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开国第一任省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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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3)清匪患保民平安

解放战争时期,中共陕西省最高领导机构为中共陕西省工作委员会(简称省工委)。1947年3月,省工委与关中地委合并。在此前后,在关中地区相继建立了中共西安市委和西府、宝鸡等地委。这时没有统一的全省领导机构,各市、地委直属中央西北局领导。

1949年4月21日,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发出了向全国进军的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迅速解放了陕西渭北各县,进逼西安。5月20日西安解放后,中共中央西北局于6月13日由延安迁至西安,随即着手组建中共陕西省委。1950年1月6日,中共中央批准陕西省委人员组成,任命西北局第三书记马明方为省委书记。1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在西安群众堂正式成立,同日颁布《第一号布告》,马明方任省人民政府主席。在陕西省委成立之前的1949年12月,陕西军区已经成立,下辖第19军兼陕南、陕北等6个军分区,司令员由第一野战军猛将杨得志担任,马明方任军区第一政委。这样,马明方集党政军三个重要领导职务于一身,开始了主政陕西的历程。

解放初期,陕西土匪大多分布在大巴山区、秦岭及麟游山区、黄龙山和榆林沙漠地带。他们凭借复杂的地形和熟悉的社会关系,破坏交通,抢劫人民财产,杀害干部群众,策划反革命暴动,妄图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

马明方上任后,首先面临的是如何建立稳定安定的陕西社会秩序,他遵照毛泽东关于“必须坚决地肃清一切危害人民的土匪、特务、恶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在中央和西北局、西北军区的领导下,迅速部署开展了大规模的剿匪斗争。

针对陕西的匪情,马明方主持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剿匪基本方针是:公开斗争与隐蔽斗争相结合,政治斗争与军事斗争相结合,大力开展群众性的剿匪肃特工作。

在党委层面,马明方主持中共陕西省委于9月17日发出《关于剿匪工作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在9月、10月两个月内必须抓紧时间,集中一切力量剿灭土匪,坚决落实“发动群众,结合军事清剿,进行政治瓦解,以足够兵力坚决消灭股匪,搜捕散匪”的方针,同时加强剿匪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政府层面,马明方组织陕西省人民政府于10月30日发出《关于清匪肃特的指示》,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团体,坚决贯彻“军民结合,剿抚兼施”的政策,动员民兵干部和广大群众,与部队密切有效的配合,广泛宣传土匪特务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生活的危害,宣传人民政府剿匪的决心,强调各地人民政府应负责解决剿匪部队的粮食运输等问题。

在军事方面,马明方与军区司令员杨得志统一组织商洛、汉中、咸阳等军分区地方武装力量,紧密配合第55师、第57师等正规部队,重点清剿陕南东部和川陕交界一带的土匪。军区政治部专门下发了《剿匪工作指示》,马明方从加强政治领导的角度,强调执行“政治进攻为主,军事进攻为辅”的剿匪方针和“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同时要发扬“不避风雪,不怕严寒,不怕翻山奔袭夜袭、不怕扑空的精神”,“务求结合发动群众,根绝匪患。”

1951年,在马明方的统一领导下,陕西省委、省政府和陕西军区提出年内在交通沿线和腹心地区捕尽匪首,收尽藏枪,清除匪患,在巴山和邻省地区消灭股匪的目标。马明方要求各地详细研究匪情,加强和调整力量,把减租反霸与清匪肃特密切结合,限期捉尽匪首惯匪,迅速召开公审大会,处决若干罪大恶极的匪霸,广泛发动群众控诉检举土匪,适当救济贫困农民。

在马明方的坚强领导下,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全省军民团结剿匪,取得了很大成绩,铲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也为最终清除陕西匪患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