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朱元璋人生布局的九九加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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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打击豪强,控制四民

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惟一出身低微又一步登天坐上皇帝宝座的人。早年生活环境的烙印深深地铭刻在他的心中,他了解民间的疾苦,对乡村生活深刻记忆的他,有着本能的强烈的爱与恨。史书记载:“太祖诚心爱民,尤其怜惜贫弱,说到农事艰辛,常常流泪不止。对豪强大姓兼并土地,贪官污吏鱼肉百姓,巧取豪夺,他深恶痛绝。凡犯有以上罪行的,必定用法严治。”然而,朱元璋必定是一位封建帝王,他所创建的明王朝毕竟是以地主阶级作为统治基础的。他不仅大量招纳、提拔他们担任新王朝各级政权的官员,而且还让他们在基层担任里长和粮长,希望他们与自己通力协作,奉公守法,建立起安定的、上下有别的、井然有序的统治秩序,以巩固新王朝。然而贪婪的阶级本性又决定着他们不顾一切地去掠夺和兼并土地,他们不听朱元璋的告诫,不仅欺凌刀;民,而且武断乡曲。他们有田而不纳税,有丁而不应役。拼命的压榨百姓并逃避皇家的赋税和徭役。朱元璋为了维护朱氏王朝和国家的根本利益,不得不采取各种措施,严厉地打击不法豪强。

朱元璋对不法豪强的严厉惩治,也反映在他制定的《大明律》和《大诰》等法律中,《大明律》规定:因战乱而大批离乡背井的农民回乡复业时,人口少而旧田多的富户,如果多占余田,又使土地荒芜的,要治罪。而人丁多旧田又少的贫苦农民,地方官府要按其能力拨给荒田耕种。《大明律》中的规定,有效的限制了豪强富户抢占土地,同时,也使广大贫苦农民能够获得足够的土地,安心生产,建设家园。

1370年(洪武三年),朱元璋命中书省官员,依据人丁的具体情况,计亩分给临濠贫苦农民闲置的荒地,并严令:如有富户兼并田地为己业,又转租给贫苦农民耕种的,一律治罪。这样,就限制了富户对土地的兼并,保护了贫苦农民的既得利益。

同时,对千方百计隐瞒土地,并通过移动地段或诡寄地他人名下逃避国家赋役的不法豪强地主,朱元璋下令要加重惩处。

尤其是对不服从朝廷法令,有损皇家利益的豪强势族,朱元璋对他们则进行严厉的打击。明朝初年,他有意识地向各地选派了一批酷吏,专门惩治不法豪强。如守镇江的薛岩,他执法极严,使豪强不敢恣肆妄为。又如,苏州府太守王观,因当地拖欠税粮,就将会府的富豪都叫到府衙,命令他们将家中的积储拿出来代为赔偿。除此之外,还利用洪武年间的大案,有意牵连涉杀了许多豪强势家。特别是胡蓝之案,使江南豪强地主多受诛连。仅吴江一县,就有张踌、莫礼、张瑾、李鼎、徐衍等不下千余家受到株连。又如江苏吴县的徐佑之遭到告发,他的女婿,当地望族都文信冒名代为抵罪,被押在刑部大狱,大病一场,出狱即死。这些豪强势族在政治上受到严厉惩处,他们的财产被查抄人官,使其经济陷入破产。如吴江莫礼,曾任户部侍郎,受党案牵连,死于京师,宅第财产均没官。

朱元璋还把许多豪强劣绅迁离故土,徙置他乡。明太祖朱元璋为了新王朝的利益,他效法汉高祖刘邦迁徙天下富民于关中的标准,把大量的豪强势族迁离故土。早在1367年(吴元年)十月,朱元璋就下令迁徙苏州的富民充实濠州。

1391年(洪武二十四年),他对大臣们说起,当初自己对汉高祖刘邦迁徙富民于关中的做法,不很理解,经过深思,才悟出了汉高祖这样做的深意。于是朱元璋下令查验各地家产殷实的富户,一次就将各地富户五千三百户迁到南京。朱元璋这样做的目的有三个:一是利用他们的力量来充实京师。

对国对民都有利。二是铲除了地主大族早已在地方上形成的那种盘根错节,尾大不掉之弊端;三是打击和削弱了豪富们横行乡里、飞扬跋扈、欺压百姓的嚣张气焰,从而安定了社会秩序,加强了皇朝统治。经过元末明初长期的战乱,不少的豪强大族在战乱中丧生,明朝初年豪强大姓的势力大为削弱;为了新建王朝的长治久安,朱元璋又采取了一系列限制和打击的措施。如除以上所述之外,还强迫他们出资修筑京城,逼迫他们借贷给贫苦百姓,使这些豪门大姓更加削弱,尤其是江南的三吴地区,豪强大姓有的死了,有的被迁徙他乡,几乎没有一户保存下来。

在朱元璋的限制和打击下,一批横行乡里的豪族大姓被消灭了,这不仅有利于朱氏王朝的长治久安,而且使广大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得到土地,朱元璋打击豪强、锄强扶弱的政策,也确实为农民们恢复生产提供了较为宽松的环境。天下初定,贵在休养生息。他清醒地认识到,只有“百姓富足,国家才能富强,百姓生活安定,国家才能安定,从来没有百姓困苦而国家却能富强、安定的道理。”应该说这位出身贫寒的皇帝,他抓住了历史的机遇,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重民心,顺民意,恢复生产,休养生息,以宽待民;同时,又把以猛治国,严惩贪官污吏,沉重打击豪强大姓,锄强扶弱有机地统一起来。朱元璋确实给明初勾画出一幅蓝图,人们仿佛看到,在那残破不堪的田园里,在荒凉满目的田野上,一双双勤劳的双手在辛勤耕耘着。

二十来年的战乱,使明朝初年经济凋敝,人口锐减,面对这满目疮痍的国土,如何尽快地医治好战争的创伤,这是朱元璋面临的最为严峻的问题。他心中明白,经济的恢复和生产的发展靠谁?要靠农民,新王朝赋税的来源也要取自农民。他们才是国家的财富。达此目的,必须要整顿户籍,控制四民。

早在建国前,陈灌就在宁国创立了户帖,并推行于当地。到洪武二年(1369年)时,朱元璋下令,凡漏户、脱户的百姓都要到当地官府申报立户,违者治罪,明朝初年整顿户籍的工作正式开始。朱元璋曾对中书省官员们阐明:“民为国家的根本,古代管理民事的官员年终要呈报人数给君主,君主将其收藏在内府。因此统计民数是国家的一项重大事情。”1370年(洪武三年),朱元璋又根据宁国府陈灌的建议,决定在全国颁行户帖制度。进行全国性的人口普查,核定人数,发给户帖。

在户帖上,详细记载着本户的原籍、现住地、家庭人口、姓名、性别、年龄、田产等。而且地方官吏还要随时登记所辖区内人员的变动情况,并依据户帖,每年都要逐级上报所辖区域内实际人口数字以及增减变动情况。各地官府还要以户帖为基础编制出产籍,在户籍和户帖的骑缝处,都要加盖户部的大印,并造册上报。户籍要封存在户部,户帖则发给本户保存,以便随时检查。

朱元璋亲自主持制定的户帖制度是我国古代户籍制的一次重大改革,也为近现代户籍的形成和管理提供了依据。他对此事非常重视,并督令各地方官府遵照执行,地方官吏要依据户帖挨家挨户地核实,发现不实与隐瞒的都要处斩。朱元璋为了保证核查工作顺利进行,还调动军队在各地核实户帖,凡查出躲避登记的百姓,则发配充军,官吏若有隐瞒,立即斩首。

洪武十四年(1381年),朱元璋在建立户籍的基础上,又在全国建立了里甲制度,它以人口为单位,以临近居住的一百一十户为一里,并推举十户产业殷实的富户,即交纳丁粮多的户为里长,剩下的一百户则编为十甲,每甲十户,立甲首一人,管一甲之事。里甲逐渐发展成为朝廷最基础的政权组织,里长肩负督促生产,追征钱粮,监管民户,防止逃跑,拘捕罪犯,充任公差,以及祭祀鬼神,接待过往官员,办理上供的物料等任务,其职责广而重,如催征钱粮,一户不足,全甲赔补;一甲不足,全里赔补,而且责任最终全落在里长头上。发展到后来,官府的各项公务差不多都交给里甲办理,为了保证公差的稳定和对地方有效的控制,不少地区形成了里长终身的制度,这样里甲便成为全国最基层的社会管理组织单位。而后,朱元璋又让每里推举一名“老人”,由年高望重的人充任。负责在申明亭理断乡里争讼,同时对地方官也起到监察作用。他特许老人可率众人绑缚不法官吏上京处治。老人平时主要是劝民耕作。这是朱元璋控制四民的重要举措之一。

朱元璋为了使百姓各守本业,还下令让各地方均设“见丁着业牌”,每天传递,起着让乡邻百姓相互了解监督的作用。除此之外,他还利用地域、血缘和乡族关系,极力在乡村推行教化;将孔孟之道和程朱理学的思想逐渐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以此来制约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从意识形态方面控制四民。

朱元璋运用文武之道,一方面严厉打击豪强望族,削弱他们在地方上的势力;另一方面又采用各种手段控制天下百姓,将他们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即稳定了社会秩序,恢复发展了生产;又巩固了新王朝统治,使之长治久安。从这个意义上讲,朱元璋是个成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