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投资婚前协议时代,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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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未婚买房,已婚买险

俗话说的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今年到我家!今年的风水往哪刮了?

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俗称《新婚姻法》),对婚姻财产公割等一些问题进行了调整,婚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再也不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了。自新婚姻司法解释出台以来,社会各界议论纷纷,围绕这部法规,产生了各种话题,热议中的话题就非现实婚姻中财产问题莫属了。

首先,不少女性朋友认为,新《婚姻法》存在严重的偏袒,而女方处于明显的劣势。“买房方可以随时让另一方净身出家,买不起房子的弱势方以后怕是睡觉都不安稳啊!”有人如此说道。新《婚姻法》的出现让强势者更强,弱势者更弱了。

其次,许多人认为新《婚姻法》是在鼓励养小三。在如今这个社会上,“小三”已经不再是个敏感词了,这个婚姻的杀手一直就像个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但新《婚姻法》出现后,出轨变得越来越容易了:2011年8月8日,朱女士因丈夫多次出轨而将其告上法庭,请求离婚。根据原《婚姻法》,朱女士可以得到一半的房产。可眼看着一半房产就要到手了,8月13日,高院宣布新《婚姻法》开始执行,原本视为“对夫妻的赠与”、一人一半的房产,突然变成了出轨丈夫的个人财产。一审判决,房产归丈夫所有,朱女士无房出家。这桩非常具有戏剧性的离婚案迅速在网上流传开来,不少网友纷纷表示,新《婚姻法》传达出一种鼓励养小三的意思。

新《婚姻法》出台之后,怪相频出:房产证加名、未婚女性害怕结婚、“有房男”不再受欢迎……新《婚姻法》实施后,女性是否需要重新规划理财方案?针对新的司法解释,女性该如何合理保障自身权益呢?针对家庭及个人理财,女性又应如何提高“财商”掌控“财权”呢?

专家建议:未婚买房,已婚买险!

今年33岁的小丽在结婚后就一直在家里做全职太太,家中有一套房产,属于丈夫名下,另外还有30万元的存款,原来的她相夫教子,整理家务,娴静地享受婚姻生活,乐得其所。可在新《婚姻法》出台之后,她的平静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冲击,让她在享受幸福之余不禁担心:“新《婚姻法》实施后,房子和财产岂不是都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一旦婚姻出现变故,女性该怎么办?”小丽的担心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一直以来,全职太太在婚姻中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在新《婚姻法》实施的今天,全职太太或者说已婚太太们该如何重新规划理财方案,合理保障自身权益呢?

针对此种现象,专家指出: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已婚女性在离婚后不得参与配偶婚前财产的分配,这就把女性陷入了一种尴尬不利的境地,对此,已婚女性应该做好面对的准备。具体说来,已婚女性可以通过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及各种储蓄险来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权益。这种做法之所以能够防范风险,原因就在于保险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旦离婚,保险收益将属个人所有,已婚女性将不必担心保险收益归丈夫所有。此外,在购险种类上,专家还建议女性除了关注个人寿险等传统保险外,可以适当地考虑增加一些投资型保险的份额,例如投连险和分红险等就是不错的选择,此类险种具有保险和投资双重功能,已婚女性以此来提前为自身做足风险保障。这样一来,就算婚姻出现变故也不用担心自己离婚以后的生活受到很大的影响。同时,理财师还提醒,除了为自己购置足额的保险外,已婚太太们对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也要进行合理的理财规划,做好投资,确保彼此的共同财产能够保值增值。

与此相反,作为目前具有相对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的未婚女性,她们又该怎样理财才能在新《婚姻法》的洪流里独善其身呢?

对此,专家认为未婚女性目前经济负担较轻,在个人理财方面可以放宽一定的风险承受力,可以将自己较多的资金投入到风险资产中,多配置一些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等,以此来确保个人财富的保持与增长。尤其是未婚职业女性,应该考虑到自己未来职业的发展前景以及以后的婚姻生活等问题,在进行个人理财时,除了配置一定的股票和债券外,还可选择一些债券基金和保本基金,也可适当地做一些定投,这样做既能省时间也能享受平均收益,何乐而不为呢?

甚至有专家指出未婚女性可以交首付供楼,如此一来,未婚女性的安全感将得到大幅度提升,再也不用担心婚后房产的分配问题,也无需担心自己的资产在婚后被分割,因为她们的财产是以自己的名义放在银行里或者资本市场里的,那么这笔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钱就永远是她们的,谁也拿不走。

确实,在新《婚姻法》盛行的今天,作为新时代的独立女性,幸福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未婚买房,已婚买险,行动起来吧!

点石成金:

一个懂得生活的女人会在不同的境地里都完整地保护好自己,会有其独立的思想,以及精致生活的灵魂。未婚买房,已婚买险,让你的“财商”决定你的“钱程”,打响新婚恋时代的女性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