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转型中的中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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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确保农民增收务必要有新举措

1997年9月12日至16日,全国“沿海沿江沿边”省(市、区)党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座谈会在乌鲁木齐市召开,中央政策研究室办公室与农村组的负责同志和17个省(市、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农民收入问题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研讨。讨论中反映出来的一些带共性的问题,以及兄弟省(市、区)的有关新举措新政策,对我省进一步抓好农民增收与农业、农村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近年各地农民收入呈现较大幅度

增长势头和多元化增收格局这些年来,特别是自“八五”以来,各省(市、区)均明确地以农民致富奔小康揽农村工作全局,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使农民收入实现了持续而稳定地增长。近年来,各地农民增收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收入大幅度增长,成为农村改革以来增长最快的时期。从全国看,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的差距尽管越来越大,但都出现了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势头。1996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比上年增加了348.3元,各省市中年增加量最多的达600元(如上海市),最少的也有144元(青海省)。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如能持续,不仅将使东部地区全部实现小康或提前实现小康这一目标,而且将使西部地区同步基本实现小康。二是增收渠道越来越趋于集体分配、来源于第一产业的传统格局被彻底打破,增收渠道越来越趋于多元化,既有集体经营的收入,更有家庭经营的收入;既有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更有来自第二、第三产业的收入。

二、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民收入增长速度

可能趋缓,出现新一轮的低速增长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自农村改革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变化。在“六五”时期,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如浙江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7.2%,山东为22.9%。到“七五”时期,农民收入增长有所回落,浙江降至5.2%,山东降至9.5%。进入90年代以来,农民收入增长又出现回升,浙江升为7.4%,山东达20.5%。但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农村经济运行的各种迹象显示,农民收入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增长后,有可能进入新一轮的低速增长阶段。据悉,这种现象已在一些沿海发达地区出现,如浙江省1996年农民收入增幅虽高达496.8元,但增速却已下降为6.1%,比“八五”时期回落了1.3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该省农村居民现金收入,扣除物价因素比去年同期实际下降2.9个百分点。

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可能趋缓这一情况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的整体背景紧密相关。代表们分析认为,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持续发展,我国经济已经进入一个亟待升级换代的攻坚阶段,新一轮的经济发展势必要以一系列深层次矛盾的解决为前提。在这种情况下,以往增加农民收入的因素尽管还将继续发挥作用,支撑着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但从总体上看,大多潜力渐尽,而另一方面,农民收入的新的增长因素却尚待挖掘,这些都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着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从而可能使农民收入转入低速增长阶段。主要表现为:

一是由于我国大多农产品价位已经居高,因而依靠对农产品提价或价外加价等政策来增加农民收入,潜力不大。

二是由于受农业科技含量低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双重制约,依靠粗放型的家庭经营来增加农民收入,潜力不大。

三是由于乡镇企业自身发展面临很大困难,致使其带动农业发展的“反哺能力”十分虚弱,依靠乡镇企业和乡村集体经营来增加农民收入,潜力不大。

四是由于城市工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普遍不景气,以及沿海地区工业发展规模的渐趋稳定,它们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出现下降,因此,依靠外出打工等形式来增加农民收入,潜力不大。

三、在新形势下谋求农民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

务必要有新政策、新举措面对农民增收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省市均在主动出击,探索积极有效的新政策新举措。江苏、广东、浙江等省已提出,要努力推动“新一轮创业”,使农村经济向更高层次发展,使农民收入跃上一个新台阶。福建省要求农业走“调度调大调外向”之路。湖北省在积极完善和推行“五制配套”的农村改革,即: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股份合作制,推行产业化经营体制,建立准市场化的调节机制。河北省将“增转化”作为抓农业总体工作的思路(“增”即增产增收,“转”即两个根本性转变,“化”即农业产业化)。总观各省市的具体思路与做法,其中带有共同趋向的重要举措,除了继续大力加强推进科教兴农、扶贫攻坚、“增收先要减负”等措施外,还有:

第一,在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中培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多数省市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业的着眼点要由“以增量为主”转到“增量与增效并重”上来。着力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如湖南省提出,到2000年,全省粮食总产量要增加并稳定在600亿斤,主要农产品优质率提高到50%,养殖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占50%以上,非农产业产值在农村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80%以上。

第二,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培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大量事实表明,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农民增收的一条重要而有效途径。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已经成为各省市的共识。江苏省提出,要以农民增收农业增高为目标,从抓“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坚持与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和“依靠科技和人才求发展”等环节入手,不失时机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河北省则要求从实施农业产业化入手,实现农业总体工作的“增转化”部署。山东省在总结和完善前一段农业产业化做法的基础上,确定下一步抓农业产业化工作的重点是扩大规模、提高水平,省里着力抓好100家大型龙头企业建设,促进农村产业升级,通过发展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生产的产业化、社会化。

第三,在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中培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产量和商品量不断增大,农产品加工流通滞后、农民增产不增收的问题,已在大多数省市出现。狠抓农产品加工流通,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增加农民收入,成了各省市的共同选择。最近,广东省在对全省农产品加工流通问题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作出了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决策,省里重点抓好大宗农产品的加工流通,并拿出4亿元设立“农产品专项基金”,重点扶持100家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的龙头企业。

第四,在加快城镇化步伐和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中培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要致富农民,必须减少农民。”这是一些沿海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也是中西部地区正在着力狠抓的工作。安徽省明确将加快城镇化步伐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来抓,提出要在深化改革中加快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切实提高城镇化水平,为富民强省创造条件。浙江省继续坚持抓好乡镇企业,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结构调整,尽快使乡镇企业走出低谷,从而增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使农民从二、三产业劳务中获得更多的收入。

第五,在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中培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发展农业不仅面临日益激烈的国内市场竞争,而且国际竞争也已越来越走近我们。在这种警醒的认识中,多数省市已在大力主张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农业,以寻找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新的增长点。山东省提出,下一步农业对外开放重点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争取更多的农产品出口创汇,增加农民收入;二是积极吸引外资,加快农业开发步伐,提高开发档次,特别是加大经济欠发达地区吸引外资的力度。福建、广东等省也提出要大力利用国外境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业外向性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