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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林肯揭伪证

1990年,美国《史密森》杂志举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民意测验,要求读者投票选举三位“自古以来世界上使用文字最简洁的人”。结果“上帝”获得第一名。“他”用300多字就在《圣经》中阐明了《十戒》。第三名是英国二战时的首相丘吉尔。荣获第二的就是我们这个故事的主人公——美国第16任总统亚拉伯罕·林肯(1809-1865),他感人至深的《葛底斯堡演说辞》只用了270个词。

林肯是一位政治家,怎么扯到我们的科技史上来了呢?没有弄错,下面就是这位政治家用扎实的天文知识为人洗雪罪名的故事。

林肯早年曾是一个律师。一次,一个名叫阿姆斯特朗的青年人被别人诬告为“图财害命”。他有口难辩,被判有罪。

阿姆斯特朗的父亲是林肯最好的朋友,当时已死去。林肯了解阿姆斯特朗,他为人踏实厚道,绝不会去谋财害命,于是他主动担任了他的辩护律师,要为他洗雪沉冤。

他查案卷、到“现场”、问事实,断定是一起诬告案,要求法庭重审。

案件关键在诬告人收买的“证人”福尔逊身上,因为他一口咬定,他在10月18日的月光下,在一个草堆后看到阿姆斯特朗开枪把人打死了。于是林肯直逼福尔逊:“你发誓说在10月18日月光下看清的人是阿姆斯特朗而不是别人?”“是的,我发誓!”福尔逊回答说。林肯又问:“你在草堆后,与大树下的阿姆斯特朗相距二三十米,你能认得清吗?”福尔逊回答说:“看得清,因为月光很亮,正照在他脸上,我看清了他的脸。”林肯又问:“你能肯定是11点钟吗?”“完全能肯定,因为我回到房间里看钟时,正是11点一刻。”福尔逊回答也很坚定。

到了这里,林肯面向大家,郑重宣布:“证人”福尔逊作了伪证,是一个骗子!

这时,法庭的人都愣住了。接着,有人高声质问林肯:“你有什么根据呢?”

林肯不慌不忙地回答说:“证人说他在10月18日晚上11点在月光下看清了阿姆斯特朗的脸。但这天是上弦月,11点哪里还有月光啊?即使假定有月光,也应从西往东照,而遮着福尔逊的草堆在东边。阿姆斯特朗站在西边的大树下,如果他脸朝东,显然不会有月光;如果脸朝西,福尔逊又怎么能从二三十米远的草堆处看清他的脸呢?”

林肯说到这里,法庭一片沉静,随之而来的是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林肯用非常扎实的天文学、物理学知识揭穿了谎言,拯救了无辜。此后,他成了当时美国最有名的律师之一。

林肯用渊博的知识破案的故事并非绝无仅有。19世纪中叶,德国化学家李比希(1803-1873)参加了赫尔利茨伯爵夫人案件的审判。夫人的侍仆说一枚价值连城的戒指是他早在1805年侍候夫人之前就得到的,不是偷的夫人的。但李比希内行地鉴别出戒指上镶着的两条金尾蛇之一是铂做的,而铂从1819年才开始用于首饰中。由此,他有力地迫使侍仆供出了盗窃夫人戒指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