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论美国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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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关于美国和民主社会中的荣誉[1](2)

在美国,财产损失之后想要复得并不难。它无限辽阔的国土,蕴藏着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资源。它的人民有每个活着的人拥有的一切欲望和需求,有一股用之不尽的力量,他们周围到处都是还未能开发的财富。这种人民担心的是全体人的游手好闲,而不是个别人的倾家荡产。他们迅速发展、国力强大和国威四扬的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在经营工业企业上所表现出的大胆精神。创办工业对他们来说,就像买政府发行的彩票一样,总是少数人不断输钱,而国家则永远是赚钱的。因此,这个国家的人民尊重和青睐勇敢经营工业的精神。但是,冒险经营的所有企业,会殃及相信它和热衷于此道的人的财产。美国人把冒险经商视为一种美德,他们无论如何都不会瞧不起冒险的人。

正因为如此,对破产倒闭的商人,美国非常宽容,这些商人的荣誉不会因为这样的意外而受到损害。从这方面来说,美国人不仅不同于欧洲各国人民,也不同于一切当代的商业国家的人民,以至于他们在需要和地位上也和其他国家的人民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

与在其他国家相比,在美国,对待破坏婚姻和败坏民风的淳朴性的一切劣行要更严。乍看之下,这与他们在其他方面所表现出的宽容似乎存在让人无法理解的抵触。同一个民族,奉行既严肃又放纵的道德,也会令你感到吃惊。

但是,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这一切相互之间没有联系。在美国,舆论对于有利于国家繁荣和工业发展的爱财之心只是轻轻地鞭挞,而对于破坏事业的成功所不可缺少的家庭内部秩序的伤风败俗的行为和涣散人们追求财富的精神却大肆口诛笔伐。为此,美国人必须服从他们通行的习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也可以认为他们将荣誉寄托于成为一个纯洁无瑕的人上了。

事实上,美国人的荣誉观和欧洲的古荣誉观在一点上是相同的,即都认为美德之首是勇敢,这是做人的最重要的美德,但两者在看待勇敢的角度上并不相同。

在美国,好战的勇气不会受到很高的表扬。美国人认为最值得称赞的和最好的勇敢,是勇于冲破海洋的惊涛骇浪早日抵达港口,忍受荒漠中的艰苦,以及比所有的艰苦更难忍受的孤寂而毫无怨言。这种勇敢可以在他们几乎不知不觉中使他们辛辛苦苦积攒的财产荡然无存,然后又能使他们以新的努力重新积累财产。对于维持和繁荣美国社会来说,这种勇敢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受到美国社会的特别推崇和尊重。如果有人流露出缺乏这种勇气,必然会被人轻视。

现在我来说最后一个特点,以此来突出本章的中心思想。

在美国这样的民主社会里,财产对于生活的保障不太大,也不是可靠的保证。在美国,劳动可使人得到一切,所有的人都劳动。于是由此导致荣誉观发生了转变,新的荣誉观反对游手好闲。

我在美国有时会见到一些有钱的年轻人,虽然他们打心底里不愿干苦活,但也不得不从事某种职业。本来他们的家产和家庭出身可以让他们自在清闲,但舆论坚决反对他们如此,他们也必须服从舆论。而在贵族仍与冲击他们的激流斗争着的欧洲,我却经常会看到一些日益贫穷的人,为了不被和他们一样的人耻笑而游手好闲,他们不肯劳动,宁愿清贫受罪。

在这两种截然相反的劳动观中,任何人都能发现两种均来自荣誉观但性质完全不同的行为规范。

实际上我们的先人标榜的荣誉只是许多荣誉中的一种。他们使类概念具有了种概念的内涵。所以,尽管贵族时代和民主时代都有荣誉观,但发现它在民主时代有另一种表现形式是很容易的。

在民主时代中,不仅关于荣誉的规定不同于以前,而且我们还发现,这方面的规定虽然不够明确但也为数不多,使人们更能遵从它们。

等级在民族中一直处于极其特殊的地位。世界上没有一处例外,到处都有往往是由同一家族组成的小团体,例如中世纪的贵族。这种小团体的目的就是把财富、权势和文化都集中在自己手中,并永远地世袭和垄断下去。

但是,当一个团体的地位越高时,它的特别需要也会越大,适应它的需要的荣誉也会越增加。

因此,有关荣誉的规定,在没有等级制度的国家一般都少于其他国家。如果让任何阶级都难于存在的国家建成,有关荣誉的规定便将减少到为数不多的几条公约,而且这几条公约也将会逐渐接近绝大多数人采用的道德标准。

因此,在一个民主国家,有关荣誉的规定将不会像在贵族国家那样为数众多和离奇。

但是,它们也比较含混,这个必然的结果是由上述的原因造成的。

由于荣誉的标志越来越不明显,越来越少,所以必然难以区别。

当然,还有另外一些原因存在。

人们在中世纪的贵族制国家里只是一代一代徒然地相传,上一代没有给下一代留下任何新东西;每个家族都像一个不死却又一动不动的人;条件在变,但是思想却永远不变。

在这样的国家中,每个人眼睛所见的总是老一套,头脑里所想的总是从同一个观点出发;他们的眼光可以渐渐深入到最小的细节,久而久之,他们的理解力也就变得明确、清晰了。所以,封建时代的人不仅有其独特的判断荣辱的观点,而且能清晰、准确地把每个观点都印在自己的脑子里。

在美国这样的国家永远不会这样,那里的公民全部都在动,社会每天除了改变面貌外也在改变它的需要和观点。在这样的国家里,人们对有关荣誉的规则只能是略知,很少有时间对它仔细研究。

即使社会是静止不动的,依然难以对荣誉一词应有的含义进行规定。

中世纪时,因为每个阶级都有各自的荣誉观,因此从来没有一个能为绝大多数人同时接受的荣誉观,这使各个阶级的荣誉观可以具有明确而稳定的形式;而且由于阶级中具有同样荣誉观的成员立场完全相同并且一致排外,自然能够接受为他们专门制定的法律条款,所以一个阶级的荣誉观更可以具有更明确而稳定的形式。

所以,有关荣誉的规定就变成了一部事先考虑到并安排好一切细节的详尽而完备的法典,成为衡量人们行为的条理分明的和固定的规范。在像美国这样的一个民主国家里,由于已经没有了等级的界限,全社会已经形成一个统一整体,社会成员不完全相同却也很相似,所以不能事先明确规定哪些行为是耻辱,哪些行为是荣誉。

不错,因为某些存在于这个国家的人民内部的全国性的需要,让他们对荣誉有了相同的观点,但这些观点产生的方式向来不同,也不是同时产生的,对每个公民的思想造成的影响也不一样。虽然他们也有关于荣誉的法律,但是常常没有注释。

在像法国这样的民主国家里,这方面的情况还要更加混乱。原因首先是在我们国家,在还不具备混合的条件下,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各个阶级就开始相互混合,相互每天都把自己的荣誉观带进对方的成员里面,这些荣誉观不仅大不相同,而且也常常彼此抵触;其次是在我们国家,每个人都喜欢按照自己的喜好,随便丢弃祖先的一部分观点而却保存另一部分观点;最后是在这么多的自我任意的判断下,无法建立起共同的关于荣誉的规范。所以,如果想事先规定某种行为为荣或者为辱,可以说没有多大的可能。这是一个令人感到痛苦的时期,但持续时间不会很久。

在民主国家里,荣誉的概念不够清楚,必然地,其影响力也不强,因为对此很难坚定而准确地实施一项能够得到公认的规范。虽然舆论是荣誉规范的最有权威的和当然的解释者,但是因为它不清楚褒贬的根据,所以在作判断时总是迟疑。有时舆论会自相矛盾,而更多的时候是听之任之或置之不理。

之所以在民主制度下荣誉的影响力相对减弱,还有另外一些原因。

在贵族制国家,持有同样的荣誉观的只是某些少数人,而且这些人常常自成一个集团,同其他人永远隔离。所以,他们的荣誉观同他们所特有的思想很容易混合并结为一体。在他们眼中,荣誉是他们在人们面前显示身份的标志。他们积极地利用有关荣誉的各种规定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如果被允许说的话,我还要说他们使自己的激情服从这些规定的支配。

当看到中世纪的习惯法中载有的关于用决斗来断定是非的条款时,你会感到我所说的这个情况更真实。这项条款写道:贵族在发生纠纷时,以剑和长矛来作决斗的武器;而平民之间决斗只能用棍棒。并且习惯法补充说:“这是鉴于平民没有荣誉”。它的意思只是表示在判断贵族的行为和平民的行为时不能使用同样的标准,而不是说像我们今天所想象的这些人是卑贱的。

乍一看使人吃惊的是:有关荣誉的规定一般说来,在荣誉影响力最大的时候也最离奇古怪,以至于使人觉得这些规定越是背离常理就越容易被人遵守,有时甚至因此认定正是因为有关荣誉的规定过于荒谬,所以荣誉的影响力强大。

事实上,强大和荒谬不是前者来因于后者,而是有共同的来源。

越需要为少数人所思慕,越特殊,荣誉观也就越发离奇古怪,而正是因为出现了这种为少数人所思慕的和特殊的需要,荣誉的影响力才变得强大。所以,荣誉的影响力的强大是因为荣誉观的离奇古怪和强大都来自同一个原因,而不是因为它的离奇古怪。

对此,我再作一些说明。

在贵族制国家中,所有的等级不仅各不相同,还固定不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在那里他与同他一样的人生活在一起,住在他不能离开的地区。因此,在这样一个国家里,谁也不必担心或者害怕不能生活,谁也不会因为聪明或愚昧而受到褒贬,不管地位怎么低都有饭吃。

而在民主国家中,情况就变了。在这里,全体公民都混杂在一起,不断相互往来;舆论所谴责的对象可以立即隐藏起来,躲避它的指控,并且它也抓不住把柄。因此,荣誉在民主国家里不是很值得让人自豪,也很少有人会当众显示。由于荣誉只是给人看的,因此它与纯洁的德行不同,德行满足于自我作证,而且是依靠本身而存在。

如果读者对上述的一切完全了解,那就一定会发现我们所说的荣誉和身份平等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和密切的关系。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这种关系至今还没有被人明确地指出过。因此,为了使其昭然若揭,我要作最后的努力。

即便一个民族与人类的其余部分都隔绝了,放弃某些人类固有的一般的需要,那它也会有自己特别的需要和利益,并且会在内部很快形成自己的被它的公民称为荣辱的或关于褒贬的一定观点。

如果在这个民族的内部形成了一个阶级——有自己的特别利益并同周围的其他一切阶级隔绝,那么,这些特别利益会使它产生特别的观点。由本民族的特别观点和本阶级的更加特别的观点混合而成的这个阶级的荣誉观,与人类一般的和单纯的观点相差得令人难以想象。

在我的论述即将结束时,让我们再回过头来总结一下。

特权已被取消,各个阶级正在互相融合。民族的全体成员恢复为平等和彼此相似的人,因此他们的观点和利益正在融合,一切离奇古怪的被每个阶级用来评定荣辱的观点也行将消失。荣誉观不能有其他来源,只能来自民族本身的需要。每个民族的荣誉观都具有自己的个性。

最后,如果假定所有的种族都将融为一体,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将会达到需要一致和利益一致,彼此之间不再在任何标志上有所区别,那就再也不用按照规定的不同标准来评价人的行为了,而是要全部按照同样的标准对待彼此,用天良向每个人揭示的人类一般需要作为共同的标准。如此,这个世界上就将出现自然和必然赋予褒贬思想的简单的共同是非观。

如果要用简单的一句话来概括我的全部思想,就是:人们之间的不平等和差异使人们产生了荣誉观;随着差异和不平等的消失,荣誉观也会逐渐减淡,最后与它们一起消失。

注释

[1]“荣誉”这个词语在法语中有两层意思。在使用这个词的时候,我并不总是采用它的全部含义。它首先表示的是人获得他人的赞美、尊敬和尊重。比如,人们在使用这个词义时常说:“赢得了荣誉。”其次,它表示的还有人们赖以获得这种赞美、这种尊敬和这种尊重的整个行为规范。比如,人们在使用这个词义时常说:“一个人要严格地遵守荣誉对他的要求”“他不顾荣誉”等。在本章中我使用这个词时,采用的总是后一个含义。

[2]16世纪之初的法国作家还没有使用祖国这个词汇。

[3]在这里我所说的美国人,指的是在没有蓄奴制的各州的美国人。只有他们能够体现民主社会的完整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