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冰、圣陶、振铎诸君发起创作讨论,叫我也加入。我知道凡关于创作的理论他们一定说得很周到,不必我再提起,我对于这个讨论只能用个人如豆的眼光写些少出来。
现代文学界虽有理想主义(Idealism)和写实主义(Realism)两大倾向,但不论如何,在创作者这方面写出来的文字总要具有创作“三宝”才能参得文坛的上禅。创作的“三宝”不是佛、法、僧,乃是与此佛、法、僧同一范畴的智慧、人生和美丽。所谓创作“三宝”不是我的创意,从前欧西的文学家也曾主张过。我很赞许创作有这三种宝贝,所以要略略地将自己的见解陈述一下。
一、智慧宝:创作者个人的经验,是他的作品的无上根基。他要受经验的默示,然后所创作的方能有感力达到鉴赏者那方面。他的经验,不论是由直接方面得来,或者由间接方面得来,只要从他理性的评度,选出那最玄妙的段落——就是个人特殊的经验有裨益于智慧或识见的片段——描写出来,这就是创作的第一宝。
二、人生宝:创作者的生活和经验既是人间的,所以他的作品需含有人生的元素。人间生活不能离开道德的形式。创作者所描写的纵然是一种不道德的事实,但他的笔力要使鉴赏者有“见不肖而内自省”的反感,才能算为佳作。即使他是一位神秘派、象征派,或唯美派的作家,他也需将所描那些虚无缥缈的,或超越人间生活的事情化为人间的,使之和现实或理想的道德生活相表里。这就是创作的第二宝。
三、美丽宝:美丽本是不能独立的,它要有所附丽才能充分地表现出来。所以要有乐器、歌喉,才能表现声音美;要有光暗、油彩,才能表现颜色美;要有绮语、丽词,才能表现思想美。若是没有乐器、光暗、言文等,那所谓美就无着落,也就不能存在。单纯的文艺创作——如小说、诗歌之类——的审美限度只在文字的组织上头;至于戏剧,非得具有上述三种美丽不可。因为美有附丽的性质,故此,列它为创作的第三宝。
虽然,这“三宝”也是不能彼此分离的。一篇作品,若缺乏第二、第三宝,必定成为一种哲学或科学的记载;若是只有第二宝,便成为劝善文;只有第三宝,便成为一种六朝式的文章。所以我说这“三宝”是三是一,不能分离。换句话说,这就是创作界的三位一体。
已经说完创作的“三宝”,那鉴赏的“四依”是什么呢?佛教古德说过一句话:“心如工画师,善画诸世间。”文艺的创作就是用心描画诸世间的事物。冷热诸色,在画片上本是一样地好看、一样地当用。不论什么派的画家,有等善于用热色,喜欢用热色;有等善于用冷色,喜欢用冷色。设若鉴赏者是喜欢热色的,他自然不能赏识那爱用冷色的画家的作品。他要批评(批评就是鉴赏后的自感)时,必须了解那主观方面的习性、用意和手法才成。对于文艺的鉴赏,亦复如是。
现在有些人还有那种批评的刚愎性,他们对于一种作品若不了解,或不合自己意见时,不说自己不懂,或说不符我见,便尔下一个强烈的否定。说这个不好,那个不妙。这等人物,鉴赏还够不上,自然不能有什么好批评。我对于鉴赏方面,很久就想发表些鄙见,现在因为讲起创作,就联到这问题上头。不过这里篇幅有限,不能容尽量陈说,只能将那常存在我心里的鉴赏“四依”提出些少便了。
佛家的“四依”是:“依义不依语;依法不依人;依智不依识;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鉴赏家的“四依”也和这个差不多。现时就在每依之下说一两句话——
一、依义:对于一种作品,不管它是用什么方言,篇内有什么方言掺杂在内,只要令人了解或感受作者所要标明的义谛,便可以过得去。鉴赏者不必指摘这句是土话,那句不雅驯,当知真理有时会从土话里表现出来。
二、依法:须要明了主观——作者——方面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看他能够在艺术作品上充分地表现出来不能,他的思想在作品上是否有系统。至于个人感情需要暂时搁开,凡有褒贬不及人,不受感情转移。
三、依智:凡有描写不外是人间的生活,而生活的一段一落,难保没有约摸相同之点,鉴赏者不能因其相像而遂说他是落了旧者窠臼的。约摸相同的事物很多,不过看创作者怎样把它们表现出来。譬如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在常人视若无足轻重,然而一到创作者眼里便能将自己的观念和那事情融化,经他一番地洗染,便成为新奇动听的创作。所以鉴赏创作,要依智慧,不要依赖一般识见。
四、依了义:有时创作者的表现力过于超迈,或所记情节出乎鉴赏者经验之外,那么,鉴赏者须在细心推究之后才可以下批评。不然,就不妨自谦一点,说声:“不知所谓,不敢强解。”对于一种作品,若是自己还不大懂得,那所批评的,怎能有彻底的论断呢?
总之,批评是一种专门功夫,我也不大在行,不过随缘诉说几句罢了。有的人用批八股文或才子书的方法来批评创作,甚至毁誉于作者自身。若是了解鉴赏“四依”,哪会酿成许多笔墨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