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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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七十九章

“章旨”

此章依照甲、乙本编次。通行本此作《天道章》第七十七。在阶级社会里贫富不均的现象很严重,老子看到了,孔子也看到了,孔子在《论语》中说:“不患贫,患不均。”《论语·季氏》提出了这个问题,孔子对这种现象淡然置之并没有表现什么不满,老子的态度就不同,老子在这章里对这件事作了强烈的抨击。他把“天道”和“人道”作了鲜明对照,“天之道损有余而益不足”,“人之道损不足而奉有余”。借天道极衬出人道的不公。这是一个方面,另外孔子和老子对这件事都提出了解决的方案。孔子的方案是“盍彻乎!”《论语·颜渊》说“盍彻乎”的虽然是孔子的学生有若,但能代表孔子的思想,孔子主张用十一之税的方法,少收些税,减轻群众的负担,免得矛盾尖锐。老子主张要照天道,用“高者印之,下者举之”的办法,要那些有余的把多余的部分拿出来“以奉天下”。从这里可以看出老子对百姓的同情远胜孔子,解决问题的办法,也比孔子彻底些,主张均产。在阶级社会里,提出均产主张的最早的人,就是老子了(基本采卢良彦说)。

“原文”

天之道,犹张弓者也①,高者印之②,下者举之③,有余者损之④,不足者补之。故天之道,损有余而益不足⑤。人之道则不然⑥,损不足而奉有余⑦。孰能有余而有以取奉于天者乎?唯又道者乎⑧?是以圣人为而弗又,成功而弗居也。若此,其不欲见贤也⑨。

“主释”

①犹:如同。张弓:上弓弦。

②印:用手指压下。通行本作“抑”,压低。

③举:抬高。

④余:多余。损:减损。

⑤益:增加。通行本作“补”字。

⑥人之道:指社会的一般规律。

⑦奉:奉献。

⑧唯:只有。又:通“有”。

⑨见:通“现”,显现,表现。贤:古人指才能、德性。

“译文”

自然的规律,就如同上弓弦:高了时就压低些,低了时就抬高些,多余时就减少些,不够时就补足些。所以自然的规律,是减少有多余的来补足不够的;人世的规律却不是这样,是削减不足的而供给有多余的。谁能够把多余的东西拿出来而奉献给天下呢?只有能够遵循自然规律的人吧?因此,圣人助长了万物而不望报恩,事业成就而不自居有功,像这样做,他从来就没想要显现自己的贤能才德。

第八十章

“章旨”

本章依据甲、乙本编次。通行本此作《任信章》第七十八。此章承前第三十六、四十三、七十八章,讲发挥柔弱胜刚强的道理,老子再三盛赞水柔弱、居下的德性。

在春秋末年,随着铁器的广泛使用,人类在征服自然的斗争中,逐步加深了对自然现象和规律的认识。老子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先”,都反映了人类认识的深化过程。

老子身处动乱纷争的年代,所见所闻都是逞强斗胜,争权夺势,因此他希望执政者能具备水一样的德性,不仅要尚柔、居下,而且能受垢、受不祥,这样做才能有国、有天下。此乃是“不争”思想引申出来的,又一次以“水”喻道,表现“无为而治”的思想体系。

“原文”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先也①,以其无以易之也②。水之胜刚也,弱之胜强也,天下莫弗知也,而莫之能行也③。故圣人之言云曰④:受邦之[氵过]⑤,是谓社稷之主⑥;受邦之不祥⑦,是谓天下之王。正言若反⑧。

“注释”

①先:胜过。通行本作“胜”字。

②易:代替。

③行:实行。

④云:如此。曰:说。

⑤[XC过。TIF;76,JZ](ɡòu):通“诟”,通行本作“垢”字,耻辱。

⑥社稷(jì):古代帝王诸侯所祭祀的土神叫“社”,谷神叫“稷”。后来用作国家的代称。主:指君主。

⑦受:承受。不祥:指祸殃。

⑧正言若反:真理好似违反常理,正言好似反言。柔之胜刚,弱之胜强,本是真理,圣人之言,本是正言;世人不解,以为好似违乎常理,好似反言。

“译文”

普天下没有哪一种东西比水更柔弱的了,但是攻击坚强的东西却没有什么能胜过水的,因为它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代替得了的呀。水之柔所以能够胜过刚,弱之所以能够胜过强,普天下没有哪个不知道,但是没有哪个能照此实行。所以圣人的话这样说:“能承担国家遭到屈辱的责任,这才配称国家的君主;能承担国家发生祸难的责任,这才配做天下的君王。”正面的话好像反话一样。

第八十一章

“章旨”

本章依据马王堆甲本编次。通行本此作《任契章》第七十九。

此章在于提示执政者不要与民结怨,要与人为善。用税赋来剥削百姓,用刑法来压迫百姓,都严重构怨于民。老子理想的政治社会是以德化民;辅助人民,给予而不大肆索取,决不骚扰百姓,这就是本章“圣人右介,而不以责于人”的主张。这和第七十九章所说的“能有余以奉天下”主张是相应的。本章还与第六十八章“圣人无积,既以为人,己俞有;既以予人,己俞多”的思想是相通的,因为这才符合天道,也就可以获得天道辅佑。所以本章最后归结到期望做个有德自善之人,而得天德福佑了。

全书以“夫天道无亲,恒与善人”一语作结.。“天道”与卷首之“恒道”无殊,遥相呼应,首尾圆合,天衣无缝也。“善人”谓有德之人,《德经》之终以此语也宜。妙哉,善哉!

“原文”

和大怨①,必有余怨,焉可以为善②?是以圣人右介③,而不以责于人④。故有德司介⑤,无德司彻⑥。夫天道无亲⑦,恒与善人⑧。

“注释”

①和:和解。

②焉:疑问代词,怎么。

③右:赞助,崇尚。介:善。“右介”通行本作“左契”。契:契约,合同,分为左右契。

④责:责求,索取。

⑤有德:指“有道者”。司:掌管。

⑥彻:是周代的田税法,指十一之税。引申为剥削的意思。

⑦亲:亲爱,此指偏爱。

⑧与:赞许,帮助。

“译文”

和解重大的仇怨,必然还会留有残余的仇怨,这怎么可以把它当作“善”呢?因此,圣人崇尚、赞助“善”,但并不以此向人们索取。所以有“德”的人主管“善”事,没有“德”的人管事就剥削。天“道”对谁都没有偏爱,永远亲近、赞助有“德”的善人。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