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天贤一人,以诲众人之愚,而世反逞其所长,以形人之短;天富一人,以济众人之困,而世反挟其所有,以凌人之贫,真天之戮民哉。
“注释”凌:欺压,虐待。
戮民:受过刑罚的罪人。指有罪之人。
“大意”上天让一个人多才多智,是希望他能教化众人,可如今这种人却依仗自己的才智来愚弄、戏耍众人;上天让一个人拥有财富,是让他周济困苦,可如今这种人却依仗这些财富去欺压穷人。真是天大的罪人啊!
一个才智超群的人,应该抱有服务公众的志向和品德。孟子引《书经》中一段话说:“天将下民,作之君,作之师,唯日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唯我在,天下何敢有越圾志。”就是说,天降生一般的人,也替他们降生了君主、师傅,这些君主人师的唯一责任是帮助上帝来爱护人民。因此,四方之大,有罪无罪,都由我负责,天下谁敢超越自己的本分胡作非为?尽管这里含有替封建统治者张目的心思,但也指出了一个社会精英所应具备的“天职”意识,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现代社会人们不信天命,这是正确的。但如果某些有才智的人,利用才智来愚弄公众;拥有财富的人,利用财富来欺压平民,冥冥的上天也不会答应。这个上天是谁?就是那些被愚弄、被欺压的人。
民意如天,天意难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