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那种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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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灯影里的酥油茶(2)

沈阳的水豆腐在与五里河体育场方向相反的一条街上。那家店的店名就叫“水豆腐”,店面不大,房屋低矮,甚至有几分破旧,远远看去就像一排修车棚,但“修车棚”前面停着的,都是一色的好车。

进得店堂,只见热气腾腾的藤编小笸箩在眼前穿梭,店伙手里拿着巴掌大的扁笸箩,里面盛着一坨米白色的形状不大好形容的“原生”豆腐,飞快地送到每一张小桌的客人面前。

我之所以说是“原生”豆腐,是因为这种豆腐和我们平时在超市里买到的豆腐有很大不同,没有任何刀切过的痕迹,像小孩玩泥巴时,信手捏成的一团东西。豆腐上桌的时候还是热的,用一块垫布垫着,下面镂空放一只碗,豆腐刚做好,还在滴水的时候就上桌了,可见食物之新鲜。

水豆腐用勺舀在小碗里,浇下佐料,看上去有点像豆腐脑,但味道比豆腐脑要醇厚,豆腐原生态的香味儿,掩都掩不住,那是一种自然的芬芳,不是任何调料能“调”出来的。

在那家水豆腐店里还能吃到一种灿黄的豆腐丝,豆腐丝薄而微宽(有食指那么宽),不知用什么油炒得黄灿灿的,上面点缀着碧绿的葱花,颜色好看得就跟水粉画似的。

滚烫油香的猪血亮汪汪地上桌了,这家店的猪血做得很嫩,没有和其他的东西一起烧,就是干烧猪血,油用得很大,葱爆得很香,猪血嫩滑得好像直接就要滑进肺里去了。都说猪血是清肺的,在这家店吃完猪血出来,果然觉得呼吸顺畅许多,就连说话的声音,也比原先清亮了呢。

第6节 深夜,吃一碗过桥米线

丽江古城在黑夜来临的时候,才渐渐开始苏醒。

那是一座属于夜晚的城市,大串的红灯笼,深深地低垂着,穗子直拖到下面的水面。水,是清清浅浅流动的活水。这水在白天是透明得宛若冰泉,看起来又清又凉,恨不得弯下腰,掬一捧上来尝尝。

到了夜里,水的颜色变了,变得像墨黑的玉一般幽暗、神秘。水面上到处浮动着大红灯笼倒映下的影子,一会儿是曲曲的,如同绸缎一般的影儿;一会儿又是长长的一条斜线,如同一束来自天堂的光焰。丽江古城犹如一座谜城,无论白天还是夜晚,只要行走其中,总会有新发现。

我们已经在这里转了一天了,看土布衣服,看上面刻有大象的藏银手镯,看丁当作响的华丽腰链,看闪亮的项圈和戒指。看得更多的是艺术品。这里有各种各样的艺术品,有人靠在门边现场制作,有人靠在门边弹吉他。

在这里甚至可以听到麦当娜的歌,同时看到古老的东巴文字。

我喜欢藏在暗夜深处、需要走好远好远的路才能找到的那家银店。银店的光线也如细细银丝一般,又长,又软,又温和。女人的全部温柔,都被它调遣出来。我们让店家的那个长头发的女孩,从玻璃格中把宝石美丽的丽江古城,美丽的红披肩、红灯笼,微笑着爱做梦的长发女子。我真喜欢这张照片。这张照片是写过《少年天子》的凌力老师为我拍摄的,一直没机会谢谢她。戒指一样样拿出来试戴。在镜子里看到自己镶嵌在宝石和银中间的脸。

无限美丽。

夜深了,这才感到疲倦。

“去吃一碗米线吧!”女友提议。

于是,我们就开始往回走,寻找傍晚时曾经看到过的一家米线店。手指上多了一枚藏银戒指,不时地底下头来看,越看越觉得喜欢。红灯映在上面,愈觉古怪神秘。

终于找到了那家过桥米线店,隔壁在演奏古乐。我们坐下,坐在红灯旁的小凳上。店堂在高处的台阶上,里面亮着灯。抬头看去,觉得米线店倒像是开在戏台上。我们不想到那“戏台上”去坐,就坐在进门处的狭长过道里。过道是露天的,这里情调很好。矮桌上开着纯白的马蹄莲,一面白墙上写满密密麻麻的毛笔字。灯影恍惚,墙上的字还没来得及细看,那边用砂锅盛着的鸡汤,已热气腾腾地端上来了。

鸡汤咕嘟咕嘟,虽然离了火,但依旧滚沸着。女孩手脚麻利地把一个个小碟子里盛着的鸡块、鹌鹑蛋、肉、菜之类千奇百怪的好东西,统统投入鸡汤。当然还有米线。米线一定是事先煮好的,现倒进汤里,烫一下就熟。

过桥米线的味道,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鲜。汤鲜,肉鲜,米线鲜。坐在幽暗的灯光下,听隔壁传来的凄美古乐,喝一口鲜汤,被夜晚的凉风轻抚着脸,衣袖拂拂地飘着,真不知今夜在何处,是天上,还是人间?

第7节 北京的饭局

北京的饭局通常都有点像一个小型的座谈会,在座的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吃饭”就相当于在某一个行业内的江湖上露面,所以,吃饭有时比开会更为重要。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江湖要混,江湖究竟在哪儿呢?依我看就在北京大大小小的酒楼里。全国只有北京的酒楼最“江湖”,它往往能决定一个人的艺术命运。一个默默无闻的幕后工作人员,在吃了一顿饭之后,就干起了主持人的行当,并且干得相当不错,很快就在卫星电视里蹿红,如果没有酒楼这块“江湖”,他恐怕现在还是一个搬运布景道具的工作人员。

每年都有许多著名刊物来北京组稿,他们一般都要设饭局与京城的作家们见见面。有一阵子常常去的酒楼是“玫瑰坊”,里面经营着正宗地道的上海菜。文人对上海菜似乎情有独钟,那种清丽温婉的环境很适合谈论文学艺术这类有点清高的话题。

“玫瑰坊”的疙瘩汤(是上海菜的改良品种?)每回都是饭局的高潮,受欢迎程度如同一台歌手演唱会上,周杰伦突然出场,赢得的欢呼声叫好声无人能比。疙瘩汤是北京饭馆的一大特色,老北京特色的餐馆里有它,烤鸭店里有它,上海菜馆里也有它的身影。听老一辈的人讲,疙瘩汤是“困难时期”的吃食,因为它太简朴了,稀汤寡水不说,还有许多不值钱的蔬菜在里面晃荡。

在鱼虾螃蟹都吃烦了的今天,“困难时期”的食物又重新成为宝贝,这可能是过去的人所没想到的。在物质丰富的今天,人们重新又回归简洁。北京的饭局,重要的不是“吃”,而是“谈”,由于这个重点跟别的城市不同,吃法也跟别的城市不同。

北京的饭局最大的特点就是:说得多,吃得少。在北京的饭局上,常常看见一堆人面对一大桌子美味佳肴侃侃而谈,谈兴正浓,相比之下吃的兴趣就要寡淡得多。不是饭菜不好吃,而是要谈的事情太重要,因为饭局就是江湖,在江湖上不显山、不露水,那怎么成?

近来谈事情又多改在茶馆,“哪天请你一道喝个茶”差不多成了“约你写本书”的另一种说法,具体条件要在茶馆里慢慢谈,然后才能敲定。茶馆最适合谈事,也最容易成事。在北京泡酒吧过于稀松平常,酒吧又太吵,娱乐可以,谈事的话容易听错一个小数点。

北京的茶馆都有一股风雅、幽静的味道。很静,有鸟叫,听得见流水的声音,隔着薄薄一层玻璃,外面是滚滚车流,里面却天外有天,仿佛生命的旋钮被调慢了,没有什么事需要紧赶慢赶去做,只需要捧一杯绿茶,说着话,隔5分钟品上一口即可。

茶馆还很适合签合同,因为桌上没那么多油腻,在咕嘟咕嘟的红油火锅旁签订出版合同,将来做出来的书,也一定透着股涮羊肉味儿吧?

北京的饭局比前两年少多了,是文人已厌倦了吃喝,还是电脑网络的普及,使文人变得越来越“自闭”?坐在家里,除了不能印刷人民币,别的事情统统可以在网上完成,可以用收发电子邮件的方式传稿子、传照片、传新书封面,与朋友互致问候,也可发邮件。发个邮件只需要轻轻一点,而要去赶个饭局得穿过偌大一个北京城,饱受堵车之苦。六点半吃饭,四五点钟就得从家里出来,所以很不划算。

在北京,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就是过去没有私家车,人们却很爱聚会,现在有车了,聚会倒少多了。北京的饭局,就快成为历史了吧?

我们怀念在“玫瑰坊”喝疙瘩汤的日子;怀念98年“孔乙己酒馆”的女儿红;怀念99年“蜀味浓”的火锅;怀念“丑鸟酒吧”里无数次的文学聚会,我们吃掉的爆米花比我们写过的字还要多。没有爱情发生,所有的爱情都给了文学。

去年夏天,德国汉学家樊克先生到北京,因为他要翻译我的小说,我们约好在保利大厦门口见面。保利对面有一家湘菜馆,我问樊克怕不怕辣,他说不怕。于是我就带他去吃湖南菜。

北京的湘菜馆很多,菜色各有不同,但米饭像是全北京统一的一样,都是用薄薄的小木碗蒸的香米,非常好吃。我的德国朋友的中文很棒,看着菜单一眼就看中了“土匪鸭”这道菜,后来我们发现,“土匪鸭”很硬,看来只有土匪的牙齿才能咬得动。倒是素菜每一道都很好吃,辣是辣了些,但很香。

在北大南门附近也有一家湘菜馆,据说那儿的菜是“毛式湘菜”,红烧肉出了名的好吃。有天,我们几个朋友正好路过那儿,就一起进去尝尝。只见店面很小,只能容得下不多的桌椅,但红烧肉端上来体积却很大,味道烧得的确不一般,肉的颜色深色透着微黄,肉皮油汪汪的,看上去就像玻璃做的一般。里面的吉祥蛋上也都划了十字,这样好入味。

我叫他们上了一碗米饭,红烧肉的汤汁拌米饭,是我从小就喜欢的吃法。那家店里还有一道菜,我忘记叫什么了,就是把很多小鱼炒成一盘菜,据说这种小鱼是专门从湖南运过来的,北京没有。鱼很小,只有手指头那么大,炒的时候要用辣椒,但不放一滴水,就那么干干地干炒,直到炒出香味来。真正的湖南人很喜欢吃那道菜,而我们却吃不出什么好来,除了辣,还是辣。

我还知道一道菜,叫“剁椒鱼头”,因为它在北京很流行,但我忘了那是不是湖南菜。我一直记得它的样子:鱼扁扁地趴在盘子上,上面堆砌着漂亮的红辣椒。颜色之美使人不太愿意下筷子,如果下了,就破坏了一幅美的图画。

任何菜来到北京,都要经过改良。北京的湘菜,与湖南真正的湘菜,是一个味道吗?也许该坐飞机去尝尝吧。

第8节 水果

水果中我比较偏爱苹果,我知道这个爱好比较平庸,因为水果中有许多精灵古怪的家伙,多刺的菠萝,罕见的芒果,还有形状让人看上去不那么舒服的猕猴桃,据说这东西好得很,维生素ABCD多得要命,但它那不太舒展的外表总让人产生疙里疙瘩的感觉,吃它的欲望就小了许多。芒果是种亚热带水果,以前在北方并不多见。我第一次看见这种明黄的漂亮的水果,是在一个方方正正的玻璃盒子里,这玻璃盒子大约有我现在的电脑屏幕那么大,形状微扁,玻璃与玻璃的粘合处是用无色透明胶水粘住的,看上去粘合得非常牢固,盒子底下用一块深色的红绒布垫着,显得十分庄严,后来从大人们嘴里得知芒果是毛主席送给工人宣传队的礼物,因此人们就把芒果装在玻璃盒子里,当然大多数芒果是塑料的,不可能是真的,水果是最娇气的食物,放不了几天就会蔫、会烂。

水果中最平常、最好储藏、样子也最舒服的应属苹果。苹果大大方方的样子让人放心。苹果不做作,苹果那种方头大脑的样子甚至显得有点傻气,但我喜欢这类傻乎乎的东西,和人一样,太精灵、太会算计的人你往往不能和他成为朋友,苹果正是具有真正朋友的品格的水果,不太稀奇古怪,平和,自然,大度,从容。苹果的口味居中,不太酸也不太甜,很多水果在酸或甜的方面走了极端,让人无法爱它爱到底。

我不喜欢把水果晾晒成干或制作成果脯类的吃食,认为那是去精华留糟粕的一种做法。水果不同于粮食,水果吃的是水气,水果虽滋养人却不能当饭吃。有天我在超市看到几种我从未见过的水果,它们包在玻璃纸里,一盒一盒就像西装鸡那样在卖。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也许会看到西瓜大小的杏子或者杏子大小的西瓜吧?我已做好心理准备,看到怎样的水果也不再大惊小怪。

生活中最平实的东西往往是最好的东西。

第9节 醉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