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
——《道德经·第十三章》
“古句新解”
得失名利的心太重,受宠受辱都会感到惊恐。畏惧祸患的心太重,也会常常惊恐不定,身心不宁。
得到了荣誉、宠禄不必狂喜狂欢,失去了也不必耿耿于怀,忧愁哀伤,这里面有哲理,即得失的界限不会永远不变,一切功名利禄都不过是过眼烟云。得而失之、失而复得这种情况都是经常发生的,意识到一切都可能因时空转换而发生变化,就能够把功名利禄看淡、看轻、看开些,做到“荣辱毁誉不上心”。
“荣辱毁誉不上心”,就要“宠辱不惊,去留无意”。当一个人在成名、成功的时候,如非平素具有“宠辱不惊,去留无意”的真修养,一旦得意,便会欣喜若狂,喜极而泣,自然会有惊震心态,甚至有所谓得意忘形者。
明代文学家和书画家陈继儒说:“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对于一切荣耀与屈辱无动于衷,用平静的心情欣赏庭院中的花开花落;对于官职的升迁得失丝毫不放在心上,冷眼观看天上浮云随风聚散。只有做到宠辱不惊,去留无意,方能心态平和,怡然自得,方能达观进取,笑看人生。例如在前清的科考时代,民间相传一则笑话,便是很好的说明:
有一个老童生,每次考试都不中,但人却已经步入中年了,这一次正好与儿子同科应考。到了放榜的那天,儿子看榜回来,知道已经录取,赶快回家报喜。他的父亲正好关在房里洗澡。儿子敲门大叫说:父亲,我已考取了!老子在房里一听,便大声呵斥说:考取一个秀才,算得了什么,这样沉不住气,大呼小叫!儿了一听,吓得不敢大叫,便轻轻地说:爸爸,你也考取了!老子一听,便打开房门,一冲而出,大声呵斥说:你为什么不先说。他忘了自己光着身子,连衣裤都还没穿上呢!
这便是“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的一个写照。有关人生的得意与失意、荣宠与羞辱之间的感受,古今中外,在官场,在商场,在情场,都如舞台上一样,是看得最明显的地方。以男女的情场而言,众所周知唐明皇最先宠爱的梅妃,后来冷落在长门永巷之中,要想再见一面都不可能。世间多少的痴男怨女,因此一节而不能解脱,于是构成了无数哀艳恋情的文学作品!
还有的人在荣誉宠禄面前也许能经得起考验,但他未必能经受得住屈辱和打击。所谓:“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士可杀不可辱”等,都是对古往今来那些豪杰英雄的赞美诗。面对邪恶,为了正义,宁死不屈,这就是至高无上的荣誉。但在特殊情况下,“忍辱”也是为了真理和正义,为了更多人赢得荣誉,这就是“忍辱负重”。
《红岩》中的华子良,装疯卖傻那么多年,遭到敌人侮辱,也遭到自己同志的轻蔑,为的就是要在关键时刻营救战友。这种人确实是“特殊材料制成的”,是很多凡夫俗子望尘莫及的,其荣辱观同样伟大高尚。
所以,道家认为,在荣辱问题上,做到“难得糊涂”、“去留无意”,这才叫潇洒自如,顺其自然。一个人,当你凭自己的努力、实干,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获得了应得的荣誉、奖赏、爱戴、夸耀时,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有自知之明,切莫飘飘然,自觉霞光万道,所谓“给点光亮就觉得灿烂”。
孔子也说:“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论语·泰伯》)。能上能下,宠辱不计,只要顺愿、顺心、顺意即可。这样一来,既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做点事,又不至于为争宠争禄而劳心劳神。去留无意,亦可全身远祸。有时在利害与人格发生矛盾时,则以保全人格为最高原则,不以物而失性、失人格,如果放弃人格而趋利避害,即使一时得意,却要长久地受良心谴责。
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可能有一两次这样的经验和体会。当你放弃利害,保全人格时,那种欣喜愉悦是发自肺腑的,淋漓尽致的。一个坦坦荡荡,人格纯洁的人,他的心是宁静安逸的,而蝇营狗苟的小人的心境永远是风雨飘摇的。
聪明的人对待事物的态度是无可无不可,宠禄不惊的。当如古人阮籍所说“布衣可终身,宠禄岂足赖”,一切都不过是过眼烟云,荣誉已成为过去时,不值得夸耀,更不足以留恋。另一种人,也肯辛勤耕耘,但却经不住玫瑰花的诱惑,有了点荣誉、地位,就沾沾自喜,飘飘欲仙,甚至以此为资本,争这要那,不能自持。这些人往往被名誉地位冲昏了头脑,忘乎所以,反而过犹不及,最终无所大成。