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说完这些话,我以为讨论应该结束了,谁知这只不过是个开始呢!格劳孔素来见义勇为而又勇猛过人。他对色拉叙马霍斯的认输感到非常不满意。他说:〕
格劳孔:苏格拉底,你是真心实意想说服我们相信无论如何正义总比不正义好呢,还是只是假装要说服我们?
苏格拉底:我是真的想说服你们。
格劳孔:你光这么想,可没这么做。你同意不同意:有那么一种善,我们喜欢它,只是喜欢它本身,与它的结果无关。例如:无害的娱乐和欢乐使我们兴奋,但它们并没有什么结果。
苏格拉底:我同意。
格劳孔:另外还有一种善,如知识、视力、健康,我们之所以爱它并不仅仅因为它本身,也因为它的结果。我认为,我们欢迎这些东西,是因为这两个方面。
苏格拉底:是的。
格劳孔:你见没见到过第三种善,如体育锻炼啦,有了病要求医,因此就有医术啦,总的说来,就是各种各样赚钱的方法,都属于这一类。这些对我们有好处,但我们把它们看成是令人不悦的。我们爱它们并不是因为它们本身,而是因为报酬和其他种种随之而来的利益。
苏格拉底:啊!是的,是有第三种,你为什么说这个?
格劳孔:你是将正义归于第三种吗?
苏格拉底:正义属于最好的一种。一个人要想快乐,就得爱它——既因为它本身,又因为它的结果。
格劳孔:大多数人可不是这样想的,他们认为正义是令人苦恼的。他们
拼着命去干,是为了它的名和利。至于正义本身,人们是厌恶的,是宁愿回避的。
苏格拉底:我知道一般人是这样想的。色拉叙马霍斯贬低正义而赞颂不正义正是因为把所有这些看透了。但是我恨自己太笨,不能让他心悦诚服。
格劳孔:让我再说两句,看你能不能同意。在我看来,色拉叙马霍斯就像一条蛇,被你的话迷住了,他对你屈服得太快了。但是依我的看法,正义和不正义的性质尚未明确。撇开它们的报酬和结果,我想知道到底什么是正义,什么是不正义(即关于正义和不正义的定义问题,也就是下面所说的,正义和不正义的“本质”);它们在心灵里各产生什么样的力量(即后面所说的对心灵的“影响”)。如果你支持的话,我们就来这么干。那么,我必须把色拉叙马霍斯的论证复述一遍。
第一,我将谈谈一般人认为的正义的本质和起源;第二,我将说明所有把正义付诸行动的人并非都是心甘情愿的,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不是因为正义本身善而去做的;第三,我还是认为他们这样看待正义是有几分道理的,因为从他们的谈话听起来,不正义之人的日子过得好像比正义的人要好得多。苏格拉底啊,你可别误解了,这并不是我自己的想法。但是我承认我是困惑的,当我满耳朵听到的都是这样的议论时,色拉叙马霍斯也好,其他各色各样的人也好,他们众口一词。另一方面,我却从来没有听到有人像样地为正义说句能让我满意的好话,来证明正义比不正义好。我倒真想听听正义本身被称赞呢!你是最可能让我听到这些话的人了。因此,我要尽力赞美不正义的生活,用这个办法让你照着我的样子去赞扬正义,批评不正义。你赞成我的建议吗?
苏格拉底:没有什么比这个使我更高兴的了。我不能想象还有什么题目是一个有头脑的人愿意讲了又讲、听了又听的呢?
格劳孔:听你这么说我很高兴。首先,我来说说我刚才提出的第一点——正义的本质和起源。人们说:做不正义的事从本质上说是利,遭受不正义是害,但是害大于利。所以当人们在彼此交往中既尝到过干不正义的甜头,又尝到过遭受不正义的苦头,这两种体验都有了之后,那些不能专尝甜头不吃苦头的人,觉得大家相互间最好订立契约:既不要得不正义之惠,也不要吃不正义之亏。此后,他们才开始订法律立契约。他们把守法践约叫合法的、正义的。这个过程就是正义的本质与起源。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与最坏的折中——所谓最好,就是干了不正义的事而不受罚;所谓最坏,就是受了不正义的罪而没法报复。人们说,既然正义是两者之间的中间点,它被大家所接受和赞成,就是因为这些人没有力量去干不正义的事,而不是因为它本身真正善。任何一个真正有力量作恶的人都不会和别人订什么契约,答应既不害人也不受害,如果他这么做了,他就真的是疯了。因此,苏格拉底啊,他们说,这就是正义的本质和起源。
说到第二点。那些做正义事的人并不是心甘情愿的,因为他们没有本事作恶。这点再清楚不过了。假定我们这样设想:眼前有一个正义的人,和一个不正义的人,我们把随心所欲做事的权力分别给他们,然后冷眼旁观,看看欲望会把他们带到哪里去?然后,我们当场就会发现,正义的人也去做不正义的事。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人走到正义这条路上来都是因为畏惧法律力量。我讲的随心所欲,是指像吕底亚人古各斯的祖先所拥有的那样一种权力。据说他是一个牧羊人,在为当时吕底亚的统治者服务。有一天在一场暴风雨之后,接着又发生了地震,在他放羊的地方,地面裂开了,露出一道深渊。看到这个景象,他虽然感到吃惊,但还是走了下去。故事是这样说的:在那里,他看到许多新奇的东西,其中有一匹空心的铜马,马身上还有门。
他低头往里一看,发现里面有一具尸体,个头比一般人大,身上赤裸裸的,只有手上戴着一只金戒指。他把金戒指取下来就离开了。这些牧羊人有个规矩,每个月要聚在一起开一次会,然后把羊群的情况报告给国王。他手上戴着金戒指就去开会了。他和大伙儿坐在一起时,碰巧把戒指上的宝石朝自己的手心一转。一下子别人就都看不见他了,都以为他已经走了。他感到非常惊讶,又把宝石朝外一转,别人又看见他了。之后他一再尝试,总是同一种结果——当宝石朝里的时候,别人就看不见他;朝外的时候,别人就看得见他。他有了这个特殊本领,就想方设法谋到一个职位,当上了国王的使臣。他一到国王身边,就勾引了王后,在她的帮助下密谋杀掉了国王,夺取了王位。
照这样来看,假使有两只这样的戒指,正义的人戴一只,不正义的人戴另一只,可以想象,没有人能坚定不移,继续做正义的事,不会有人能克制住不拿别人的财物。如果他不用害怕,在市场里喜欢什么就随便拿什么,能随意穿门越户,能随意戏弄女人,能随意杀人劫狱。总之,如果一个人能像全能的神一样随心所欲行动的话,到这时候,正义的人的行为就会变得和不正义的人的行为一样。因此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有力的证据,证明一个人行为正义不是心甘情愿的,或是把正义当成是对自己的好事,做正义的事是勉强的。在任何场合之下,一个人只要能做不正义的事,他总会去做的。大家一目了然,对个人来说不正义比正义更有利可图。每个相信这点的人都会振振有词地说出一大套道理来。如果谁有了权而不为非作歹,不夺人钱财,人们就会把他当成天下第一号的傻瓜,虽然当着他的面人家还是假装称赞他——因为人们怕吃亏。这一点暂且说到这里。
现在,如果我们把最正义的生活跟最不正义的生活作一番比较,就能够对这两种生活作出正确的评价。怎样才能清楚地比较呢?这么办:我们让不正义的人完全地不正义,正义的人完全地正义,使他们各行其事,各尽其能。
首先,我们让不正义之人像个有专门技术的人,如同最好的舵手或最好的医生那样行动,在他的技术范围之内,他能辨别什么是不可能的,什么是可能的,弃其不可能而取其可能。就算偶尔出了差错,他也能补救。那就等着瞧吧!他会去做坏事而且做得不露一点马脚,谁也不能发觉。如果他被人抓住,就说明他是一个蹩脚的货色。不正义的最高境界就是嘴上仁义道德,实际上一肚子男盗女娼。所以我说对一个完全不正义的人我们应该给他最完全的不正义,一点不能打折扣;我们还要给他最最正义的好名声。如果他露出了破绽,让他有能力补救。如果他干的坏事遭到谴责,让他能鼓起如簧之舌,说服人家。如果需要动武,他有的是胆量和实力,也有的是财富和朋党。
在这个不正义者的旁边,让我们按照理论树立一个完全的正义者的形象:朴素正直,就像诗人埃斯库洛斯所说的“一个真正好,而不是看上去好的人”。不过我们必须把他的这个“看上去”去掉。因为如果大家把他看做正义的人,他就因此有名有利,然后我们就不知道他究竟只是为了正义而正义,还是为了名利而正义了。所以我们必须让他身上只剩下正义而没有其他任何表象,来跟前面说过的那个真坏人、假好人对立起来。让他不做坏事却背负着大逆不道之名,这样正义本身才可以受到考验。即使别人都误解他,他仍然继续坚持自己的看法直到死去的那一刻,看上去是不正义的,实际上却是正义的。这样让正义和不正义各趋极端,我们就好判断两者之中哪一种更幸福了。
苏格拉底:天哪!我亲爱的格劳孔,你花了多大的努力塑造琢磨出他们的呀,第一个,然后另一个,他们简直像参加比赛的一对雕塑艺术品一样。
格劳孔:我尽心力而为才做出来的。我想,如果这是正义和不正义两者的本质,接下来讨论两种生活的前途就容易了。我将继续描绘下去。但是你可能会认为我的描述有点太粗俗,苏格拉底,你得认为那是颂扬不正义贬抑正义的人在讲,可别以为是我在讲。他们会这样告诉你:正义的人在那种情况下,将受到鞭打折磨,被戴上镣铐、烧瞎眼睛,受尽各种痛苦之后,他将被钉在十字架上。死到临头他才会明白他应该做一个假正义的人,而不是做真正义的人。埃斯库洛斯的诗句似乎更适用于不正义的人。人们说不正义的人反而更追求实际——他活着不是为了面子,是要做一个真正的不正义的人,而不仅仅只是看起来像。他的心田肥沃而深厚;老谋深算从这里长出,精明主意生自这心头。
(见埃斯库洛斯悲剧《七将攻忒拜》574)首先,他由于有正义之名,因此要做官,要统治国家;他要同他所看中的世家小姐结婚,又要让子女同他所中意的任何世家联姻;同时,他还想办法同任何合适的人合伙经商,再在所有要做的这些事情中,捞取种种好处,因为他没有怕人家说他在竞争中不正义的担忧。人们认为,如果进行诉讼,不论公事私事,不正义者总能胜诉,他就这样长袖善舞,越来越富有。他能使朋友得利,敌人受害。此外,他可以向诸神献祭,祭品丰富,排场体面。不论敬神待人,只要他愿意,就总比正义的人做得高明得多。因此,他比正义者更能得到神的眷顾。所以人们会说,苏格拉底呀!诸神也罢,众人也罢,他们给不正义者安排的生活总是超过给正义者安排的。〔苏格拉底:格劳孔说完后,我正想说几句话,但他的兄弟阿得曼托斯插了进来。〕阿得曼托斯:苏格拉底,你不会认为这个问题已经说透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