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做学生信赖和爱戴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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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两种说法,两层境界

古人对于牡丹和荔枝有过这样的评论:“花之艳为牡丹,然而不实;果之绝为荔枝,然花不艳。”其实,如若我们换一种说法也未尝不可:“牡丹不实,然其花极艳;荔枝不艳,然其果极绝。”

两种说法,看似相同,无甚大的文字差别,均从花之艳与果之实两个方面概括了牡丹与荔枝的基本特征。从内容上来看,应该是客观全面的,既有优点又有缺点,既有褒奖又有批评。但是从心理层面以及情感态度来讲,两句话所蕴含的深意却大相径庭。前一句话先褒后贬,评价的重点却在于一个贬字,从评价者的言语中我们可以明显地感受到贬大于褒,评价者所关注的是牡丹与荔枝的缺点,是一种批评指向的评价。而后者,虽然客观地指出了牡丹与荔枝的缺点,但这种缺点却并不影响评价者对牡丹与荔枝的褒奖,喜爱与赞美之情溢于言表。

评物如此,评人亦然。每个人都不可能是一个没有任何瑕疵、没有任何缺点的十全十美的“完人”。我们对其应该有一个全面客观的评价,既要看到其优点,又要看到其缺点,既要欣赏其优点的光亮,又要允许其缺点的存在。只看优点,不看缺点,一味地表扬其优点,而忽视其缺点,只能使被评价者在长久的表扬中迷失自我,迷失方向;只看缺点,不看优点,一味地批评缺点,而忽视优点的存在也是不科学的,只能让被评价者在长久的批评中深陷囹圄,自卑自责。

优点与缺点都是客观存在的,在对待优点与缺点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有一种平和、宽厚的态度。然而,一些评价者却往往盯着被评价者的缺点不放,无限地夸大其缺点,而对其武断地全盘否定,作出“牡丹不实,荔枝不艳”般的结论。这不但不利于被评价者虚心的接受意见,而且会令其极为反感,甚至会自暴自弃,从此一蹶不振。相反,如果我们时刻以欣赏、宽容的眼光对待别人,那么别人的缺点也就变得微不足道了。

作为教师的我们在对待学生时需要后一种眼光,更需要后一种表达方式。我们的教育对象是处于成长之中的生命个体,他们的行为方式难免幼稚,也往往会做出种种出格的举动,也常常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但我们并不能据此对其另眼相看,以偏概全,以叶蔽目,紧紧抓住其缺点不放,而对其潜在的优点视若无睹。学校生活中,在那些看似问题学生的背后,优点是客观存在着的,只要我们擦亮双眼,用心去发觉。比如,有的学生学习成绩不理想,但为人热情,善于帮助同学;有的同学学习不刻苦,但热爱劳动,热心公益事业;有的同学学习有困难,但体育特长有潜能,艺术方面有天分……对于这些学生来讲我们怎么能说其是后进生呢?对于他们的优点我们能看不到吗?事实上,他们的优点,有些教师不是没发觉,不是没看到,而是教师将这些优点与其学习成绩差的缺点相比,矮化了而已,因为“分数第一,成绩为重”的观念支配着教师紧紧盯着学生的学习,学生学习差的缺点被无数倍的放大,优点与其相比也便不值一提了。于是乎,教师在评价学生时,也就出现了“花之艳为牡丹,然而不实;果之绝为荔枝,然花不艳”这样的提法,更有甚者则直接省去其优,直抒其缺,发出“牡丹不实,荔枝不艳”的定性评价,这对于学生来说,特别是那些所谓的后进生来说是极不公平的。

对待后进生如此,对待优生亦然。因为教师紧盯着分数,学生学习成绩好,便一好百好;考试分数优,便一优百优。在高分数的背后,学生单项发展的缺陷被忽视了;自私自利的毛病被淡化了;目无尊长的行为被忘却了……然而,学生毕竟是学生,他们的缺点毕竟是缺点,需要我们教师给予善意的提醒,需要我们委婉的告知,如若不然,对其成长不利,对其人生发展也是不负责任的。因此,我们在赞叹学生“牡丹花之艳”时,也要告诉学生其果不实,让学生在“牡丹不实,然其花极艳”的评价与提示中客观地认识自我,继续努力,朝向“全我”发展。

“牡丹不实,然其花极艳;荔枝不艳,然其果极绝。”值得教师深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