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根据国家对电力体制改革的政策,将县级供电企业改组为省公司控股的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是从根本上解决县级供电企业存在的问题,加快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县供电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走向深层次变革的标志。
一、县级供电企业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县级供电企业在省公司的领导下,管理水平、职工队伍素质和经济效益都有了较大提高,但是从目前县级供电企业的发展现状来看,还存在着很多问题。
1.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目前县级供电企业在行使企业、行业管理职能时,还担负着政府管电的部分职能,同时还承担着制定实施农村电网发展规划,管理农村电价等社会职能,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本质特征还没有根本改变。
2.产权关系不明晰,投融资体制不顺。致使一些企业存在短期行为,资产经营效益低,处理电力矛盾纠纷存在误区。投融资体制不顺,更是阻碍了农村电气化的建设与发展。
3.体制转换不适应、思想认识不到位。按产权归属界定管理的认识淡薄,责任不到位。
4.农村供电设施不符合标准,农户安全用电意识不强。供电企业安全措施不力,还有,人员的超编和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的现状,已成为企业向前发展的包袱。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县级供电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因此,对县级供电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已刻不容缓。
二、股份制改造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实现政企、政资两个分开。股份制企业制度是真正的企业法人制度,是“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县级供电企业实行股份制后,政企分开,可以摆脱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直接干预;政资分开,企业成为国有资产的经营主体,使政府与经营国有资产的职能彻底脱钩,使县级供电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
2.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保证国家电力政策的贯彻执行,消除当前县级供电企业管理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巩固“两改一同价”成果。
3.有利于提高县级供电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省电力集团公司对县级供电企业实行控股后,可以进一步把省公司先进的管理思想、管理方式、管理手段、服务理念、服务方式、服务手段和企业文化输入到县级供电企业,还可以从省公司选拔一些有专业知识的年轻干部到县公司任职,促进县公司尽快走上现代企业管理轨道。
4.有利于保证国家资产的保值增值。组建县供电有限公司后,在明确资产出资人的同时,也明确了保证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的责任。县供电公司将明确落实资产经营责任制,将资产经营职能细化,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接受监事会对其经营与管理状况的监督,保证资产保值增值,有效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同时可以提高省电力公司的资产控制能力,实现国家电力司控股型、经营型的发展战略。
5.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开拓农村电力市场。县供电公司可以更加灵活地制定适应市场的决策方案,并根据市场及时调整,采用市场经济手段,实现对资产的优化配置。在目前电力供需矛盾产生重大变化、电能需求缓和的情况下,重视分析和研究市场,了解用户需要,以提高优质服务等各种有效措施增供扩销,促进全新的电力营销观念的形成,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三、股份制改造时应注意的问题
为了保证县级供电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任务,及时解决在进行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提前完成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加快县级供电企业的改革步伐,应注意把握好如下几个问题。
1.切实做好资产评估工作。资产的清查和评估是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难度最大的一项工作。要坚持真实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原则,统—评估方法和计价标准。评估结果出来后,要经国资局确认,报省电力公司和县政府。要制定相应办法,避免评估过程中出现资产高估或低估现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职能上实行政企分离。在公司组建的同时,要将电力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给政府部门,从体制上实现政企分开,从职能上实行政企分离,保证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3.有效推进试点工作。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先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县级供电企业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注:
① 2002年9月10日发表于《甘肃日报》第二版。
② 2003年1月发表于《供用电交流》。
③ 2003年7月发表于《农电管理》第七期(总第92期),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