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女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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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怀孕时患上肺结核怎么办

辽宁 主任医师 郝 刚

编辑同志:

我结婚8年了。由于我和我先生的工作都很忙,一直没有要小孩。

今年我已经33岁了,特别想要个孩子。令人高兴的是我终于怀孕了。

可是最近我经常发烧、咳嗽,感觉全身无力。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我得了肺结核。听一位朋友说,如果怀孕期间得了肺结核不仅会使结核病加重,而且对胎儿和孕母都有不好的影响。请问,这种说法对吗?

广东 李 红

李红读者:

肺结核是由结核杆菌在肺部引起的急、慢性感染性疾病。研究发现,妊娠及分娩通常来说对肺结核没有不好的影响。那么,反过来肺结核对妊娠有无影响呢?一般情况下,非活动性肺结核或者病变范围不大、肺功能正常的肺结核病人,对妊娠过程和胎儿发育无明显影响。而活动性肺结核则对其有较大的影响,会使流产、早产、胎死宫内、低出生体重儿的发生概率增加。所谓活动性肺结核是指患者有发烧、咳嗽、盗汗、全身乏力等症状,经胸部X线检查有浸润、渗出性病变及血沉加快等表现。所以肺结核活动期的患者应避免妊娠。如果已经妊娠,该患者则应在妊娠8周内实行人工流产,然后进行系统的抗结核治疗,待1~2年后再考虑妊娠。如果怀孕时患有肺结核,该怎样进行治疗呢?目前临床上治疗妊娠合并肺结核的首选药为异烟肼。虽然异烟肼可以通过胎盘屏障直接作用于胎儿,但目前尚未发现异烟肼有肯定的致畸作用。此类患者应慎用利福平,禁用链霉素。因为链霉素会使胎儿的听力减退甚而造成婴儿先天性耳聋。此类患者在病情基本得到控制后可继续用药1~1.5年。对妊娠合并肺结核的患者一般不主张进行手术治疗。但是对于反复咯血、肺部有空洞而久治不闭合,且肺部病灶比较局限者,为避免其病情恶化可酌情在妊娠前半期进行手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