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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出典”

北宋周敦颐《爱莲说》。

“原作”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作者简介”

周敦颐(1017-1073),字茂叔,号濂溪,道州营道县(今湖南道县)人。周敦颐是我国理学的开山祖,濂溪书院是他讲学的讲坛,他的学说对以后理学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他的理学思想在中国哲学史上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他继承《易传》和部分道家以及道教思想,提出一个简单而有系统的宇宙构成论,“无极而太极”,“太极”一动一静,产生阴阳万物。“万物生而变化无穷焉,惟人也得其秀而最灵。”(《太极图说》)圣人又模仿“太极”建立“人极”。“人极”即“诚”,“诚”是“纯粹至善”的“五常之木,百行之源也,是道德的最高境界”。只有通过主静、无欲,才能达到这一境界。这在以后七百多年的学术史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他所提出的哲学范畴,如无极、太极、阴阳、五行、动静、性命、善恶等,成为后世理学研究的课题。代表作为《爱莲说》。有《周子全书》行世。

“故事”

周敦颐自幼专心研读孔子、孟子传下来的儒学,造诣很高。他的为人,不求虚名而求保持自己的志节,不重富贵而重获得百姓的信任,生活上俭朴刻苦而尽量周济穷苦的人。但是,有这样高尚品德的人,在封建社会里是被看成为迂夫子而不可能做高官的。

周敦颐曾在南安做过负责刑法的小官。有个老百姓曾经和当地的大官王逵结仇,后来那百姓犯了逃避捐税的罪,这是小罪不该判重刑,王逵却公报私仇,要判他死刑。当地大小近百名官员,大家畏惧王逵的权势,谁也不敢出来挺身反对。周敦颐却坚持认为不该轻罪重判,几次三番当面和王逵讲理。王逵发火了,瞪眼睛吹胡子,高声嚷叫,态度傲慢恶劣,周敦颐却不畏权势,始终从容平静而毫不让步。王逵派人到周家去劝他屈从。而周敦颐理直气壮地说:“以枉杀无辜去取媚上级,敦颐决不干。王大人既然固执己见,敦颐愿即日辞官归乡。”

周敦颐一向为同僚、百姓所信服。王逵怕事态扩大,只得取消自己的错误决定并且主动向周敦颐道歉。

周敦颐的一些上级,知道他学识精深,愿意从他为师,在官场上是上下属,出了衙门便是师生相称。

这时候社会风气很坏,官场上尤其黑暗。周敦颐的学生们常向老师吐露苦水,说随着陋规恶习同流合污,他们的良心上过不去;要进行抵制而力量薄弱,不但没有效果有时还会带来祸患。

为此,周敦颐将花的形象比拟为人的品质,以莲的形象比拟为不慕名利、洁身自好的生活态度;以爱莲之情来表达自己对这种生活态度的赞赏和追慕,表达自己对追名逐利、趋炎附势的恶浊世风的鄙视,因而他深有感触地写了这篇咏物抒情、托物寄意的小品散文《爱莲说》,“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便是该文中的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