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清朝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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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陆陇其

真道学

世上有不少假道学,号称师宗程、朱理学,满嘴的“去人欲,存天理”,实际是把程朱理学当作猎取功名的敲门砖而已。

陆陇其是程朱理学的门徒,但他不仅仅崇拜、钻研理学,更注重实践,身体力行。

嘉定县历来多盗匪,换了好几任县令也没办法根治。某天盗匪又将来抢掠,陆陇其吩咐大家不要慌,他自有办法。等到盗匪来了,陆陇其一人骑马闯入盗匪群中,对他们说:我知道你们都是良民,迫于追捕只能以此为生。我和你们约定,凡是能悔过自新的,各自回家,罪行一律不再追究。否则官军一到,你们全都活不成。

众盗匪非常感动,哭拜而去。后来陆陇其果然没有追究,盗患就此解除。

县令

陆陇其在嘉定当县令的时候,常常以三纲五常的道理晓谕百姓,调解矛盾。某天有两个兄弟打官司,调解无效,陆陇其就说,兄弟之间闹矛盾,伦理纲常遭受破坏,我作为父母官没有教育好你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说完,就跪在烈日下面惩罚自己。

那兄弟两个一看这情景,大哭不已,于是官司也不打了,和好如初。

孝感某天有个老太太,把自己的儿子告到县衙,说儿子不孝顺,要告他“忤逆”(清朝法律“忤逆”为一种罪行,可以判刑)。

陆陇其对老太太说,我官府中缺一个仆人,先让你儿子在我这里服役一段时间,等有人来了替他,我再对他用刑,然后发配可以吗?老太太同意了,于是陆陇其就让那老太太的儿子整天跟着自己寸步不离。

每天黎明,陆陇其就去站在母亲的房外等候,母亲起床了,就进去伺候洗漱,然后进献早餐与茶。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陆陇其站在一边,给母亲奉上可口的饭食,有时还做出一点小孩子状,哄老人家高兴。母亲吃完了,陆陇其才吃剩下的饭。晚饭的时候,依然如此。一旦有些空闲,就陪母亲坐着聊天,或者说些古时候的事清代弓箭情,或者说些民间的事情,给老太太解闷。母亲身体稍微有些不舒服,陆陇其又是搀扶又是抓背,熬药端水,夜不暇寐。

如此几月,那整天跟在陆陇其身边的老太太的儿子,幡然悔悟,说自己一定改过自新。于是陆陇其把老太太找来,让把儿子领了回去。

代税

陆陇其常常向百姓讲向国家交纳钱粮、租税之义,每到了该缴纳的时候亲自主持。有个刁民拖欠不交,谎称自己穷,说要是一定让交,那我就只能把女儿给卖了。陆陇其听了之后大哭,不让那人卖女儿,拿出自己的俸禄替他缴纳了。那刁民从县衙出来,外面的人得知这事情,痛恨他欺骗陆陇其,一起动手把他揍了个半死。

于是,百姓向国家纳粮交款都争先恐后。

小偷陆陇其对待小偷总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某天抓住一小偷,问他为什么偷东西,小偷就回答说是生活所迫,不偷没办法生存。陆陇其就说那好办,纺棉线这营生很赚钱。他命人买来纺车和棉花,在县衙里教小偷纺棉花。并说学会了就放你,学不会罪加一等。小偷为了早日获释,就认真学,没几天就学会了。学会了之后就放走,让他靠手艺自食其力。

后来凡是抓住小偷就照此办理,大部分都能改掉偷盗的习惯。有些再犯的,那就打一顿,然后再学习纺线,纺一个月。

织布图,选自《太平欢乐图册》到了第三次被抓住,知道已经是不可救药的,陆陇其也有办法:让两个公差夹着小偷急跑,跑完后往小偷嘴了灌热醋,灌到一半让一个人在小偷后背猛地拍一掌。于是,这小偷以后就总是咳嗽。偷东西必然不能让人知道,总是咳嗽就没办法偷东西了,所以这些小偷往往就以纺棉花为生。

烟酒

陆陇其有定力,年轻时大碗喝酒,后因仲弟饮酒失德,于是戒酒,希望以此规劝。不久,仲弟死,陆陇其遂终身不饮。其族人中有某老,喜吸烟草,陆陇其规劝说,此草古无所有,明季始有。今之贤人君子从无有吸此者,所以,做长辈的更应该戒绝,以为后辈效尤。

其格言曰:“人生处处要树立一界限,事事要斟酌一分寸。”

在籍身故陆陇其以监察御史罢归,不久而卒。适逢直隶、江南缺学院,清圣祖特旨以直隶李光地、江南陆陇其补任。相国奏称说:“陆陇其已身故有些时日了。”皇上怪道:“为什么没有启奏?”相国说:“七品官在籍身故,没有启奏先例。”皇上良久叹息说:“本朝如这样的人,不可多得了。”

资料来源:《巢林笔谈》、《履园丛话》、《清稗类钞》、《续客窗闲话》陆陇其(1630-1692),初名龙其,字稼书,浙江平湖人。康熙九年(1670)进士,历任江南嘉定县及直隶灵寿县知县、四川道监察御史等职。陆氏居官清廉,强调德化,不重刑威;在知县任内能体察民间疾苦,力求减轻人民负担,因而为百姓所爱戴。他任御史后评骘朝廷捐纳举官的弊政,为当权者所忌,遭到打击,被迫辞官还乡,次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