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为了大地的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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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陶铸廉洁奉公

陶铸出身于一个贫苦的乡村小知识分子家庭。他小的时候,家里非常穷苦,六口人全靠父亲教书的微薄工薪度日,虽然节衣缩食但还是朝不保夕。贫苦的家境使他从小就养成了勤俭的习惯,以至他参加革命后成为国家领导人,但他仍保持着勤俭的良好作风。

陶铸在广州工作期间,正值国家经济暂时困难时期,他每天工作非常辛苦,经常工作到凌晨两、三点。可在生活上,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坚持以身作则,节衣缩食,不要特殊照顾。他规定家里吃的肉、油、米,“要和老百姓一样”。有一次厨师找到点瘦肉,炒了一碟他爱吃的瘦肉辣椒端给他。他发了火,批评厨师说:“这个月我的猪肉已经吃完了,我说不多吃就不多吃。”说完坚决要把这碟菜退回去。这使厨师很为难。后来这碟辣椒炒肉只得端给工作人员吃了。事后,厨师说:“首长真厉害,以后再也不能这样干了。”那期间,他始终坚持不搞特殊化,还常对家人说:“有碟辣椒,再来碗青菜就够了。吃东西以填饱肚子为原则,这也不吃,那也不吃,还怎么接近群众呢?”他对穿着也从不讲究,他的内衣裤总是补丁叠补丁。但他始终忘不了群众的饥苦,并把家里的衣物寄给灾区群众,他常说:“我们身上穿暖了,不能忘记老百姓生活还很苦。”

陶铸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力求勤俭节约,做到一丝不苟,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他经常告诫周围的人:“我们都是人民的儿子,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不能有丝毫的特殊”。他回家乡祁阳,总是穿着粗布衣,吃大锅饭、蔬菜、豆腐乳,绝不准许为他搞丰盛的饮食。五一年那一次,县军管会曾为他办了一桌“接风”酒席,他连门都不进,多次催请也不去,却到祁阳一中和师生们一起用普通餐,叫人把办酒席的物品卖掉了。他六一年来祁阳,更是严令不准招待,不吃鸡,不吃肉,不吃鱼,只吃素菜,发现超过规定的饭菜,立即令人撤去,态度十分坚决。他无论到哪里一贯廉洁奉公,生活简朴,坚决抵制那种慷公家之慨,用来请客送礼的坏风气。1958年,陶铸带领一些干部到粤东检查生产,有的县大摆筵宴,表示“欢迎”,他见到这种场面非常气愤,匆匆吃碗饭就退席了。从此以后,他每次到各地调查、访问,总是事先“约法三章”:不准迎送,不准请客,不准送礼。说了还不够,还要随身工作人员督促检查,具体落实。这个“约法三章”,后来实际上成为一条严肃的戒律,谁也不敢在他面前搞什么特殊照顾了。

陶铸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在工作上艰苦深入,有时简直到了不顾自己身体健康的地步。整风整社时,他到番禺县大石公社住了一段时间,坚持同其他干部过一样的艰苦生活,每餐吃的都是见不到多少油花的萝卜、白菜,别的同志有时还可以加一点鱼、肉,他坚持不要,拿出自备的辣椒、腐乳佐餐。长期的艰苦和劳累,使得他经常吐血,体质比较虚弱,同志们见了莫不为他的健康耽心,都说:“他宽阔的心胸中,确实只有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

陶铸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对他的亲属也同样如此。他母亲长期住在农村,陶铸每月给寄15元生活费。有个时期老人埋怨钱给少了,不够用。陶铸一再恳切地对母亲说,目前群众生活水平还不高,我们干部家属生活上不能脱离群众,人民给的钱,要讲究节约,直讲到母亲思想完全通了为止。他还经常教育他的至亲要安心农业生产第一线,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勤俭节约过日子,在任何时候都要防止特殊化。那年石洞源修水库,包括陶铸的母亲、堂弟在内的一些社员需要搬迁住房,陶铸约法三章,教育亲属搬迁住房要先人后己,厉行节约。做到:一不准比别家早搬一天;二不准所盖新房比别家高一尺宽一寸;三不准建房材料比别家好一分。后来这些亲属虽然都是最后搬迁的,但其中堂弟一户实盖成的新房略为高大些,陶铸严厉地批评了堂弟,要他跟别的社员调换。陶铸这种胸怀宽广,心底无私的高贵品德,赢得了周围群众的钦佩。大家都说,陶铸爱亲人,但他更爱广大劳动人民,他决不因为自己职务高而给予亲属半点特殊的“照顾”。

陶铸家住的房子是一所年久失修的旧房,一下雨就会漏水,阴天进去非开灯不可。在国家经济困难的那几年,机关几次提议要翻修,他都不同意,直到1965年,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才在机关两次三番地要求下同意翻修,并具体规定了翻修的用费。那时他和夫人恰巧都不在家,机关翻修时把标准提高了。他看到后,很不高兴,说是修得超过了他定下的标准,又说:“既然是给我个人修的,我就该自己出钱。”于是要警卫员小曾送去了他积存的几乎全部工资。机关觉得公家维修房子,私人出钱,这既无先例,也不符合收支规定,表示为难。他说:“那就算是我捐献给公家的吧”,硬是不让退回。这件事在当时震动很大,许多同志都深受教育。然而翻修好的房子,他连一天也没住上,就奉调北京去了。

陶铸把“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他一生勤俭为民,做到心底无私,廉洁奉公,不愧是人们学习的好榜样。

他宽阔的心胸中,确实只有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