、转,不允许游离在监控范围以外的多经企业存在。三是要制定相关的激励政策,鼓励经过清理整顿后的多经企业到社会上承揽业务,创造效益,并通过市场的锻炼,形成若干个优势企业、优势业务、优势品牌。

(作者单位:湖南省长沙市烟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