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农林宝鸡古树名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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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保护及开发利用

(一)保护管理

古树名木的存殁兴衰和延缓死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保护管理。宝鸡历史上从周、秦时代开始就有珍惜树木、保护山林的传统,也有不少有识之士和劳动人民爱林护树的具体行动,从而使不少树木得以长成今日的古木大树。周、秦直至明、清时期,各朝代均设官职掌管山林、植树等林业管理之事,并规定非采伐季节不准采伐森林,行军作战不准破坏森林,严禁砍伐陵园祠墓、名胜古迹的森林和树木。清咸丰四年(公元1854年),陇县关山林区新集川乡33个村庄155人,在本县雷神山寺庙立保禾护林碑,实行的五禁之一即“禁伐树木”。凤翔县南指挥乡南指挥村,历史上几次用铁箍保护因遭雷电损伤的800年古皂荚树,使其正常生长,群众将其称为“铁箍树”。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近20年来,宝鸡市各级党委、政府在全面保护森林,加快林业生态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林业部门于1990年、2002年、2005年三次组织开展古树名木调查。2008年市、县两级绿化委员会和林业部门,又一次组织开展了大规模、全覆盖、规范化的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结合普查建档,对古树名木挂牌公示,签订养护责任书,宣传普及古树文化,落实保护管理措施。并在全市筛选树龄或树体大、树种珍贵稀少、人文背景深厚的51个树种315株有影响的古树名木,列入《宝鸡市市级古树名木名录》,以市政府宝政发[2008]43号文件予以公布,实行重点保护。

尽管如此,总体来看全市古树名木的自然生长条件和社会生存环境不良,生长状况普遍较差,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仍然有待进一步加强。强化全社会古树名木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政府、相关部门、养护责任人之间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

1.宣传教育,提高认识。

将古树名木保护与创建绿色宝鸡、建设生态文明整体工作结合起来,由市、县政府牵头,宣传、绿委、媒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协调,积极开展古树名木签名认养和摄影征文活动,印发宣传画册、宣传资料,加大报纸、电视、广播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重大意义、法律法规和相关科普知识,增强全社会的共识,形成人人爱护古树名木、积极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社会风尚,杜绝对古树名木的人为损毁。

2.落实责任,规范管理。

按照《宝鸡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属地保护和县区政府为主管理的规定,明确专门机构和专人管理,保证专项经费,逐树挂牌公示,逐树签订责任书,将古树名木专业保护与群众保护、定期养护与日常管护相结合,建立政府统一组织、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定期调查、科研、养护、奖励制度,加大检查考核力度,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

3.技术会诊,复壮救护。

市、县尽快成立古树名木保护专家委员会,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古树名木进行日常监测和技术会诊,对生长环境不良、长势衰弱、濒临死亡的树木,由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施工单位有针对性地采取通气透水、支撑固定、树体修补、施肥覆土和病腐防治等方法复壮救护,科学保护古树名木,延长其生命周期。

4.严格执法,依法保护。

严格执行《森林法》《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违法采伐、毁坏、移植古树名木行为,营造有利于古树名木生长、生存的法制环境。

(二)开发利用

当宝鸡古树名木以容光焕发的仪表,美丽全新的姿态展现在人们面前时,它再也不是往日被轻视和边缘化了的群体,会引来更多的关注和赞赏,也必将产生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古树名木将成为历史、文化、林业等领域的学者们的研究对象,又会成为摄影、绘画、文学等艺术家的创作对象,更会成为面向大众的历史、文化、科普教育和访古探幽猎奇的新去处,成为古树文化旅游和风景名胜旅游的新亮点。以古树名木为对象,录制光碟、出版画册、读物,既丰富文化旅游产品,也扩大古树名木的影响。

以有效保护古树名木为前提,对古树文化旅游环境进行整体优化,包括新建、改建交通道路、绿化美化周边景区、竖牌立碑宣传人文精神,给濒危、枯死古树名木旁添植、补植同种树木,以作后备,以延文脉。“古树名木景观专题旅游”将会成为大众欢迎的特色旅游项目。

让我们共同走进古树名木这个鲜活而神圣的群体,去观瞻领略它们的风采,去抚摸品味历史的脉博,读、悟之后给它们以更多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