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岳飞平反,可以分为两次。第一次平反是平“谋反”之反,在岳飞牺牲的二十年之后,宋廷就给他平反了。既然是公开平反,也就是承认自己判错了,事实上就没有“谋反”这么一回事。第二次平反是平“愚忠”之反。也就是说,岳飞本非“愚忠”的人物,后人因为不明历史真相,或受到说书与演戏的影响,对他产生了误解,误以为他“愚忠”。要平这样的反就比较麻烦,不是出一张判决书就能解决问题。那么,怎么办呢?
我建议用举行一次学术研讨会的办法来彻底解决这个难题。这次会议不一定要求规模大、级别高,但是一定要求是一次很专业的会议,广泛邀请海峡两岸研究宋史、研究岳飞的学者,与岳飞史事有关的文博工作者、文艺工作者,海峡两岸与海外华人中岳氏宗亲的代表共同参加,认真探讨有关史事,取得共识,消除误解。如果会议得到了令人满意的结论,今后大家也就不必再提“岳飞愚忠”的问题了。
我建议:这次会议在探讨历史真相的时候,要着重探讨以下两个问题。
一.岳飞从朱仙镇下令退兵时,他是怎么想的?想的是“君命不可违”,还是为了保存岳家军的实力?
二.岳飞是自愿入狱还是被骗入狱?他入狱以后是不断抗争还是认罪服法?
只要认真查核史料,这两个问题就不难得到正确的答案。
宋孝宗赵昚在宣布为岳飞平反的时候,谁是害死岳飞的主凶,他自己是一清二楚的,当时的许多文武官员也是心知肚明的。但是在帝制时代,有一层薄薄的窗户纸就是不能捅破——皇帝的罪责总是要想方设法推到臣下头上去,就是不能直说。
在中国历史上,五代时的后晋高祖石敬瑭身为国君,为了争取辽国出兵支持自己称帝,竟把本国的领土燕云十六州割给辽国,当上了汉奸卖国贼儿皇帝。当儿皇帝这个头是开得太糟糕了,所以背上了千古骂名。赵构的罪恶绝不在石敬瑭之下,只不过石敬瑭的卖国真相是彻底揭开了的,赵构的还没有完全揭开,他通敌卖国的罪名暂由秦桧代他顶着而已。
再就是明英宗朱祁镇。他被宦官王振挟持着“御驾亲征”,兵败被俘,投降之后,亲自带着敌人来喊城门,成了事实上的卖国贼。他和赵构相同的一点就是赵构杀了民族英雄岳飞,他杀了民族英雄于谦。岳于二人的墓都葬在西湖,西湖因此生色。所以后人说:“赖有岳于双少保,人间始觉重西湖。”
清代晚期的一些帝后因为一再打败仗,对列强签订了一连串的丧权辱国的条约而被指为卖国,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慈禧太后,她以“宁赠外人,不予家奴”的“名言”而大大出名。
辛亥革命之后的“中华帝国皇帝”袁世凯,为了希望列强承认他这个“皇帝”的虚名,不惜订立卖国密约,为做八十多天的“皇帝”而留下卖国贼的千秋骂名。
所有这些卖国贼皇帝,以赵构的卖国时间最长,从20岁即位到81岁死掉,卖国六十年之久。他的卖国事业以蓄意杀害岳飞一事最为后人所痛恨。别的卖国皇帝的丑恶面目都已公开揭露,在历史上作出了定论。只有赵构一生经历还是躲躲闪闪,“犹抱琵琶半遮面”。现在为了彻底查清岳飞冤案的真相,我们有必要认真探讨,把赵构这个卖国时间最长、卖国罪恶最大、卖国情节最为恶劣的典型卖国之君的所作所为,毫不留情地加以揭露,让这个中国历史上的头号卖国贼的真实面目大白于天下。
岳飞牺牲已经八百多年了,岳墓前的跪像也已经跪了快五百年。如果我们评定了与岳飞冤案有关的历史人物的千秋功罪,得出的结论是谋害岳飞的主犯是赵构而不是秦桧,那么,几个从犯跪在岳墓前已经跪了几百年(河南汤阴与朱仙镇岳庙的跪像是五个,全国各地岳庙的跪像是四个),为什么主犯老是缺席呢?在辛亥革命以前的帝制时代,主犯缺席可以理解,因为我们的国情如此——皇帝犯罪一般会由臣下顶着。可是转眼之间,辛亥革命已经过去了一百年,主犯老是这么缺席下去就没有理由可说了。
对于秦桧的评价,我在此还需要作一点补充。即使我们在评定千秋功罪之时,把赵构定为岳飞冤案的主犯,秦桧仍然是主要的从犯、头号帮凶,丝毫不能减轻他通敌卖国的罪责。对于赵构和秦桧两人狼狈为奸的关系,我很赞成台湾《历史月刊》总第51期中《历史为证:谁是忠良》一文的说法:
秦桧虽是历史的奸臣,但却是宋高宗个人的忠臣,他擅长窥视上意的结果,只落得遗臭万年的骂名。
历史上的秦桧,早已被论定为残害忠良、流毒社会、阴险毒辣、利欲熏心的第一等奸邪人物,所以《宋史》把他列入奸臣传中,永留后世之骂名。但在宋高宗心目中,此人实是贯彻皇帝意旨、忠实执行政策以达目的之忠臣。所以当秦桧力排众议,努力贯彻和议主张时,宋高宗深知他所遭受的压力极大,因而十分赞美他的“仆忠孤立”,认为他的耿耿孤忠,几乎可以上格天心。杭州望仙桥畔的秦桧赐第落成,宋高宗特别将赐第中的一所阁子赐名为“一德格天阁”,并亲书匾额悬挂,以示褒嘉。除此之外的加官晋爵,赐予稠迭,更是多得记载不尽。这当然是宋高宗笼络驾驭的手段,但亦何尝不是君臣二人契合无间(在卖国这件大事上)的事实表现!秦桧自绍兴六年再登相位,至绍兴二十五年十月病死,独执国家大柄达十九年之久,生杀予夺,悉由已出,位高权重,富贵尊荣无比。
秦桧通敌卖国,当时杭州的许多老百姓都是知道的。所以杭州街头巷尾“秦相公是细作”这样的“小帖子”(小字报),隔三岔五地出现,就没有完全中断过。直到今天,我们从许多公私史料中都能查到秦桧通敌的记载,千秋万代,铁证长存。试举一例,四川成都人宇文虚中是一位活跃于宋金时期政治舞台上的重要人物。南宋建立之初,建炎二年(1128年)十月,他奉宋廷之命出使金国,被金国扣留。金人久闻他的才名,强迫他在金做官,封为正二品的金紫光禄大夫,号为“国师”,军国大事,都要向他咨询。他就想趁此机会,打入金国上层,为祖国出力。
《南宋书·宇文列传》中说:“虚中虽仕金,乃心不忘王室,以蜡书密奏不一事(常用蜡书密奏金国的许多重要信息)。”他的家属住在福建,秦桧对于这种忠于祖国的人是不满的,就在推行“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政策时,强迫把他的家属全部遣送金国,同时又把他的活动密告金人。《南宋书·宇文列传》中又说:“虚中有反金之谋,秦忌之,私遣人告于金人。”致使宇文虚中以谋反罪被诛,全家老幼百口同日焚死。秦桧明知道宇文虚中是自己人,故意密告金人,使他全家被杀,阴险狠毒令人切齿。后来宋孝宗赵昚还是承认了宇文虚中是自己人,赠为开府仪同三司,谥肃愍,赐庙仁勇;宋宁宗开禧初年,加赠少保,赐姓赵氏。
秦桧的所作所为,足以说明他是赵构的忠臣,但却是祖国的奸臣。忠臣应该是“尽忠报国”,而不是“愚忠报君”。我们不难从赵构与秦桧这一对卖国君臣的狼狈为奸关系中发现这么一条规律:
爱国(祖国)的是忠臣,爱君(皇帝个人)的是奸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