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同一律:就是指事物只能是其本身。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必须在同一意义上使用概念和判断,不能混淆不相同的概念和判断。同一律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对象的同一、概念的同一、判断的同一。同一个主体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事物做出的判断必须保持同一。同一律是一条思维的规律,在同一时间,同一方面,对同一个问题,所做出的肯定与否的判断。
简单地说,同一律就是要求人们的思想必须具有确定性和前后一致性。世界是丰富多彩的,每一个物体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个物体都是它自己本身。苹果就是苹果,它不是香蕉;橘子就是橘子,它不是桃子。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一是一,二是二”,“丁是丁,卯是卯”。在同一个论题中不要张冠李戴,或者偷换概念。这听起来是件很简单的事,但人们常常在不经意间就违背了这个规律,造成了论述的无逻辑。
一对情侣在吵架,男孩说道:“你太挥霍了,总是有各种高价的物质需求。难道你是把爱情当作商品来卖的吗?”
女孩答道:“这有什么?俗话不是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吗?我爱情的价格低了行吗?”
很明显,女孩口中先后两个“价”并不是同一个意思。“爱情价更高”的“价”是“价值”的“价”,是在赞美真正的爱情要比自身的生命还要宝贵,而“价格”的“价”是指金钱的多少。但是这个女孩却故意将两者混同起来,偷换了前后概念,违反了同一律,因而出现逻辑错误。
同一律要求的是同一思维过程中的概念统一,我们来看下面的例子。我们将人们对某个事物的描述用A=0/1来表示。其中A表示要描述的事物,而0和1表示对同一事物的不同描述。有以下三个场景:
第一个场景:
甲说:A=1.
乙说:B=0.
第二个场景:
甲说:A=1.
乙说:A=0.
第三个场景:
甲说:A=1.
甲说:A=0.
在第一个场景中,甲和乙两人说的不是同一事物,论述互不搭边。就像一个人在说“今天天气很好”,而另一个人在说“早餐的豆浆真好喝”。两者并不是同一个思维过程,这就是违反了同一律。
在第二个场景中,甲乙两人都在对A事物进行描述,但是两者的判断不一样,就如同甲说“豆浆不好喝”,乙说“豆浆很好喝”。这有没有违反同一律呢?这就要看具体的内容了。如果两人说的“豆浆”是泛指,那就只是两人对同一事物的判断不一样而已,并不违反同一律。但如果甲说的豆浆是今天早上的豆浆,乙说的豆浆是昨天早上的豆浆或者是泛指豆浆,那么两人对“豆浆”的定义不同,也就违背了同一律。
在第三个场景中,同一个人对同一事物的论述前后不同。当然,同一律只要求思维的确定性,不否认思维的发展变化,也不要求客观事物保持绝对不变。但在这里,如果甲所说的A是指同一个事物的同一阶段,而他又是在同一个论述过程中说的这两句话,那么他就违反同一律了。
同一律的反面是偷换概念,就是把一件事物的本来含义在言语间偷偷换成另外一种看起来也能成立的解释,从而达到混淆是非的目的。“偷梁换柱”、“以假乱真”等成语都是这个意思。
事例一:王先生喜欢连夜聚众打麻将,隔壁的赵先生不胜其扰。一天,赵先生敲开王先生的门抱怨道:“你们半夜打麻将很打搅别人休息。”王先生却答道:“你说我们打搅的是别人,又没有打搅你,关你什么事?”
事例二:老板看见一位员工站在公司的走廊里偷偷吸烟,就上去说道:“工作时间不准吸烟。”员工不以为然地答道:“对啊,所以我吸烟的时候不工作。”
事例三:小陈从小喜欢看武侠剧,总想自己能像里面的侠客那样劫富济贫。一天,他潜入一个有钱人家里偷了一笔钱,然后把这笔钱偷偷放到了穷人家里。小陈得意洋洋地把这事告诉了小东,小东却说道:“你这样做是违法的!”小陈道:“不,我没有,我这是正义的行为。”
这三个事例都是我们生活中会遇到的违反同一律偷换概念的典型。在第一个事例中,王先生把赵先生口中“(打麻将以外的)别人”偷换成“(赵先生以外的)别人”。在第二个事例中,员工把“(公司的)工作时间”偷换成“(我正在工作的)工作时间”。在第三个事例中,小陈把小东所讨论的“违法与否”偷换成了“正义与否”,然后以“正义”来为自己辩护。
同一律可以说是对人们思维活动所提出的最基本要求。如果一个人在思考问题或表达思想时违反了同一律,那么他的论述就肯定是不明确或含混不清的,也就会使听者无法理解,更谈不上使人信服了。
一位学者在讨论人们需不需要学习地理时是这样论述的:“我认为我们没有必要学习地理。某个国家的位置和地形完全可以和这个国家的历史同时学习。我主张把历史课和地理课合并,这样有利于人们的学习。因为,这样做所占的时间较少,而获得的效果却很好。否则就会给人这样的印象:这个国家的地理归地理,而它的历史归历史,不能互相联系起来。”
这位学者在最初提出的话题是“我们没有必要学习地理”,而随后所论述的却是另一个论题“把历史课和地理课合并”。不难看出,他把后一个论题与前一个论题混淆起来了,用后一个论题去偷换了前一个论题。这就是没有遵守同一律而造成的逻辑错误,这种论述自然也就没有任何说服力。
反过来,如果我们不能觉察出对方违反了同一律,就可能会陷入对方的诡辩陷阱。
一个青年到智者那里去学习,智者为了给这个青年一个下马威,一开始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你想学习的是已经知道的东西还是不知道的东西?”
这个青年觉得很奇怪,但也不敢怠慢,就回答道:“我想学习的是不知道的东西。”
于是智者又同这个青年进行了一连串的问答。
“你认识字吗?”
“我认识。”
“你是通过读书来学习的吗?”
“是的。”
“书上的字你都认识吗?”
“大部分都认识。”
“那么,你只在遇到不认识的字时才学习吗?”
“不是,读那些认识的字时我也在学习。”
“那么,如果你认识那些字,就是在学习你已经知道的东西了。”
“是的。”
“那么,你最初的回答就不对了。”
“……”
这个青年就这样被智者搞晕了。
在这个故事里,智者故意违反同一律,偷换了“读认识的字”和“学习知道的东西”这两个概念。而那位青年因为没有识别智者的花招,被弄得头昏脑涨。有个流传很广的故事也很有启发性:
一位员工去找老板想请一天假。老板拿出一张纸,说道:“我先给你算一笔账,算算你这一天假到底从哪里出。”
老板边写边说道:全年一共是365天。一年有52个星期,每星期你休息两天,这就是104天,一年还剩下261天的工作时间。
你每天在公司8小时,另外16个小时不在公司,这样就又用去了174天,一年中你在公司的时间还有87天。
每天在公司你有30分钟的休息时间,这一年下来就是23天,剩下的工作时间还有64天。
每天午餐时间是1个小时,又用去46天,剩下的工作时间就只有18天了。
今年你已经请过两天病假了,那你剩下的工作时间还有16天。
今年的法定节假日是5天,你能工作的时间就只有11天了。
“今年我们公司还放了10天的年假。你看看,你今年能工作的时间就只有1天。现在你还要来请一天的假?”
这位员工被老板说得灰头土脸,虽然总觉得哪里不对,但又说不出来,只好回去继续工作了。
这里老板多次地违反同一律,连续偷换“天”的概念。在算到还剩“87天”时,这个“天”已经不是自然界的“一天”的概念了,而是老板自己创造的以在公司累计满24小时算“一天”的概念。而在后面的计算中,老板多次混淆这两种“天”的概念,最后得出了员工今年只为公司工作了一天的结论。员工没能当场识破老板的逻辑漏洞,也就没法顺利地请到一天的假期。
类似以上智者和老板的诡辩在现实中有很多,有些也很有迷惑性,需要具备一定的逻辑基础才能识破其中的逻辑漏洞。同样,一些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悖论”也是因为违反了同一律而造成的。
“这句话是假的。”
这句话到底是真话还是假话?这是非常著名的一个逻辑悖论,历史上因为这句话而进行的讨论不计其数。我们仔细分析就可以发现,导致悖论出现的原因和同一律有一定关系。
这句话本身的主语是“这句话”,谓语是“是”,宾语是“假的”。但是因为语言学的原因,我们在思考这句话的时候,还会这样思考:主语是“‘这句话是假的’这句话”,谓语是“是”,宾语是“假的”。即当我们思考的时候,会变成这样:“‘这句话是假的’这句话是假的。”悖论因此而产生。归根结底,这是因为命题涉及了对自身的判断,因而包含了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逻辑学上把这一类命题统称为“自指性命题”,并有很多专门的研究。
因为同一律是一条基础的逻辑规律,所以有些艺术为了达到引人产生某种联想,或造成幽默讽刺的效果,便故意地违反它,在一些修辞上进行语义的转换。比如在相关联的上下文中使用可以表达不同概念的同一词语,并暗暗变换这个词语的含义。
甲:“你知道周瑜的母亲姓什么吗?诸葛亮的母亲呢?张飞的母亲呢?”
乙:“你这些问题历史书里都没有记载,谁知道?”
甲:“我就知道。”
乙:“那你说说。”
甲:“周瑜他妈妈姓纪,诸葛亮他妈妈姓何。”
乙:“你怎么知道的?”
甲:“《三国演义》里不就有吗?‘既生瑜,何生亮’这句话你知道的吧?纪氏生的周瑜,何氏生的诸葛亮,所以周瑜他妈妈姓纪,诸葛亮他妈妈姓何。”
乙:“那张飞呢?他母亲姓什么?”
甲:“姓吴。”
乙:“这又怎么说?”
甲:“不是都这么说吗?‘吴氏生飞’(无事生非),吴氏生的张飞,所以张飞的母亲姓吴。”
在这个段子里,甲把“既然”的“既”、“为何”的“何”故意曲解为“姓纪”的“纪”、“姓何”的“何”,又把“无事生非”与“吴氏生飞”两个同音词混淆起来。这就是故意曲解原意,胡乱解释,以制造搞笑的效果。相声中经常会用到这样颠倒逻辑的手法,来制造“包袱”,赢得听众的笑声。比如下面这个发生在照相馆的经典相声段子:
甲:“小伙子,大娘我这么大岁数了,老胳膊老腿的,你再这样折腾我照相,我可不找你照啦!”
乙:“那您找谁照哇?”
甲:“我要找大夫照,看看骨头折没折。”
大娘说的第一句话里的“照”指的是在照相馆留影照相;第二句话中的“照”虽是同一个字,所指的却是到医院做透视X光。以巧妙转换同一个词语的含义,产生幽默的修辞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